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效果初步评价及问题解析——以温泉县、拜城县为例
2016-03-18齐米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总站新疆乌鲁木齐830049
草食家畜 2016年1期
齐米克,孙 强,闫 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总站,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9)
新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效果初步评价及问题解析——以温泉县、拜城县为例
齐米克,孙强,闫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总站,新疆乌鲁木齐830049)
摘要:通过对全疆2个县市4个乡镇8个村80户牧民的入户访谈,及与各级畜牧、草原主管部门的座谈交流,从草原生态、畜牧业生产、农牧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等几个方面对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政策效果进行科学评估,梳理奖补政策落实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进一步完善该政策的建议。
关键词: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效果;评价
10.16863/j.cnki.1003-6377.2016.01.015
2010年,国务院第128次常务会议决定,从2011年起在内蒙古、新疆等8个主要牧区省份全面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项目实施5年来,新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草原禁牧面积0.1亿hm2,草畜平衡面积0.359亿hm2,涉及全疆14个地(州、市)近百个县市区28万户农牧民,累计落实资金近100亿元,是成立新中国以来国家在草原生态方面投入最大、覆盖面最广、惠及牧民最多的一项大政策,在进一步提升草原生态保护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尽快扭转草原持续退化的被动局面,促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实现草原可持续利用和牧区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重要作用。
1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效果
1.1对草原生态环境的影响
1.1.1牧草长势明显好转
依据卫星遥感影像数据,拜城县和温泉县天然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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