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新村的四十二载
2016-03-19袁念琪
党政论坛 2016年24期
关键词:上海
工人新村的四十二载
六十四年前,一个新名词在上海诞生并迅速传播开来,它就是工人新村。在20世纪的五六十年代,“新村”成了工人新村的专用简称。一说你住在某某新村,即刻明白你是出自哪个行业,甚至是哪家厂的。在之后的日子里,新村不只属于工人新村独用,而是广义指向上海新建的住宅区了。
1951年,花落曹杨
1949年5月上海解放时,市区住房为2359.4万平方米。其中33.66%为花园洋房、高楼公寓等高档住宅,石库门和旧式里弄占52.66%。霓虹灯外的上海工人居住如何?有租房或栖身客栈和寄宿所、有住工厂所建工房、有住自家私房,还有住在环境恶劣、结构简单的“滚地龙”和棚户简屋中。
曹杨新村村史馆陈列着一复制品:市领导对曹杨建工人住宅文件的批复,日期是1951年7月28日,签名是市长陈(毅)、副市长潘(汉年)、副市长盛(丕华)。市长们只签了姓,姓后没名,都画着两个小圈圈。
1949年5月上海解放后,从下半年到1950年上半年,根据市委市府指示,市总工会和市公共房屋管理处和市劳动局等部门,对工人的居住进行了调查;提出要辟建人民村、工人村和劳动新村。1951年4月市二届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市府大礼堂举行。陈毅在《1951年上海市工作任务》提出上海的市政建设方针是:“为生产服务,为劳动人民服务,并且首先为工人阶级服务”。并将此列为1951年中心任务的第三项。会议一致同意,要求“有重点的修理和建设工人住宅,修建工厂区域的道路、桥梁,改善下水道,饮水供给及环境卫生,以改进工厂区及工人居住区的条件”。……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