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王艮“保身”说的得与失
2016-03-18罗高强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3期
罗高强
再论王艮“保身”说的得与失
罗高强
摘要:王艮因现实政治的刺激、非法贩盐的恐惧和孝亲的伦理精神,提出“明哲保身”说。此说的积极意义在于纠正当时士人因一些不正当的观念和理由而做出枉顾性命的偏激行为,提醒士人以保重身体性命为首要任务。王艮的论证策略是提升个人身体的重要性,将身与道合一化,再以“一体之仁”开拓出保身爱人的伦理行为。可是,论证中出现了一些在逻辑上较为勉强的失误,这些失误让我们看到王艮“执本而用末”的“保身”原则在肯定意义上维护了道德的完满性,但在否定意义上又丧失了道德的实用性。简言之,王艮的“保身”说在历史背景下有其救正道德时弊的审美感,却容易成为不道德的庇护所。
关键词:王艮;“保身”说;一体之仁
嘉靖五年(1526年)冬,王艮的同门王臣(世称瑶湖先生)奉调北上。临别之际,王艮作《安定书院讲学别言》与《明哲保身论》两书赠别。《明哲保身论》虽为友朋之间的赠言,亦是有感于士大夫宦海为官,或直谏至死,或罹难遭逐的现实处境,企盼同仁好友能以保全性命(即“保身”)为重*据王艮的《年谱》记载:“时同志在宦途,或以谏死,或谴逐远方,先生以为身且不保,何能为天地万物主,因瑶湖北上,作此赠之。”(参见王艮《王心斋全集》,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72页。)。在此,王艮虽未明确指出具体的事件,但查验当时的朝野环境,不难推想这与嘉靖初年的“大礼议”事件相关,甚至还可以追溯到更早的“刘谨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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