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态环境用水法律保护的问题与对策
——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视角
2016-03-18才惠莲孙泽宇
安全与环境工程 2016年2期
关键词:主体
才惠莲,孙泽宇
我国生态环境用水法律保护的问题与对策
——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视角
才惠莲,孙泽宇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生态环境用水是维护生态安全、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内容。概述了我国生态环境用水法律保护的进展,即明确了生态环境用水的法律地位及用水顺序,分析了生态环境用水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并指出为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我国生态环境用水的法律保护必须进一步加强。具体建议是:不仅应确立我国生态环境用水分配的责任主体,也要明确生态环境用水保护的责任主体;应加强生态环境用水信息公开,实现公众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低成本或零成本,完善生态环境用水公众参与机制;应强化监管依据的系统性,加强监管主体之间的联动,完善生态环境用水的监管体系。
生态环境用水;法律保护;社会公共利益;问题;建议
生态环境用水是维护生态平衡、支持人类自身及其经济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要素,通常指维持某一生态系统基本需求的最低水量和适当水质。生态环境用水作为法定用水,必须满足生态系统的用水需求,维持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1]。党的十八大以后,我国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了整个国家法治化、制度化的轨道。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15年我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指出:要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科学确定生态流量,实现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用水保障被提升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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