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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性衰落:妇女家庭地位变革与村庄公共生活变迁
——基于一个华北村落的调查研究

2016-03-19陶自祥

关键词:公共性变迁

陶自祥

(云南民族大学人文学院,云南昆明650500)



公共性衰落:妇女家庭地位变革与村庄公共生活变迁
——基于一个华北村落的调查研究

陶自祥

(云南民族大学人文学院,云南昆明650500)

[摘要]传统的村落公共生活是由男性积极参与而建构的具有公共性的生活,1980年代以来,随着妇女家庭地位的上升与社会角色的变化,妇女将男人从公共生活中拉回到家庭生活,维持传统公共生活的机制瓦解,导致村庄生活的私密化与公共性衰落。在妇女地位提高的推动下,当前村落繁荣的公共生活变成了一种“没有公共性的公共生活”。

[关键词]公共生活;公共性;妇女当家;变迁

一、提出问题

近年来,村庄社会生活中出现了两个看似矛盾的现象:一是经历了“半熟人社会化与公共生活的重建”[1]72-73,农民间的交往增加,村庄中公共生活呈现出一片和谐繁荣的样态;二是伴随着“私人生活的变革”[2]127,村庄里私密空间兴起,农民的私密意识也逐步增强。矛盾的地方在于:为什么在村民生活呈现私密化倾向的同时,村落公共生活又同样繁荣?

关于农民生活的私密化趋势,阎云翔在黑龙江省下岬村调查时注意到了“七家不知八家事”的现象,将其定性为村民隐私权意识的兴起,并将这一现象解释为人口流动与信息传播下农村从城市获得了“灵感”,并带来了村民思想与行为的变化[2]146。贺雪峰从农村生产方式变化和社会流动性的增加所导致的村庄异质性增强的角度,回应了阎云翔提出的问题,认为村庄生活的半熟人化是解释“下岬村住宅结构的变化”及其相关现象的关键。[1]86村庄社会分化与村民交往方式的变化,导致村庄中形成了一种“有了兴趣和爱好,有了需求,就到公共场所一走,而没有兴趣就可以退回自己的生活空间里去”的生活方式。

抛开对公共生活变迁原因的解释不说,以上两位学者分别关注了村落社会生活的不同侧面,如此说来,前文描述的两个现象并不矛盾。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闲暇时间增多以及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有更多的时间在一起聊天、打牌、娱乐。农闲时节随时可见村头的小卖店里挤满了人,男男女女在一起搓麻将,大声吆喝,谈笑风生。另一个方面,经济社会发展又导致了村庄社会生活的分化,村民的就业、收入、交往乃至习惯、爱好和秉性,都已经多元化了,村民在某些方面已经有了不同于其他村民的兴趣、品味和需求,导致了农民生活的私密化。归结起来,以上两个现象反映了当前村落生活中出现了“没有公共性的公共生活”,即形式上繁荣的村落公共生活不具有实质意义上的公共性。

在西方理论中*关于公共性的讨论,在西方学界中有三种传统:以哈贝马斯为代表的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理论,认为只有在据以批判理性进行对话过程中形成的“生活世界”里才能实现不排除任何成员的社会整合机制,即真正的公共性;以卢曼为代表的“合法至上”观点,认为凡是正确按照法律程序制定的决策都具有公共性;以罗尔斯为代表的倾向“自然法”论观点,认为在通过价值等级序列形成的社会制度里才具有社会正义、公共性。参见李明伍:《公共性的一般类型及其若干传统模型》,载《社会学研究》1997年第4期。,所谓“公共性是与介于私人生活与政治生活之间的市民社会生活相联系的”[3]108。在本文中,公共性并没有被纳入到“国家—社会”理论范畴中,本文也不尝试与西方理论对话。在村落社会生活研究中,公共性的含义是在村落社会交往中能够保持一种村落道德规范(价值评判)的性质,即通过村民的互动生产一种具有评判性的“集体意识”[4]286,从而规制村民的行为。之所以说当前村落中的“公共生活”没有“公共性”,是因为当前的公共生活主要表现为娱乐性质的,缺乏一种维持村落社会道德规范的机制。在村庄生活中具体表现为,村民一般保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没有涉及自己家庭利益的事情,很少有人愿意为是非介入他人的事情,大部分都成为村庄里的“看客”。

对于村落生活公共性的丧失,阎云翔解释的逻辑起点是“私人生活发展的世界历史趋势”[2]35,他的论证过程是以下岬村的经验来讨论现代意义的私人权利在中国农村的状况,研究结果是“家庭生活以夫妻为中心,家庭成员也更具有个人权利意识,于是就又产生了对个人空间和隐私的更多追求。在更深的层面上,这种变化标志着人们在私人生活领域对个人权利的要求在增加”。同样在东北农村做过调查的贺雪峰则主张“从本土的角度而非西方意义上的‘权利’角度讨论农村近年来发生的重大变迁,即在中国学术语境而非美国的中国研究传统中研究中国农村变迁”[1]89。从村庄社会的性质来理解村庄住宅结构变化及其反映的私人生活变迁,能够避免“权利”视角所蕴含的立场与世界观预设。无论是从“权利意识”还是从村庄生活基础的角度来解释公共生活变迁现象,都缺乏对传统公共生活性质的考察,且缺乏对维持传统公共生活公共性机制和引发当前变迁的微观过程的考察。

笔者在全国各地农村调研时发现,村落社会公共生活发生变革的时间点是分田到户,与妇女在家庭中地位上升以及妇女参与公共生活等现象是密切相关的。本文在对一个华北村落实地考察的基础上,探讨妇女在家庭中及家庭外的地位和角色的变化与村落公共生活变迁的关系。文中提到的仁义村是豫东平原上的一个行政村,全村约1 500人,分为东店、西店、仁和寨等三个自然村,村里有韩、杨、张、朱等五个大的姓氏,还有若干个小姓氏。仁义村是一个典型的农业村,人均耕地面积约1.5亩,2004年以后当地兴起打工潮,该村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豫东地区比较具有代表性。在此次调查之前,笔者曾在仁义村所在乡镇的其它村庄做过调研,对该区域的情况较为熟悉。

二、传统村落生活的公共性

村落公共生活变迁是一个缓慢而持续的过程,一直在发生着变化,因此,无法界定某个时间点之前的公共生活即为传统的公共生活。因此文中所谓的“传统”不是时间意义上的“传统”,更多的是村落公共生活性质意义上的“传统”。传统的村落公共生活具有以下三个特征和性质。

(一)男性建构的公共生活

人类学者从文化建构视角认为:文化将女性定义为生儿育女的角色,正是女性依附地位形成的社会基础,母性意识把妇女局限于家庭空间,这使男性更多活动于公共领域营救政经资源,家庭不能竞争社会,便构成了两性的家内与公共格局。[5]14-15换言之,传统的村落公共生活是男性建构的公共生活。解放前是男权社会,村落中的一切公共事务都是由男性来完成的。比如,修路、修桥、修建水利设施等公益事业,都是由男性组织完成的;家族续谱、祭祖活动,村民之间的红白喜事互助,农业生产上的合作,民间纠纷调解,甚至亲戚朋友间的人情往来等,也都是由男性完成的。总而言之,只要是超越了核心家庭之外的,牵扯到家庭之间、家族之间、村落之间的事情,相对于核心家庭的私密生活,都是具有公共性质的,这类事情必须由男性承担。在传统社会中,丈夫一般将妻子称呼为“屋里头的”或者“堂客”,意思是说妻子属于卧室里的人,她主要的生活空间是卧室,偶尔来到“厅堂”就像客人一样,在厅堂中说话与行事都有很多限制。厅堂是家庭祭祀、待客等公共事务的场所,这个空间属于丈夫,这里发生的事情由丈夫主导;屋里属于私人生活空间,一般不对外人开放,妻子属于这个空间,只能在私密空间中生活,一旦涉及家庭参与村庄公共性活动,只能是男性在场或表达才算数。这就是传统时代,妇女说话不能代表家庭意愿成为村庄公共性规范。无论是功能性公共活动,还是娱乐性的公共活动,妇女是没有权利参加的。这就是传统时代,妇女说话不能代表家庭意愿成为村庄公共性规范。无论是功能性公共活动,还是娱乐性的公共活动,妇女是没有权利参加的。这就是“政治人类学所说的男性控制了公共领域,女性控制了私人领域。公共领域是决定社会政治问题的场所,在此活动的男性从而获得社会威望和权力,而家庭只是处理一些日常琐事,女性的家务劳动因而被视为无足轻重的”[6]26。

新中国成立后,在社会主义话语中,“妇女能顶半边天”。在生产队中,妇女不仅开始参加生产活动,还可以有组织地参与村庄的各种活动。在新社会话语体系中,妇女参与公共生活开始逐步具有了合法性,妇女摆脱了封建规范的角色束缚,可以在集体生产活动中展示个人的能力,还能够在集体娱乐活动中表演,展示自己的才华。另外,妇女队长分享了一定的公共权力,也就有男女平等共同瓜分权力的象征意义。当然,这时的公共生活对妇女还是有一些传统观念上的限制的,比如收麦打场的时候,妇女不能参与,因为妇女被认为不吉利、不干净;在村庄公共场合妇女不能评论他人,否则会被看做“长舌妇”,遭人唾弃;妇女不能代表家庭参加村庄的社会交往,等等。因此,妇女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了公共生活,这种公共生活依然是以男性为主导的公共生活。妇女成为公共生活的真正主体,是分田到户以后的事情。

(二)自发积极参与的公共生活机制

在传统的村庄熟人社会中,在公共生活中的地位就象征着在村落社会的地位。因此,作为一家之长的男人,一定要积极主动地参与村落公共生活,否则这个家庭就有可能被别人忽视、冷落,会在村庄生活中被边缘化,家里有红白喜事不能得到村民的帮忙,这在华北平原是被视为不会为人的家庭,甚至会被其他村民排挤、欺负。用华北农民的话说:不参加村庄公共生活互动的家庭,会被人们贴上“不会来事”的社会标签,这样的家庭有红白喜事,不会有人来捧场,场面冷冷清清,这是一件极其丢面子的事情,不参与村庄公共生活的家庭,哪怕家里发生火灾,也不会有人赶来帮忙灭火的。

作为一个华北村落,有两个因素*黄宗智在讨论华北村落性质时认为,与长江下游和四川盆地相比,华北村落商品经济不发达和较少的生产剩余,造成了一个以自耕农为主的社会;而与长江下游和珠江流域相比,华北地区的宗族组织不发达。参见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2000年版。深刻地影响了仁义村的社会生活,一是华北地区的自耕农传统,二是华北村落缺乏南方的宗族性组织。以上两种经济社会因素导致本地村落中缺乏南方村落宗族性长老式公共权威人物。在仁义村的公共事务中,每个家庭都有发言权,村民之间的地位较为平等,村民具有较强的公平感。因而,处理村庄的公共事务必须考虑到每个家庭的意见,需要众人的参与协商才能够达成统一,是典型的“协商型”治理模式。相对公平的社会经济地位与较强的公平意识,也导致了家庭之间的竞争较为激烈,要通过竞争来获得熟人社会的“面子”。家庭之间竞争的内容不仅包括吃穿住用等私人生活层面的事物,也包括在公共生活中的表现。由当地经济社会文化条件决定的这种竞争性,导致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的较高积极性,并成为维持传统村落公共生活的社会机制,即自发积极参与的机制。这种自发性参与村庄公共性生活体现在“庄礼”上,即使两个家庭之间存在矛盾,也必须与对方有人情往来,否则就是理亏,就会被视为“不会来事”,没有气度。调查中发现,在仁义村,哪个家庭若不积极地参与村落公共生活,就会被别的村民看不起,被认为家中“没有人了”,最终丧失在村落中的发言权。*调查时发现只有“绝户头”甘愿不参与村落公共生活,因为他们没有儿子,血脉断了,没有继承家业的人,这意味着死后与村落断绝了关系,所以他们不在意是否被村民所边缘化。实际上,“绝户头”这种身份也使得他们在村落中没有说话的份,没有儿子就没有发言权,这是华北村落的规矩。

在打工经济兴起之前,华北地区农村“过剩的劳动力”[7]109无法转移,农民过着“消遣经济”[8]378生活,农业生产之余,村民无所事事,就集中在村头、小店或者某个村民家中聊天、打牌、下棋等。当时,这类活动不仅具有娱乐性,而且具有公共性。村民之间表面是在聊天、吹牛,实际上,相互之间是在暗暗地“斗争”,相互攀比家庭经济实力,评论子女考学参军,争强好胜,以在村庄公共性生活中展现自己的家庭实力来压倒其他家庭。因此,当时吵架的特别多,若家庭实力强的男人不注意表达方式,一句话说不好刺激到弱势家庭,受到凌辱的弱势家庭男性会以反抗的方式来获得村庄社会舆论的支持。这时,两个村民就可能会大打出手。另外还有很多酒后打架的事情,村民之间的纠纷也比较多[9]156。当时村民之间吵架、打架、发生纠纷等,看似是村庄社会不和谐的表现,实质上是村庄公共生活发达的表现,村民间“是非对错”的争论,争的不是具体的利益得失,而是在村庄共同体中争“一口气”,争的是“面子”,争的是在村落中的社会地位。换言之,村民在村庄公共生活表达自己的观点,对“是非对错”争论的背后逻辑是“我”也是村庄的主人,有资格在村庄地方性规范下获得村庄对自己为人的认可。

(三)公共生活的公共性

男人间自发积极参与的公共生活,不仅表现为形式上的繁荣,而且在实质内容上具有公共性。公共生活的公共性表现为村民在公共生活中要遵守一定的村庄规范,各种表现要受到公共舆论的监督和评论。当时,村民之所以在公共生活中要为“是非对错”辩论,是因为存在是非曲直的道德标准,这个标准就是村庄生活规范。谁对谁错不仅得辩论清楚,而且对错很重要,因为对的就有面子,不对的就丢面子。村民都很看重这个价值评判标准,并接受该标准下的公共舆论评价。

公共生活所维持的村庄规范能够对每个人的行为加以评判。比如,谁家媳妇不孝顺,谁家儿子不听话,哪个妇女不守妇道等,都是公共舆论的评判对象。由公共生活所形成的社会舆论能够规制村民的行为,并维持村庄规范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当时的公共生活不局限于公共场合中的交往互动行为,其公共性还延伸到家庭事务中去。比如,谁家丈夫在家中帮妻子倒洗脚水之类夫妻间的私密事情,都有可能成为公共生活的话题。公共生活遵循一种特殊的语法,公共生活中的语言不仅是“陈述”式的,而且是“判断”式的,即看似是在描述一件事,实则是对这件事进行评论了,这就是所谓的“唾沫星子淹死人”。谁家的丑事都害怕被别人知道,害怕成为公共话题。公共性还表现为公共生活具有评论别人事情的权力。

总体而言,在特定的经济社会条件下,由男性积极参与建构的村落公共生活对于维持村落社会规范有重要意义。在某种意义上说,所具有的评判力与合法性的村落公共生活就是村落社会规范本身,因为按照村落公共生活标准办事时,就是按照村庄道德、伦理等规范在行事,这就是传统公共生活的公共性。

三、妇女当家与公共生活变迁

女性主义人类学认为女人属于家户领域(私人领域),男人属于公共领域。[10]60也就是说在我国“宗族范式”的亲属制度下,家庭中是形成“男主外,女主内”的权力关系模式。[11]146在传统社会,妇女当家对熟人社会没有影响,但是在当下社会转型时期,我们看到农村妇女当家与熟人社会公共生活变迁存在密切关联。

所谓妇女当家就是妇女在家庭与村落生活中地位与角色的确立,即妇女不仅掌控家庭的经济大权,还能够代表家庭参加熟人社会的各种交往活动。在仁义村,妇女当家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妇女在家庭中支配权限的扩展。在传统的家庭生活中,妇女只能掌管“柴米油盐”和照顾老人、小孩等生活琐事,并且活动范围仅限于私人生活领域,不能参与社会交往。最为典型的表现是,家中来客人时,农村妇女不能陪客人在餐桌吃饭。随着社会主义革命与改革开放,妇女在家庭生产生活中占据了重要地位,她们不仅能够决定家庭的生活琐事,而且能够决定家庭的重大事情,妇女的角色从纯粹的家庭主妇变成了一个生产者与参与社会交往的独立的社会人。二是妇女决定权的扩大。在传统的家庭生活中,男人当家作主,“男人说啥是啥”,妇女只能听从丈夫的安排,对于家庭事务没有发言权。而现在,妇女的家庭地位发生了翻转,调查数据显示,80%的家庭都是妇女当家,绝大多数家庭都是妇女掌管着家庭的财物,家庭重大事务如果不能取得妇女的同意是绝对办不成的。妇女角色与地位的变化,妇女参与村庄公共事务力量的崛起,不仅对家庭关系造成了影响,也直接影响了传统村落的公共生活。尤其在涉及村庄公共性事务决定时,在当下农村“一事一议”决策过程中,时常会有妇女参与讨论村庄公共事务。妇女参与村庄公共事务力量的崛起,常常会阻碍或改变村庄公共事务的预期效果,有人称之为“搅局”。

(一)妇女当家与村庄生活私密化

村落生活私密化是指家庭中爱情、亲情的私密关系替代了村落社会的交往关系,成为唯一重要的关系,并且这种私密关系在公开场合具有合法性。传统的村落生活,要求男人白天必须参与公共生活,不能留在家中与妻子“厮守”。在村庄的社会规范中,男人是属于公共生活的,只有妇女与孩子才属于“屋子里头”的私密生活,男人若表现出对妻子过度依赖,就会为其他村民所不耻。

分田到户以后,开始“各家种各家的地,各家吃各家的饭”,农民从集体生产模式中解放出来,村民之间开始了社会性竞争。调查发现,最早参与社会性竞争的是妇女,特别是妯娌之间的竞争。因为在集体经济时代,多子家庭都依赖于大家庭共同生活,导致有能力的子代家庭也不想多干活出力,因为大家庭统筹安排生产生活,自己创造的财富不是为自己的小家庭所掌控,多挣到的工分不是归己所有,而是以大家庭名义参与集体分配。在这样的环境下,所有子代家庭都认为自己是吃亏的。分田到户之后,所有劳动收入都为自家所有,农民的劳动积极性被调动起来了,每个家庭都会把精力投入到生产劳动中。同时,子代家庭纷纷要求脱离大家庭分家独过,以证明自己不是依赖他人过上好的生活。分田到户之后,由于农民家庭观念非常清晰,每个家庭只为自己家庭奋斗,哪怕是亲兄弟,家庭之间也不允许其他家庭侵占自己家庭的利益。仁义村有个说法:“没有关系好的妯娌”。因为激烈的攀比行为导致妯娌之间关系恶化。农民拥有自己的责任田之后,每个家庭都愿意发挥主动性以改善家庭生活条件。这时,如果男人还停留在集体经济时代的公共生活中时,妇女开始感受到来自家庭生活以及村民之间竞争的压力。于是妇女开始抱怨丈夫不该在应该劳动的时候还在与其他村民一起吹牛、玩乐,甚至喝酒打架。妇女本来就不参与公共生活,她们也不能体会到男人参与公共生活所获得的乐趣与动力,所以当家中的活干不完时,就与丈夫吵架、怄气。20世纪80年代,是仁义村夫妻关系最为恶劣的时期,夫妻吵架、打架的情况时有发生。但是妇女与丈夫吵架时,她比丈夫更能够在熟人社会中赢得社会舆论的制高点,因为她把丈夫拉回家中是为了让丈夫积极劳动创造财富。表面上看,活干不完是家庭夫妻关系不睦的根源,但真正的原因则是妇女想将丈夫从公共生活中拉回到家庭生活与丈夫希望参与公共生活之间的矛盾。

在上述矛盾斗争中,个别妇女难以承担家庭劳动重任和无法控制丈夫参加村庄公共生活,就会以自杀为抗争的手段来赢取村庄社会舆论的支持。仁义村在20世纪80年代就曾经发生过一起妻子因痛恨丈夫整天在村庄帮忙和参与各种娱乐活动,含愤自杀,导致家庭破碎。这在熟人社会引起了很大的震动,一些胆小的丈夫为了避免矛盾激化,逐渐从公共生活退回家庭。而当所有男人都回归家庭的时候,村庄的公共舆论就发生了变化,男人不再因为不参与公共生活而被耻笑或瞧不起,也不再因为被妻子从公共场合要求回家干活而被贴上“气管炎”(妻管严)的社会标签。因为回家干活是理所当然的,这已经成为村民的共识,“在公共场合吹牛谁也不会给你钱”,只有不会持家的人才会在公共场所打牌、闲聊浪费时间,而这样的人是没有家庭责任感的男人。在传统的村庄公共生活中,男性通过在公共社会中的表现来获得社会性尊严,从而树立在村庄中的威信。经历变革之后,男人从亲密关系中获得生活的信心与动力;生活私密化的核心在于家庭成为唯一的归宿,公共生活显得不再重要了。

(二)妇女参与的公共生活

妇女当家不仅将男人的心从公共生活中拉回到家庭里,而且使妇女有资格参与村庄社会的公共生活。传统村庄规范将妇女限制在家庭私密生活空间中,妇女是不能够参与男人建构的公共生活的。尽管妇女之间可以相互谈论“张家长李家短”,但是,这只是私密性质的交往,不构成公共生活。妇女的私密交往不能公开,也不能高声阔气,以免被别人称为“长舌妇”。当时,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最低,要受到丈夫、公公、婆婆的三重压制,她们一肚子怨言只能通过妇女之间的私密交往来发泄,而不能公开抱怨,否则就会被别人评价为“不守妇道”、“不会做媳妇”、“泼妇”等等。当时,妇女私下里的交流,不具有评判性,也不具有反抗性,只是一种情绪发泄。

分田到户之后,随着妇女在家庭中经济地位的上升,受过社会主义教育的妇女开始与丈夫、婆婆争夺家庭权力。妇女逐渐从“厨房”中走出来,在家庭事务中越来越具有发言权,她们也开始参与村落的公共生活。在20世纪70年代,媳妇还不敢公开与婆婆吵架,到了20世纪80年代,妇女逐渐在公开场合吵架甚至打架。吵架过程就是一种公开在村庄公共生活空间辩论的过程,婆媳之间相互控诉对方的不是。到了20世纪90年代以后,很多年轻妇女投身市场经济,她们所创造的财富要比她们从事传统农业经济的婆婆多,媳妇逐渐掌握了家庭的主动权。公开吵架不仅是媳妇传统家庭地位改变的表现,也是妇女参与公共生活资格的宣示。

与丈夫、婆婆的公开吵架,最终改变的是村庄的道德规范,传统的夫权、孝道等都随着吵架与妇女的抗争而改变。现在,妇女不是偷偷摸摸地表达对生活的看法了,而是在公开场合发表言论。在村落中调查可以感受到,当下在公开场合说话最多、声音最大的是妇女,而男人一般则多埋头打牌,谈些无关紧要的话题。

(三)妇女当家与公共性丧失

妇女当家之后,禁止男人在公开场合“争强好胜”、评论村庄的公共事务,当妻子看到丈夫站在村庄规范的角度“说公道话”时,就会骂丈夫“就你能,别人都不说,就你说!”她们认为男人应该关心家里面的事情,不应该为家庭外的事情“操心”。在妇女的眼里,谁家儿子不孝顺,是别人的事情,妇女一般不会站在公道的立场上去公开议论别人,她们为了避免是非,也不容许丈夫去评论别人。

传统公共生活的公共性在于通过男人对公共生活的参与维持村庄的社会道德规范。当妻子禁止丈夫在公开场合高谈阔论时,村庄的道德规范就丧失了维持机制。现在若看到谁家儿子不孝顺或者谁家妻子不守妇道时,村民只能在心里默默地“呸一下”,而不敢在公开场合议论。当公共性丧失之后,村庄道德规范就形同虚设,村庄失去规制个人的能力,村庄价值生产能力式微,村民不能在公共生活中获得威信和地位,也就没有太多的村民愿意多管村庄公共性事务。如果不涉及自己的利益,村民都不会轻易介入村庄公共性事务。这就是村民们所说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当村庄缺乏公共生活的维系机制时,村庄规范的作用被弱化,村民不敢去议论“坏人坏事”,导致有些村民开始敢“做坏事”了。公共性的丧失不仅表现在公共舆论的效率上,而且表现在其合法性上。丧失公共性之后,评论别人就是私人恩怨,被议论的人可以理直气壮地找说闲话的人的麻烦,其背后的逻辑就是“你凭什么说我的坏话”。

现在,在村庄的公共场所里,村民谈论的都是无关痛痒的无聊话题,这些话题所涉及的都是与村庄无关的事情,不会在村庄中引起其他人的反应。由此而发生的村庄社会交往所要实现的是个体之间的信息传递,或者私人之间的感情交流,或者纯粹是消磨时光。它不涉及村庄的社会规范体系,也不指向评判个体行为。公共场所的兴盛与生活的“私密化”两种趋势结合起来,就表现为公共生活的娱乐化。

妇女作为一个村庄熟人社会的外来者,对村庄整体的认同感不强烈,她们归属于核心家庭*仁和村在解放前基本是维持着核心家庭结构的,只有那些大地主家庭才能够维持联合家庭模式。生活。分田到户以来的村庄社会变迁,妇女较男人最先感受到,她们有更加强烈的冲动来改善家庭生活状况,构建一个富足美满的家庭。妇女本来就属于私密生活,所以她们也更愿意构建一个亲密的家庭生活。随着妇女地位的变化,男人被拉回家庭私密生活,导致了村庄公共生活维持机制的瓦解,最终导致了村落公共生活的变迁。如今,农民生活条件改善了,连同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农民有更多的闲暇时光了,他们聚集在一起娱乐,造成了村庄一幅繁荣的公共生活场景。不过,由男女老少共同参与建设的村庄公共生活丧失了传统村庄公共生活的公共性质,出现了“没有公共性的公共生活”。

四、余论

村庄公共生活变迁是经济社会各方面综合因素导致的结果,本文仅从妇女的角度来探讨公共生活变迁的机制。之所以选择妇女作为该问题的切入点,是因为妇女是传统公共生活中被压制的对象,妇女最有动力去推动公共生活的变革,事实证明也是如此。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经济社会因素通过妇女进入村庄,改变了妇女的家庭地位及在村庄公共社会中的地位,并最终导致了公共生活性质的变化。当前农村的孝道衰落、老年人自杀、兄弟关系淡化、村民关系理性化、村庄社会原子化等,都与村庄公共生活变迁有关。村庄公共生活丧失公共性之后,纯粹娱乐性的公共生活不能够维持一套地方规范并构建村庄社会秩序,农民之间吵架打架少了,但相互之间的实质性关系也疏远了,农村社区出现了熟人社会陌生化的趋势。如何再造村落社会生活的公共性是下一步必须考虑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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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白云]

doi:10.16088/j.issn.1001-6597.2016.03.004

[收稿日期]2015-12-10

[作者简介]陶自祥(1979—),男,苗族,云南文山人,云南民族大学讲师,社会学博士,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人员,研究方向:农村社会学与乡村治理研究。

[中图分类号]C95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597(2016)03-0017-07

The Decline of Public Nature: Changes o Women’s Household Position and Public Life in Village——A Research Based on the Survey of a Village in North China

TAO Zi-xiang

(College of the Humanities, Yunnan Minzu University, Kunming 650500, China)

Abstract:The traditional public life in village is a life of public nature, established by the male villagers’ spontaneous and active involvement. Since the 1980s, along with the rise of women’s household and changes of social roles, women have drawn men back to family life from the public one, which breaks down the system maintaining traditional public life, and leads to the decline of the privacy and public nature of village life. Pushed by the rise of women’s position, the once prosperous public life in village becomes a kind of public life without public nature.

Key words:public life; public nature; female as head of family; chan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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