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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鸡为老农洗冤

2016-03-22胡寿山

文史博览 2016年1期

胡寿山 彭 如



母鸡为老农洗冤

胡寿山 彭 如

农民把钱存入信用社

1976年,湖南隆回县金石桥镇金桥大队仍然没有村部办公楼。大队碾米厂负责管票的农民张善合和大队秘书李传华,在碾米厂内共用一间不足十平方米的房子办公。平时,除了上班时间,这间房子都用一把挂锁锁着,张善合和李传华各有一把钥匙。几年下来,两人相安无事。

6月的一天中午,兼管大队信贷的李传华把当天群众交来存储的328元钱,顺手塞进办公桌的抽屉里,并将抽屉也上了锁,准备下班。临走时,李秘书盛情邀请坐在对面的张善合一起去大队自办的饭店喝白米粥。张善合婉言谢绝:“我还是习惯吃杂粮,今天家里挖回了一些洋芋,我准备回去煮来吃。”可他刚回家几分钟,正坐在凳子上用破瓦片刨洋芋皮,李传华就慌慌张张地跑来了,着急地说:“老张,我放在办公桌抽屉里的钱不见了!”

第二天,金桥大队部300多元现金被盗的消息不胫而走。当时这可是一笔“巨款”,能买2600多斤上等稻谷,相当于一个大家庭一年的口粮。这件大案引起公社领导的高度重视,公社立即成立工作组展开调查。案发时张善合身处嫌疑之地,又有现场房门的钥匙,而且房门锁又没坏,自然是重点怀疑对象。

第三天,调查组对被看管起来的张善合下了最后通牒:要是再不承认,明天就召开群众大会,对你进行批斗。张善合气得两眼发黑,暗下决心,要是调查组把这不白之冤强栽在他身上,明天在去批斗会现场的路上,就找机会投河自尽,以死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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