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共享价值到分享价值
2016-03-22林波
WTO经济导刊 2014年11期
林波
大约3年前,迈克尔·波特的“创造共享价值”理论横空出世,波特说:“近些年,商业被视为造成社会、环境和经济问题的祸首。公司获得的繁荣,被认为以广泛的社会利益受损为代价。”这一论断振聋发聩,引人思考。波特随即提出:“问题解决的途径在于共享价值原则:企业为社会创造价值,应对社会挑战,满足社会需求过程中,创造出巨大的经济价值。”这犹如一股清风,让人们在迷雾中感受到新的力量,很快,这股清风从微风拂面变成大风起兮云飞扬,尽管不能一下吹散弥漫漫天的雾霾,却让人们清晰地看到了企业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方向。
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个群体,一直在践行着“共享价值”的理念,并且积极地将“共享价值”上升到“分享价值”。这一群体,即是曾经被普通中国人视为“狼”、“铁公鸡”的外资企业。
2007年,本刊名誉社长、时任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会长的石广生曾提出“外资企业应该以13亿中国人民的福祉为最大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这句话在今天有更为深刻的意义,只有将自身的事业融入到中国社会发展之中,外资企业才能大有所为。这也正是企业社会责任给外资企业在中国发展带来的新启示。更为重要的是,曾被称作是“企业社会责任先锋”的一些外资企业,在自身责任实践的基础上,把责任分享作为营造良好商业环境、社会环境的重要内容。英特尔中国区负责人今年6月在由本刊举办的“第九届企业社会责任国际论坛”上提出“责任分享是跨国公司在中国发展的新高度”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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