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违约责任
2016-03-23司春磊
环球市场信息导报 2016年3期
◎司春磊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违约责任
◎司春磊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作为专利技术转让的合同之一,有着其自身独有的法律特征。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按照不同的划分方法,可以分为多种,但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则基本都是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和违约方无正当免责事由构成的,而违约方承担责任的形式也包括支付违约金、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等多种形式。本文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特征、种类入手,分析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违约的构成要件,并在此基础上,研究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形式。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技术使用权转让合同的一种,是促进专利转化为生产力的重要方式,但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根据许可人和被许可人之间的主观意思而订立的,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往往也会因双方当事人的主观意识和客观因素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也就使得双方的合法权益将会存在利益失衡的可能,市场的秩序也就存在着潜在的干扰因素。就目前来看,我国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违约责任的追求体系还不够完善,即使有相关规定也多分散于民法通则、合同法、专利法等等多部法律法规及其司法解释之中,缺乏系统地阐述。本文拟对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违约责任进行探析,期望对该问题的进一步研究有所助益。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概述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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