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中的德育导向探析*
2016-03-19葛大伟江苏师范大学校团委江苏徐州221116
高教学刊 2016年5期
葛大伟(江苏师范大学 校团委,江苏 徐州 221116)
《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中的德育导向探析*
葛大伟
(江苏师范大学校团委,江苏徐州221116)
摘要:《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通过强化辅导员德育导师身份的丰富内涵、注重辅导员德育工作实践能力的拓展、鼓励辅导员德育领域科研能力的提升、支持辅导员德育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提高、倾向辅导员德育工作的跨学科融合五大导向,体现了高校辅导员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者的现实要求。作为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专业人员,辅导员的职业能力应与大学生的实践生活和现实语境相适应。高校应以《标准》中所倡导的“党团和班级建设”为抓手,通过辅导员德育工作形成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强大合力。
关键词:《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德育;导向
2014年3月,教育部印发了《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以下简称《标准》),从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和各职业等级能力标准三个方面对高校辅导员的职业能力建设提出科学规范与要求。引人关注的是,《标准》全文提及“德育”相关词条共有7次,“价值观”、“价值体系”相关词条共有8次,可以说,“立德树人”是贯穿《标准》的一根红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标准》作用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之轴,体现出辅导员职业能力建设鲜明的德育导向。
一、《标准》体现高校辅导员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者的现实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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