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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全产业链金融发展研究

2016-03-18禹琰陈盛伟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山东泰安271018

新疆农垦经济 2016年1期
关键词:渔业

禹琰陈盛伟(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山东泰安271018)

渔业全产业链金融发展研究

禹琰陈盛伟
(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山东泰安271018)

[摘要]渔业作为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粮食安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有着重要作用,渔业金融的发展是渔业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撑。文章基于共生论、系统论、产业集群论,以渔业全产业链金融为研究对象,总结了渔业全产业链金融的内涵,分析了我国渔业金融服务体系缺陷,提出了我国渔业产业链金融创新设计,包括金融产品需求主体培育、渔业全产业链金融产品开发和渔业金融产业链条的构建。

[关键词]全产业链金融;金融产品设计;链条构建;渔业

一、引言

产业链的思想最早起源于亚当·斯密关于“分工”的理论,不过其产业链局限于企业的内部操作,强调企业自身资源的利用,把产业链看作一个产品链。马歇尔把分工扩展到企业与企业之间,其产业链描述的是厂商内部与厂商外部之间为生产最终交易的产品或服务所经历的增值过程,它包含商品或服务经历的从原材料到最终消费的所有阶段。由于产业链条中的企业是相互依存关系,一个企业能够向顾客提供的价值,不仅受其自身能力的限制,还受到上下游企业的制约,企业向客户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方案包含该企业不能控制的成分。因此,企业应注重产业链中的薄弱环节,主动改善制约产业链效率的上下游企业的运作状况,从而提高整个产业链的运作效能。

随着渔业产业链条的延伸,渔业将从单纯的渔获品生产环节延伸到加工环节,发展成为新的产业链条,继而再延伸到渔业服务业。结合有关产业链和渔业产业链的相关研究成果,我们将渔业产业链定义为:在渔业产业内部分工和供需关系的基础上,以渔业企业或组织为核心,通过对相关资金流、信息流、物流的控制,从渔业初级产品到中间产品,再到最终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最终完成产品和客户售后反馈的全生命周期,形成产业链中各企业的关联关系。

渔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渔业金融的支持,渔业全产业链金融发展是渔业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撑。本文试图对渔业产业链金融发展进行探索,以促进渔业的发展。

二、全产业链金融的内涵

共生理论表明,产业链各环节上的企业如同在一个企业生态系统中的共生生物,相互独立又相互依存,它们存在共生、共存与共惠的关系。系统论表明,产业链中的各主体作为系统中的各要素相互联系,构成一个整体,他们分工协作创造更大的产值。并且,各主体相互关联,它们之间的协作使得生产专业化程度得到提升。产业集群理论表明,在某一特定区域的特别领域,相关联的公司和组织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企业共享区域公共设施、市场环境和外部经济,降低信息交流和物流成本,从而形成区域集聚效应、规模效应和区域竞争力。

金融界对全产业链金融的理解并不一致,洪崎认为产业链金融以产业整体为服务对象,整合各种金融与非金融资源,为链群企业提供综合化、一体化金融服务[1]。中信银行产业链金融服务营销指导意见中指出,产业链金融服务运行模式就是银行以产业链的核心企业为依托,针对产业链的各个环节,设计个性化、标准化的金融服务产品,为整个产业链上的所有企业提供综合解决方案,实现深化银企合作关系,并获取最大收益目标的一种服务模式,即“M+1+N”模式。邵平指出全产业链金融是指商业银行作为产业的经营方参与到产业链中,通过对产业的深入研究,实现产业链参与方的横向联盟,并针对产业链各个环节上企业需求进行准确定位和切入,设计兼顾个性化需求与标准化要求的金融服务产品,全方位地为产业链条上的多个企业提供综合化、复合式的金融服务,从而实现整个产业链不断增值的金融服务模式[3]。

借鉴上述研究成果,本文将产业链金融定义为:将产业中处于核心地位的企业与上下游中小企业联结成一个整体,从原料购销到中间产品、最终产品的生产销售,银行等金融机构全方位地为链条上的主体提供金融服务,从而实现整个产业链不断增值的一种金融服务模式[3]。

三、我国渔业产业链金融结构分析

渔业产业链金融主要探讨鱼苗培育与繁育、成鱼养殖、活鱼销售、鱼加工及鱼产品的储藏和运输等渔业经济环节的资金融通问题。发展渔业金融,拓宽融资渠道,丰富融资产品,解决渔业生产发展中资金短缺问题[7],是渔业产业链金融研究的重要内容。

(一)渔业生产关系链条与金融需求

渔业产业链主要包括鱼苗培育与繁育、成鱼养殖、活鱼销售、鱼加工及鱼产品的储藏和运输等环节,其中鱼产品的储藏和运输是其他环节之间连通的纽带,贯穿于整个产业链的始终。

鱼种培育技术含量高,一般为水产研究机构(如淡水渔业研究中心、研究所)和国营繁育场。鱼苗繁育有一定技术含量,一般为鱼苗繁育专业户,国营繁育场也进行繁育。淡水成鱼养殖一般为养殖户和合作社,也有租赁渔场或渔业公司池塘养殖的情况。海水成鱼养殖主体为养殖户或养殖企业(工厂化养殖企业较多)。活鱼销售主要通过产地批发市场到各销售地农贸市场,也可以直接通过超市销售。经营主体分别是批发商(批发商和运输专业户一体化的情况较多)、零售商和超市。海水鱼销售分初加工销售和深加工销售;初加工后销售一般走超市或农贸市场,与淡水鱼相同;但是,外贸占较大比重,由专门的销售公司负责;深加工销售视产品不同分不同销售渠道,但都是水产公司进行加工。淡水鱼大量用于活鱼销售,加工较少。海水鱼加工品种多,加工量大,分不同加工类型,由不同水产品加工公司进行。海水鱼深加工产品销售由专门销售公司负责。淡水鱼一般鲜活运输,大部分鱼直接运到批发市场或超市,主体一般是个体运输专业户、合作社或物流公司。海水商品鱼运输、储存需要专业运输公司,一般没有活鱼运输,都是初加工后冷冻运输(详见图1)。

图1渔业生产关系链条

渔业金融对渔业产业的发展起到资金融通的作用,是渔业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无论是渔民还是渔业企事业单位都对渔业金融有着强烈的需求。渔业产业链金融不再只针对鱼苗培育者、成鱼养殖者、渔产品加工者等产业链上单个的企业,而是在产业链中找出一个核心企业作为出发点,为产业链提供金融支持。其运行机制是,一方面,以核心企业产品为贷款对象,将资金有效注入产业链中的上下游企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另一方面,以核心企业信用为担保,将银行信用融入上下游企业的购销行为,提高其商业信用,提升产业链的整体竞争力。

(二)渔业全产业链金融供给体系与现状

渔业全产业链金融供给体系由三个方面构成,分别是金融信贷机构、金融产品与金融政策。渔业信贷机构主要包含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渔业金融产品主要包括渔业保险业务、渔业贷款担保业务、渔业信托业务和渔业租赁业务;渔业金融政策主要包括金融支持渔业规模化生产与集约化经营政策、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政策及渔业生态金融政策。

1.信贷机构对渔业产业的支持力度不一

一是农村信用社对渔业支持力度逐步加强。2003年以来,农村信用社改革基本实现了“花钱买机制”的政策目标,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服务“三农”能力不断增强,涉农贷款和农户贷款分别占全部贷款三分之一和近七成,金融支持“三农”的主力军作用不断得到发挥。江苏省赣榆区海洋渔业经济涵盖从育苗、养殖、捕捞、加工、流通到对外贸易整个产业链条,赣榆农商行围绕区域渔业实际,截止到2015 年7月累计发放贷款102亿元,支持区域海洋渔业经济的发展①数据来源:http:/www.zhgnx.com/html/yxcz_1449_45165.html。。

二是农业发展银行对渔业支持逐步完善。农业发展银行作为农村政策性银行,2006年之前只针对粮、棉、油等商品流通过工程发放贷款,贷款对象也只界定为国有企业。2006年,情况得到改善,银监会批复同意农业发展银行开展农业小企业贷款业务。贷款业务支持对象涵盖农、林、牧、副、渔业从事种植、养殖、加工和流通的小企业。2013年4月海南农业发展银行发放了2500万元贷款,支持琼海时达渔业公司在三沙市永乐群岛发展网箱养殖项目,推动了三沙市深水网箱行业发展②数据来源:http:/www.hainan.gov.cn/hn/zwgk/czgk/zxjf/201304/t20130408_932962.html。。

三是国有商业银行减弱了支持渔业的力度。商业银行的性质决定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以盈利为目的,其市场定位和经营策略发生了明显变化。渔业是基础产业,资金回收期长且风险高,因此国有商业银行会回避弱势产业,撤并县镇级机构,减弱了支持渔业的力度,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渔业的发展。

2.渔业金融产品开发缓慢

一是渔业保险市场业务发展缓慢。渔业捕捞、养殖等面临的自然灾害和病害的风险极大,渔业生产和现代工业相比,规模化程度较低,资本金缺乏,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差。保险是分散风险的一种好办法。然而实践表明,渔业保险走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保险之路很难。商业保险的市场化运作模式,费率高,渔户无力承受。这就铸成了我国渔业保险发展缓慢的局面。我国的渔业保险工作开始于1983年渔业经济体制改革之后,经营主体主要有渔业互助组织和商业保险公司。1990年之后,由于业务亏损,商业保险公司逐渐退出了渔业保险市场。1994年,农业部发起成立了中国渔船船东互保协会。2005年,渔业互助保险由原中国渔船船东互保协会(2007年更名为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经营为主转变为“国家协会+地方协会”共同经营。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不断扩大服务和保障范围,从成立之初的“渔民人身意外伤害”’和“渔船全损”两个险种,扩展到雇主责任险、涉外责任险、水产养殖险、远洋渔业保险等领域。近几年,伴随着政府对渔业保险的扶持力度逐渐加大,各商业保险公司也陆续加大对渔业保险工作的推广力度。目前,渔业保险需求旺盛,而经营渔业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仍然较少,主要有中航安盟保险、国元农业保险、人保财险以及上海安信农险4家③数据来源:http:/www.zhgnj.com/。。

二是渔业贷款担保业务缺乏。渔业生产自然风险大,渔业经济主体缺乏有效的抵押物向金融机构贷款时提供担保难。渔业担保机构可以为渔业融资者提供担保,解决渔业融资中担保不足的问题,但从目前看,渔业信用担保机构仍然极其缺乏。随着产品质量升级和渔业结构调整,养殖户、经销户等产业链主体缺资金、贷款难、担保难等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制约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渔业担保业务目前还只是在部分省市处于探索试验阶段,其中在椒江已经发展出“三位一体”的农信担保。面对渔业生产借贷无门这一难题,2007年,椒江区启动“三位一体”农信担保试点。同年8月,椒江区组建注册资金为200万元的椒江区农信担保公司,担保额度达2000万元。2008年,椒江区农信担保公司已为40户淡水养殖户提供270多万元的借款担保,占农信担保贷款的13%左右,迈出破解渔业贷款担保难的第一步。其中一份来自椒江区海洋渔业局情况通报表显示,去年椒江区渔业生产从业人员近8000人,实现渔业总产值77737万元,增加值28874万元,渔民人均收入达9134.15元。虽然渔业担保业务量在不断扩大,但是,承保范围一直局限于淡水鱼养殖。椒江区农信担保公司担保额度只能达到2000万元,每年区里给的风险基金只有10万元,渔业担保稍有不慎,一次大灾足以将其击垮④数据来源:http:/baike.baidu.com/。。同时,一旦承保海产品养殖和渔业捕捞,风险将剧增,仅凭一家商业担保公司的力量仍然无济于事。实力不足,以及渔业生产的高风险,使得其始终无法将触角延伸到水产养殖险的全领域。

三是渔业信托、租赁业务缺乏。渔业信托指信托机构代渔业企业或个人运用、管理资财的业务。渔业租赁指出租方按契约规定,把财产租给承租人使用,并按期收取佣金。但目前,渔业信托、租赁业务还比较缺乏,现行的信托业务仅有辽信1号—大峘渔业信托,租赁业务有渔业船舶、水库租赁,阻碍了渔业的进一步发展。

3.渔业金融法律政策建设落后

现代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实现渔业金融的可持续发展是我国渔业金融发展的最终目标。其中法律政策的完善程度对于渔业金融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渔业金融法制建设落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只在第三章捕捞业第二十一条中规定,国家在财政、信贷和税收等方面采取措施,鼓励、扶持远洋捕捞业的发展,并根据渔业资源的可捕捞量,安排内水和近海捕捞力量。此项规定是唯一涉及渔业金融的立法。法律政策缺失在法制环境上大大制约了渔业金融的发展步伐。

四、我国渔业产业链金融创新设计

渔业产业链条设计首先从金融产品需求主体培育着手,包括渔户主体培育、企业主体培育;其次是渔业全产业链金融产品开发,包括银行贷款产品开发、信托业务产品开发、发展与完善渔业保险市场和发起成立渔业产业基金[5];最后是渔业金融产业链条的构建,实现渔业产业链条金融创新设计。

(一)渔业金融产业链条的构建

在生产环节,将渔户、渔企的水产品未来预期收入抵押给银行,同时作为核心企业的加工企业向银行承诺收购,银行即可向生产者发放用于生产的资金。

在收购环节,成品大量存在于仓库中,可用将来成品出售可获得的预期收益来向银行申请贷款。同时,银行指定的物流公司监管,控制加工企业的提货权。产品销售给加工企业后,加工企业所付货款直接支付给银行以抵扣生产者的前期借款。渔业是高风险行业,可引入保险机构,受益人为银行,降低银行的风险。

区域性产业基金、产业链基金、产业链信托和项目融资可以为整个链条提供资金支持,可以着重扶持链条前端的鱼苗培育、鱼苗繁殖环节。

上述模式对上下游渔户、企业等主体提供了生产所需的资金支持,同时也及时兑付货款,确保渔户利益,保证了渔业产业健康发展(详见图2)。

(二)金融产品需求主体培育

1.渔户主体的培育

有效抵押担保物缺失一直是渔户贷款的最大阻碍,基于渔业的行业特性,银行应在接受原有不动产抵押、担保公司担保的传统模式的同时,将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住房财产权、船舶、船舶所有权证、海域使用权、商标权等纳入可接受的抵质押范围。

图2渔业金融产业链条

另一个制约渔户贷款难题——银农信息不对称、农户信用意识不强。可从渔户信用等级评价着手,采取“政府支持、人行主导、多方参与、共同受益”的模式,进村入户,将全部农户信息纳入数据库管理,完成农村信用等级评价。

2.企业主体的培育

没有合适的抵押物以及缺乏良好的经营状况是企业贷款难的重要原因。在抵押物方面,银行应基于渔业的行业特性拓宽抵押物范围。在经营状况方面,企业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保持资产质量良好,现金流量正常,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第二,保证企业在银行的信誉状况良好,无不良信贷记录。第三,有固定依据和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第四,依法纳税,能遵守国家金融法规政策及银行有关规定。第五,保证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三)渔业全产业链金融产品开发

1.银行贷款产品开发

一是渔户生产作业环节的应收账款融资产品开发。渔户是普遍缺乏传统意义上的抵押物的,但是可以通过产业链融资的方式,采用动产融资而非不动产融资的方式,并且由核心企业提供担保获得资金支持[6]。首先,渔户(或其组成的合作组织)与产品加工企业签订生产收购合同,产品加工企业在签订订单的基础上帮助农户统一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且通过未来的现金流入作为贷款的还款保证。其次,银行进行贷前审查,对产品加工企业的回购能力和信用状况进行调查,在综合考虑收购—生产流程的可行性的条件下,引入第三方担保机构,最终发放贷款。最后,渔户将产品提供给产品加工企业,企业在收到货物后直接向银行还款。

二是渔业产品加工环节的应付款融资产品开发。加工后的产品在将来出售后会有稳定的收益,加工企业以此来向银行申请融资。在此过程中银行并不要求固定资产的担保,而是要求加工企业生产产品的提货权。银行通过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对指定的仓库进行监管,具体的操作流程为:第一,产品加工企业根据产成品的收入向银行提出融资申请。第二,银行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产成品进行估值,同时通过物流公司确定监管仓库。第三,银行在完成评估后向符合贷款要求的加工企业提供资金;最后,产品销售后获得的资金先由银行抵扣向加工企业发放的贷款。

三是最终产品销售环节的应收款融资和存货质押融资产品开发。经销商在收购产品环节需要银行提供贷款支持,银行则以经销商所收购的库存商品作为质押,通过第三方物流公司进行监督,向经销商提供资金支持;银行还可以通过经销商在将来的应收款作为还款保证提供贷款。

2.信托业务产品开发

信托业务产品开发需先了解市场需求与金融需求,根据产业链运营状况、金融需求、信用状况,以核心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设计满足产业链各企业主体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7]。

第一,产业链信托。渔业产业规模大,资金日常需求量巨大,为满足渔业产业的资金需求,可以选定的核心企业为节点,以产业链企业产—供—销运转为主轴,通过对整个产业链资金需求及风险的评估,综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以核心企业为主导授信对象,以产业链企业的应收账款、存货等为质押,设计产业链信托产品。

第二,项目融资。渔业行业项目建设有较大发展空间,为提升产业链整体产业规模和竞争力,以产业链的核心项目为依托,围绕重大渔业项目的资金需求,开发项目信托、信托式融资租赁等产品。

3.发展与完善渔业保险市场

保险保障的缺失已成为我国渔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要不断完善渔业保险体系,实现金融支持渔业经济快速发展。一是应加大对渔业保险的研究,推进立法进程,制定覆盖渔业捕捞、水产养殖、船员人身安全及生产资料等财产安全等方面的法律保障制度。特别是要注重对我国水产养殖保险的研究及对“连家船”渔民等弱势群体的关注。为渔业保险的大力推进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二是进一步发展政策性保险,完善养殖保险、渔船保险等政策性保险制度。三是保险机构应积极开发涉海保险产品,例如海洋渔业保险、物流保险,建立有效的巨灾风险补偿机制,提高防范风险和分担风险的能力。四是应该充分利用财政补贴和优惠税收政策,推动渔业保险模式的创新和发展,保障渔业健康安全可持续发展。

4.发起成立渔业产业基金

渔业产业链条的构建需要大量资本的投入,利用产业基金,从核心企业入手,整合产业链条,开展综合金融服务,全面助推渔业产业链建设。

一是区域性产业基金。寻求金融资本和政府资本相结合的模式,发挥银行在资金募集、风险控制、资金托管等方面的优势,各方合作,发起渔业产业基金,重点投资于区域内渔业产业发展与产业链整合,助力渔业产业发展。

二是产业链基金。从产业核心企业入手,整合全产业链。渔业核心企业是链接鱼苗培育养殖、鱼产品加工与流通及销售的纽带。因此,从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入手,对接当地核心企业,以产业链方式介入客户金融需求,为产业链上各节点客户提供所需的金融服务。

(四)建立健全渔业金融政策

渔业金融政策的制定有助于渔业生产规范、快速发展,可以建立针对渔业的金融政策促进渔业更好更快发展[8]。主要措施可以包括金融支持渔业规模化生产与集约化经营政策、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政策及生态金融政策。

实施金融支持渔业规模化生产与集约化经营政策,加大对渔业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的信贷投入。围绕地方特色渔业,以核心企业为中心,覆盖上下游企业和农户,推广订单融资、动产质押等多种产业链融资产品。

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政策。选择部分地区渔户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丰富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类型,推动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完善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管理体制,明确地方政府职责,建立风险补偿基金,防范金融风险。

建立生态金融政策。生态金融政策是金融机构通过相关举措有针对性地对渔业环节进行扶持,来实现渔业均衡可持续发展。例如,我国总体捕捞能力过剩、近海渔业资源严重衰退[9],应降低近海捕捞强度、稳步发展远洋渔业,可通过金融扶持远洋渔业的措施实现转变。

参考文献

[1]洪崎.产业链金融商业模式创新[J].中国金融,2014,(01):43-45.

[2]邵平.全产业链金融的创新与发展[J].中国金融,2013,(22):50-52.

[3]朱磊,冯锐.商业银行产业链金融探析[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2,(02):23-27.

[4]王迅.海洋渔业发展与金融支持探析[J].济南金融,2006,(08):18-20.

[5]万复青.渔业信贷是促进渔业发展的重要经济杠杆[J].中国水产,1991,(12):8.

[6]王世表,李平,等.中国渔业信贷问题探析与发展对策[M].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23-26.

[7]张艾妮.渔业公共信托原则在美国的发展及其对中国的借鉴[J].时代法学,2013,(05):104-110.

[8]杨林,卢明青.发展渔业金融的国际通行做法及经验借鉴[J].渔业经济研究,2008,(04):9-13.

[9]裘启煊,黄玉芹.嵊州市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渔业经济,2008,(02):93-97.

(责任编辑:管仲)

[作者简介]禹琰(1991-),女,山东泰安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金融产业管理;陈盛伟1971-),男,山东青州人,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农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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