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加入《核损害补充赔偿公约》
2016-03-19赵宏
国外核新闻 2016年3期
印度加入《核损害补充赔偿公约》
【世界核新闻网站2016年2月5日报道】印度2016年2月4日向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交存《核损害补充赔偿公约》(CSC)批准书。
2月4日,印度驻原子能机构常任代表RajivaMistra将批准书递交给机构副总干事兼核安全与安保部长JuanCar1osLentijo。
任何核事故都可能导致超越发生国边界的后果,有关核事故民事赔偿责任的国家法律得到多份国际公约的补充。国际公约和国家法律对赔偿额设定了上限。因此,如同其他行业一样,国家作为最后保险人承担超过上限(通常由保险覆盖)的赔偿。
《核损害补充赔偿公约》于1997年9月12日获得通过,并于1997年9月29日在国际原子能机构第41届大会期间在维也纳开放供签署。该公约有两个主要目标。第一个目标是建立一个所有国家均可参加的全球核损害赔偿机制。因此,该公约不仅对现有核损害赔偿公约的缔约国开放,而且还对其他国家开放,只要这些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与公约附件规定的民事赔偿规则一致。第二个目标是通过建立最低的国家赔偿额和国际基金,提高在核事故发生后可用于进行赔偿的资金。
该公约第ⅩⅩ条规定,“本公约应在至少五个拥有不低于40万核装机容量单位(每兆瓦热功率为1单位)的国家交存第ⅩⅧ条中所述文书之日后第九十日生效”。日本2015年1月成为第五个拥有超过40万核装机容量单位的批准并交存该公约的国家。因此,该公约2015年4月15日正式生效。
印度在2010年10月签署了该公约。公约将于2016年5月4日,即印度递交其批准书90天后,在印度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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