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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战略下的中以创新合作

2016-03-17史晓东

关键词:以色列一带一路

史晓东

(河南大学犹太研究所,河南 开封 475000)

“一带一路”战略下的中以创新合作

史晓东

(河南大学犹太研究所,河南 开封 475000)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拥有独特创新优势的以色列作为新丝路的重要战略支点作用愈加凸显。近年来,持续升温的中以关系使得两国创新合作在多个领域如火如荼展开,特别是两次中以创新合作联合委员会的召开,使得双方在贸易往来、平台搭建、学术交流、民间互访等领域有了长足的发展。然而,中以创新合作仍存有诸多问题,强度、广度、深度、力度都尚存较大提升空间。如何在当前建设“一带一路”的宏伟构想下,全面提升中以两国创新合作关系,通过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等合作策略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成为中国向创新型经济转轨的关键。

“一带一路”;中以创新合作;中以创新合作联合委员会;创新驱动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实现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必须依靠创新驱动。①《习近平:创新十述》,新华网,2015-10-09.http://news.xinhuanet.com/video/sjxw/2015-10/09/c_128299855.htm。在科技引领未来、创新改变世界的今日,以色列“向东看”外交转向和中国“一带一路”宏伟构想使两国合作迎来新的历史契机。“世界需要创新,而以色列拥有创新。”创新已成登高一呼群山应的时代之声。中以合作创新大潮可谓正当其时。

一、中以创新合作的由来及发展历程

中以两国在科技创新领域的合作可谓源远流长。早在建交的次年1993年,两国即签署了《中以科技合作协定》,拉开科技合作序幕。1995年,中国科技部携手以色列科技与空间部联合设立了“中以科学与战略研究开发基金”。新千年以降,两国政府于2010年签订了技术创新合作协定②正式文件名《中国政府和以色列政府关于促进产业研究和开发的技术创新合作协定》。,明确表达了双方合作意愿,鼓励两国企业互通有无,展开创新领域合作。

2012年11月,首届中以高科技创业峰会在海法举行,中国驻以大使、深圳与海法两地市长及300余名中以两国商界代表参会。峰会围绕清洁能源、IT及通信行业技术、生命科学及医疗保健等多个领域进行了220余场公司间的面对面会议,为中以高科技创业领域搭建合作平台。迄今为止,年度峰会已举行四届,规模与年俱增,成为两国商界的高科技创新盛典。

2013年5月,内塔尼亚胡访华时释放出极大的合作意愿,甚至“愿意动员商界、科技界人士将‘方向盘’转向中国,把以色列建为中国的研发实验室”。③付丽丽《携手创新合作共赢》科技日报,2015-02-02.http://digitalpaper.stdaily.com/http_www.kjrb.com/kjrb/html/2015-02/02/ content_292015.htm。一年后佩雷斯到访,盛赞中国经济成就“无可比拟和难以置信”之余,不断强调经济合作,特别是科研创新等领域的优势互补。④《以色列总统佩雷斯:中国成就无可比拟》,光明日报,2014-04-09.http://news.gmw.cn/2014-04/09/content_10934790.htm。相应地,李克强总理也表示愿深化双方科技合作,实现技术与市场优势对接。

二、中以创新合作联合委员会的成立及其推动作用

2014年5月,在以访问的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与内塔尼亚胡总理签订了《关于成立中以创新合作联合委员会的备忘录》:两国政府拟成立副总理级别的“中以创新合作联合委员会”。主要工作包括:协调两国部门及地方政府间多领域的创新合作;确定合作重大方向及项目;探索新模式;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制定行动计划等。经过7个月的紧张筹备,2015年1月29日,联委会一次会议在北京如期召开。这也标志着两个国家特别是中国首个以创新合作为主题的中外合作组织的正式成立。会上,双方表示将继续加强前沿性、原创性联合研究,确定了12个优先合作领域。刘延东与以色列外交部长利伯曼共同签署了《中以创新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共同对未来三年间的创新合作进行宏观的规划、布局。

2016年3月,联委会二次会议在耶路撒冷召开,刘延东与内塔尼亚胡共同主持,数十个政府机构部门及两国一流大学参席。双方见证签署有关便利签证、联合科研等13项合作协议,并就中以自由贸易区开始谈判。①《中以创新合作联委会第二次会议在以色列举行》,人民网,2016-03-30.http://world.people.com.cn/n1/2016/0330/c1002-28236336.html。如内塔尼亚胡所言,联委会“将以色列‘创业国度’的创新精神同中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相结合”,是中以创新合作领域一个“新的重要里程碑”②《李克强致信祝贺中以创新合作联合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新华网,2015-01-29.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5-01/ 29/c_1114183928.htm。。为两国创新合作提供了新的历史契机:

首先,贸易的增长及结构的优化。2015年,中以双边贸易总额达到114.2亿美元,在全球贸易萎缩的背景下呈现逆势增长,同比增幅近5%[1]。联委会二次会议后,已在日程之中的中以自由贸易区还将会极大刺激双方经贸往来。更为重要的是,双边贸易结构呈现持续优化态势,从食品、钻石等传统产品贸易,渐趋向高科技、新能源等方向转变。

其次,国家级企业创新合作领导机构的成立。在联委会一次会议中,中国科技部与以色列经济部签署了《中以创新合作中心的联合声明》。该中心旨在构建更为完善的企业创新合作信息共享网络,建立两国企业创新供需对接平台,使之更好地了解双方行政管理体系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等。

再次,密集的民间商贸互访,主要表现为大量的中国企业组织参观团到以色列学习创新经验、在以色列设立研发中心,其中不乏华为、百度、联想、小米等中国领军企业;以色列方面则有相当可观数量的中国访问团对合作对象及市场环境进行考察、在中国设立考察点甚至子公司。

第四,学术合作机构的建立和密切的学术交流。2015年,中国犹太文化研究联盟在南京大学成立;根据“三年计划”筹建的7+7研究型大学联盟的组建使得中以学术交流合作得到了极大加强;首个中以合作办学机构“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已于2015年底在汕头正式启动,92岁高龄的以色列前总统佩雷斯亲率百余人代表团,出席奠基仪式;③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以色列国大使馆《刘延东副总理在首届中以大学校长论坛开幕式上的讲话》,2016-03-29,http://il.chinaembassy.org/chn/sgxw/t1352597.htm。2016年3月,以“中以文化传承与科技创新”为主题的首届中以大学校长论坛在以色列耶路撒冷举行,揭牌成立了“以色列留华同学会”;随后至4月初,一周内两所以色列大学分别宣布了和中国高校的重要合作项目。

第五,各级地方政府、创新型企业和机构交流密切。此前,北京、天津、深圳、泰州等20余省市地区即已建有中以合作园区。联委会后,各地新成立的相关机构见表1。

第六,国内关于以色列创新主题出版物的持续繁荣。大量介绍以色列经济成就、科技创新的外文书籍正以惊人的速度被译为中文,且有着不俗的市场反应。其中,索尔·辛格的《创业的国度》自2010年9月出版中译本后,至今已经重印14次!有鉴于中国读者的巨大热情,2015年10月出版的《以色列谷》一书在介绍了以色列的创新经验之余,单独列出中以合作一章并做出精彩评述。

表1 2015年初以来中以创新合作交往一览表

中以创新合作联合委员会的成立,使得两国创新合作已进入加速度模式,空前高涨的合作热情遍及亚欧大陆两端的古国朝野。“创新”成为中以高层互访、民间经贸往来的高频用语。从最初局促于农业领域、企业层面的贸易往来,到今日政、经、文的全面创新合作;从90年代中期的省部级到今日的总理级。领域拓展、规格提升的背后是双方对创新发展的理念高度契合,特别是将“创新作为第一动力”的中国对实现经济转型的迫切渴望。

三、中以创新发展模式比较及启示

高科技与高水平人力是激发产业竞争潜能的两大关键因素[2]9。在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2015-2016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榜单中,以色列和中国分居27和28位。虽然排名相近,但两国所倚恃的增长内驱力则判若云泥:中国更多的是规模效应、人口红利[3]238带来的效率驱动型经济(Efficiency Driven),而以色列则是典型的创新驱动型经济(Innovation Driven),见图1。

图1 中以两国经济结构网状图[4]208,140

中国有着令人赞叹的宏观经济环境和惊人的市场规模,却在科技创新上准备不足;相形之下,“中东硅谷”以色列虽然市场狭小但却在科技创新、金融网络方面傲视全球。市场大国与技术强国之间的互补性显而易见:与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合作可以为以色列提供一个更大的用武之地,弥补了其市场狭小的缺憾;相应的,来自以色列的尖端技术对于在创新领域处于短板的当代中国而言无疑也是一泓活水。两国携手共进,双赢可期。

同时,除了经济产业上的互补性,也应该看到两国在地缘、教育、文化、制度上明显的差异性,对此,《以色列谷》一书作者总结了双方的异同(见表2)。对比在教育、研发、文化等领域中以创新合作得出以下启示:

表2 中以经济发展十大异同点[5]

(一)教育领域

以色列国父本·古里安说“没有教育,就没有未来”。教育决定着一个国家的未来,创新离不开教育。然而,“钱学森之问”下,中国当代高等教育给人带来的更多是失望和反思。近百年前,马克斯·韦伯关于“价值多神论”“学术没有预设”[6]177,178的经典性论述在今日中国依旧难以践行,“中国的大学更像一个意识形态无孔不入的行政官僚机构,而不是一个学府。”[3]250“大学越来越善于迎合教育部,而不是创新性的研究与教育项目。这种情况和改革前的国企没什么本质区别。”[3]251对比中以两国高等教育也在很大程度上印证了罗纳德·科斯“缺乏思想自由市场是中国经济在创新领域乏善可陈的根本症结”之论断。[3]253雅斯贝尔斯说:“大学是一个人可以在这里自由地探索真理、教授真理的地方,也是一个人们可以为了这个目的蔑视一切剥夺这种自由的人的地方。”[7]12“人们出于寻求真理的唯一目的而群居于此。因为这是一项人权:即在某个地方人们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探求真理,并且是为真理而真理。”[7]20学术自由是一个应得到尊重的超国家、普世性的不朽理念。这也是大学能成为国家“智库”的基本前提。不妨从双方已有的合作领域——高等教育开始做起,可以以高校为试点——如7+7高校研究联盟或犹太学术联盟,借鉴以色列的教育理念,给予受教育者更多的自由,让学生学会掌控(Governance)能力,而不是服从和简单的管理(Management)能力[8];提升国民素质,培养“高水平人力”。在办学形式上百花齐放、去行政化,成立学术委员会、教授治校,学校可自选设置课程、自订教材等。

(二)研发领域

无论是大学的产学研结合,还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中国需要向以色列借鉴很多,但当前最为迫切的是唤起政府对研发强度的重视,见图2。

图2 主要国家研发强度折线图①世界银行官网,“各国研发支出占GDP百分比”http://data.worldbank.org.cn/indicator/GB.XPD.RSDV.GD.ZS。

表3 主要国家研发强度数据表

表3显示,以色列的研发支出占比长期保持在4%以上,久居世界第一,其创新领域成功的内在逻辑不言而喻。这在日本美国等创新驱动型经济体身上也得到验证;而研发支出占比长期低于平均水平的俄罗斯、土耳其等在创新方面表现欠佳则成为有力的反证[4]306,350。中国要充分挖掘创新潜力,在未来的发展中,应加大研发投入,赶超世界平均水平,缩短与以色列等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为创新提供充足的财力支持。

(三)文化领域

马克斯·韦伯认为,“任何一项伟大事业的背后都存在着一种支撑这一事业成败与否的无形的精神文化气质。”[9]无独有偶,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也指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强盛,总是以文化兴盛为支撑的。”①《习近平论中国传统文化——十八大以来重要论述选编》,新华网,2014-02-28.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4-02/28/ c_126206419.htm。以色列创新机制的形成自然也离不开其悠久的历史传统和今日之文化环境。我国与以色列文化环境差异巨大。

美国人,俄罗斯人,中国人,以色列人站在街角。

记者:“打扰一下……请问你们对肉类短缺有什么看法?”

美国人:“什么是短缺?”

俄罗斯人:“什么是肉类?”

中国人:“什么是看法?”

以色列人:“什么是打扰一下?”[10]23

这则趣谈虽难逃夸大之嫌,但其反映的问题亦发人深省。对知识的求索、对定式的厌恶、对权威的质疑、对谬误的宽容等等文化熏陶之下的犹太人则养成一种自信而率直的性格。“以色列的文化和制度培养了人们面对失败的一种独特的态度,它引导创业者把失败的创业经历不断进行建设性的总结和利用,而不是让他们长久忍受非难,并将其边缘化。”[10]19在国学复兴的今日,不妨对中国传统文化去粗存精,鼓励国人大胆创新、试错,淡化中庸、无为、顺从、知足常乐、不敢为天下等传统的文化印记。如习近平指出的那样,“坚持古为今用、以古鉴今,坚持有鉴别的对待、有扬弃的继承,而不能搞厚古薄今、以古非今,努力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之与现实文化相融相通,共同服务以文化人的时代任务。”②新华网2014-09-24,习近平《要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http://www.cssn.cn/dzyx/dzyx_jlyhz/201409/t2014 0924_1341216.shtml。唯有如是,庶几“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四、“一带一路”战略下提升中以创新合作的策略

“一带一路”战略已经成为中国国家发展战略与外交战略。2013年12月,王毅外长访问以色列时表示,中国将加快向西开放,构建横跨欧亚大陆的“丝绸之路经济带”,以及联系太平洋、印度洋和大西洋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从现行规划布局来看,两条丝路很可能交汇于中东地区。③《王毅谈以色列之行:为友谊、合作、和平而来》,中国新闻网,2013-12-20.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3-12/20/c_ 125887667.htm。这使得稍早前的同年五月两国所达成的“红海—地中海”铁路项目愈显重要。[11]303地处中东之角,位于亚、非、欧三大洲的结合处的以色列显然是“一带一路”沿线的重要节点。其独特的区位,对中国而言有着难以替代的地缘价值;悠久的历史,深厚的文明积淀;稳定的政局,为中以合作提供了一种长期合作的充分条件;繁荣的经济,意味两国有着较多的贸易话语;更重要的是,如期前所述,其发达的科技,则正可与转型期的中国经济形成互补共赢。以色列是中国不可多得的创新合作伙伴。丝绸之路作为不同国家、民族、文明、宗教持续互动、交流的象征,往来商旅历千年积淀而成的合作共赢精神与今日中以创新合作有着内在的契合之处。而一带一路战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等“五通”基本内涵也在一定程度上与两国创新合作有策略共鸣。

(一)提升中以合作战略高度,加大政策沟通

近年来,中以外交关系虽持续升温却难求突破。传统的中阿友谊和既定的中东战略,使得中国应对以色列的积极主动时显得相对低调淡然。[12]这在最近中国主席习近平埃及、沙特、伊朗中东之行的路线规划上也可窥见一斑。①《习近平主席沙特、埃及、伊朗之行全纪录》,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6-01-25.http://cpc.people.com.cn/xuexi/n1/2016/0125/c 385474-28082804.html。相对的,以色列在两国交往中更为积极主动——无论是在接待中国官方来访团时的高度重视;还是对一带一路中东布局所表现出的浓厚兴趣;抑或是在拂逆美国、加入亚投行时的关键决断。同时,需要注意到,在所有西方发达国家中,以色列几乎是对中国政治体制与意识形态批评最少的国家。[13]两国当前的外交关系受多种因素影响,在以色列方面,主要是美国因素,——“以色列是美国的坚定盟友,是美国永远的友邦。”②2011年5月24日内塔尼亚胡美国国会演讲,参见“Full text ofIsraeli PM’s speech,”http://www.aljazeera.com/news/americas/ 2011/05/2011524172626343616.html?utm=from_old_mobile。依旧是斩钉截铁的外交宣言。以色列与美国的传统关系不会也不可能被任何国家取代。但还应该看到另外一个趋势,那就是近年来胡、奥之间龃龉不断也显示,美以国家利益并非总是一致,二者之间的关系也并非亲密无间;另一方面,对于中国而言,阿拉伯因素、伊朗因素仍旧是中以进一步扩大交流和建立互信的障碍,但中国完全可以在兼及传统中阿友谊基础上全面加强与以色列的创新合作。且从长远上看,作为一个与区域国家均不存在直接利益冲突的第三国,中国在坚守自身外交底线前提下与区域内国家发展友好关系,尤其是进一步加强与以色列的关系,对区域内的和平稳定至关重要。具体到中以创新合作,一方面中方应显示出合作之诚意与愿望,抓住以色列外交向东看的历史机遇,从战略高度积极推进双边创新领域互动和交往,实现双方高层对外政策之充分沟通,建立共识和互信。另一方面,也应看到中东地缘政治险恶,过度卷入地区矛盾,极易弄巧成拙,最终“边际效应递减”,成为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在现阶段举重若轻,将中以交往聚焦于创新合作,尤其是科技高新领域合作,一者可最大限度地减少与西方大国的“摩擦系数”,避免预警机事件重演;再者可以降低阿拉伯国家对中以关系的猜忌。政策沟通,一举多得,使阿拉伯的资源和以色列的技术兼备于我的同时,稳固“一带一路”中东战略布局外交支点。

(二)打造中以合作平台,完善“设施”联通

联委会后,各地创新机构一时如过江之鲫。但所有的这些机构在经济实力、交流活跃度上良莠不齐:既有国家层面的常州创新科技园,也有以地级市为依托的创新合作区;有依托名校科研团队所筹建的研究院,也有服务于大众企业的合作论坛。这显示出“以色列=创新大国”这一名片已被中国商界、学界普遍认可,但相应的,国内对以方企业、犹太裔创业者的了解微乎其微,相关的网络信息平台的建设显得较为滞后,再加上一些大众读物对“犹太金融帝国”的“文学叙事”,难免给了一些浑水摸鱼的投机钻营之辈以可乘之机;同时,信息的缺失致使个别机构的创新举措流于形式,未能很好地切合市场。另一方面,如何有效地将现阶段创新机构的数量优势化为创新产业所应具备的质量优势,也是两国特别是中国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所有的这些问题都指向一个中心问题,那就是两国的创新“设施”———大大小小的创新合作平台、园区、机构等尚未实现充分“联通”。在当前条件下,中以创新交流合作可重点从以下几个“设施”平台入手:

(1)加强中以创新联合委员会的统筹功能和协调作用,强化组织联通。联委会是中以创新合作布局的指挥中心和神经中枢。也唯有总理级别的联委会能够集合科技部、外交部、发改委、教育部、农业部等如此之多的部门和机构,充分调动各类创新资源,发挥整体协作性,避免各部门自行其是,防止科技创新项目上的重复立项与疏忽等。在这一点上,联委会颇有些类似于以色列的首席科学家论坛。①《中以经贸合作迎来广阔空间》,环球网,2016-04-08.http://finance.huanqiu.com/cjrd/2016-04/8802390.html。下一步,应将此对接交流机制进一步制度化、定常化,甚至可以设立一个“创新技术总局”作为联委会中方的执行机构。同时,建议相关媒体及网络信息平台能够及时报道联委会行动日程,加大其媒体曝光度,使得国内企业、创新平台等能够第一时间获取最新的创新合作政策动态。

(2)进一步完善中以创新合作中心职能,健全创新服务体系,实现企业信息网络联通。“合作中心”对企业的有序引导,可有效避免恶性竞争与重复建设。而构建更为透明、完善的企业信息共享网络,便利合作,也使得不法分子无机可乘;尽速推进“创业中心”平台网站的建设,成立“中以投资创新协作联盟”等,实现两国企业创新供需同步对接,使之在普及双方行政管理体系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方面切实起到作用。以期弥合中以创新合作尚存在着的“信任鸿沟”,②《以色列:独一无二的首席科学家制度》,新华网,2013-05-22.http://news.xinhuanet.com/tech/2013-05/22/c_124744926.htm。特别是通过沟通、征询、建议等手段,协助立法部门,健全知识保护立法,最大化的消除以色列企业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上的不信任感。

(3)构建创新生态圈,大力建设中以常州创新园,实现产业联通。随着全球化时代的来临,“比较优势”让位于“竞争优势”。[2]19全球科技创新间的竞争不再是依托于个别龙头企业的简单较量,而是集群化的创新生态圈之间的竞争。[2]56,115美国硅谷和以色列之间的科技竞争即是如此。作为首个中以创新合作示范园区,应倾力将常州创新园打造为一个贯通研发孵化、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投融资服务等功能的创新生态系统,使之成为“国家经济转型升级时期以科技创新为驱动的国际合作典范”。③大卫·沙曼《中以合作:跨越“信任鸿沟”才能促进投资》,以色列时报,2016-04-03.http://cn.timesofisrael.com/。进而,以其创新活力对国内其他合作平台进行激励、刺激,形成一种鲶鱼效应(Catfish Effect),辐射全国,影响一代创业人。

(三)加速自由贸易区谈判,深化贸易畅通

早在2014年底,习近平主席即指出,要“积极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商建自由贸易区,使我国与沿线国家合作更加紧密、往来更加便利、利益更加融合。”④《落实三年行动计划打造中以创新典范》,新华网,2015.07.31.http://www.js.xinhuanet.com/2015-07/31/c_1116106034.htm。。具体到中以合作,尽管中国已成为以色列第二大贸易伙伴,但双方贸易水平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两国贸易额尚不足以色列外贸总额的10%,只有对欧贸易额的1/3、对北美的1/4。而以色列90%以上的双边贸易都是与FTA成员国完成的,[14]无疑,自由贸易区对中以经贸往来意义重大。同时,从贸易结构上看去,中以双方也并不处于对等地位。以2013年为例,以色列向中国出口的商品:计算机、电子和光学产品占52.5%,化学和化工产品占20.5%,其他经济类产品15%,钻石7.2%,机械设备4.8%;我国对以出口则主要是钢材、铜材、小轿车、煤等。[15]显而易见,以色列对华出口以高附加值的科技产品为主,而中国对以外贸中,工业原材料占了很大一部分比重。如此结构下的中以贸易使得中国长期处于巨大的贸易逆差地位。当然,近年来,随着中以创新合作的不断深入,中国的荣威汽车、长城皮卡、中兴智能手机等高附加值产品成功进入以色列市场,联想笔记本电脑等成为当地同类商品的畅销品牌,⑤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习近平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并发表重要讲话》,2014-12-07.http://cpc.people.com. cn/n/2014/1207/c64094-26161930.html。约占市场总份额的1/4。这一良好势头还将随着中以自由贸易区的建立而持续推进。而加速中以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深化双方创新合作,缩小中以贸易长期存在着的巨大的贸易逆差,持续优化双边贸易结构,一方面是双边贸易“畅通”的基本内涵,另一方面也是互利共赢的丝绸之路精神传承。

(四)完善创新环境,鼓励资金融通

市场活力乃科技创新之源泉。“创新通常来自压力、时效性或对手的挑衅。”[3]46“企业在竞争中的表现优劣主要取决于市场的开放程度,以及企业间的竞争自由度。”[3]158以色列经济早期发展中充斥着国家干预行为,这是其建国初期复杂的国内外局势使然。经过上世纪末的转型,以色列积极汲取西方现代经济学成果,已逐步成为自由市场立国的经济体。[16]我们从时下凋敝的东北依稀可窥见计划经济时代的泥淖,东北的每一步踯躅蹒跚似乎都在印证弗里德曼“毁掉一个行业最佳的方式是给他政府的垄断”的论述[3]252。即使对国家作用充分重视的迈克尔·波特也指出:“在产业的国际竞争中,政府固然有它的影响力,但绝非主角。”[2]4“政府最适当的角色是,推动并挑战产业升级,而非提供使产业逃避进步的‘扶持’。”[2]28更多是作为平台提供者和秩序保障者的身份出现。制定规则,并提供有限资金,通常并不负责具体运营。即使加入运营,也会在适当时刻及时退出。不与民间市场争利,更不会干扰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这一点表现在以色列科技孵化器政策上尤其突出。①“共担风险、让利于人、甘当配角、合同管理、及时退出”等原则,参见杨波《以色列科技创新发展的经验与启示》,《上海经济》,2015年第1期。反观中国,市场经济在时间上尚处于幼年探索期,诸多领域立法空白,再加上制度缺失的现状,宏观调控产生了极大的“寻租”空间[17]43。表现在风投市场即为极大的不稳定性,2015年股市的震荡即已充分说明问题。在现阶段,应在健全市场机制的基础上,借鉴以色列政府的经济政策,培育一个鼓励创新的政策环境。更何况,大大小小的地方创新合作平台所需要的投资数目又何止百亿千亿,这对任何一国而言都是一笔巨大财政赤字,纳税人无力也无责承担这样的巨额费用。如果需要对一些优先发展的创新产业予以扶植,以凸显对新兴创新领域如高科技新兴市场特别是对电子商务、网络产业等的重视,只需投入有限的资金,并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两国绝大多数创新合作领域更多的应通过市场运作来筹集资金。至于资金来源,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亚投行的作用,吸引各国融资;另一方面,不妨设立“中以创新合作风投基金”,充分引入民间资本的活水,引导商业股权投资基金和社会资金参与共建中以推动创新。这样也有利于市场这支“看不见的手”充分发挥其调节作用,促使孵化器和风险投资有效融合,为初创企业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建立创新孵化网络,②《中国应重视与以色列在科技创新领域的合作》中国网,2015-12-21.http://news.china.com.cn/txt/2015-12/21/content_37364843.htm。大大降低创业失败率的同时,更增强了风险投资家的信心,从而实现“投资,成长,退出,再投资”的良性循环。

(五)推动学术、文化往来,实现民心相通

1.密切学术交流。当前中以学术交流更多地集中在开封、南京、上海、重庆等几个点。一方面,可以在这几个点中,继续深化学术交流,将以色列相关优势学科如自然学科、生物科技、现代农业技术、网络信息技术等学科请进来,相应的,也给中国优势学科的学者们更多“走出去”的机会;另一方面,由点及面,充分利用当前中以创新合作的平台,如最近在以色列召开的中以大学校长论坛等,拓展中以学术交流空间,推广中以合作办学的“汕头模式”,进一步加强双方合作交流;为中以创新合作提供理论依据和智力支持。

2.增进文明对话。中以两国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文化,在近代都曾是法西斯主义强权政治的受害者,也都在今日怀有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强烈渴望,有着相近的文化心理。更为难能可贵的是,当反犹主义在全球肆虐之时,拥有博大胸襟的古老中国不止一次的对犹太人敞开其怀抱。以即将到来的中以建交25周年的2017年为契机,举办诸如中以文化年、中以旅游年等相关主题交流活动,对新丝路宏大战略布局下中以交往大有裨益;也可以考虑在当前中以文化交流热情持续高涨的今日,在前文述及的高校中,诸如犹太研究同盟、7+7大学联盟等,择取一些具备学术实力的高校中培养师资力量,互设希伯来语和汉语等语言学习中心等等。国之交在于民相亲,民相亲在于心相通。以人文领域为突破开展创新合作,不失为一个明智之举。[10]305

科斯认为,如果无法显著提高创新能力,依然更多依赖于所谓“规模经济”,即使如一些学者[18]所认为的中国在21世纪中叶成为全球最大的经济体,其实际生产力也只是个中游水平。[3]24821世纪是创新主导的世纪,创新已成为一国竞争力之关键。已经上升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今日中国面临三大掣肘因素:经济增长模式转型、过剩产能调整、制度建设。①《中国对外开放布局已显现:一带一路为纲自贸区为目》,新华网,2014-12-08.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4-12/08/ c_127284644.htm。如果依据创新理论鼻祖熊彼得对创新的定义,即,创新就是生产函数的变更[19],那么,三大痼疾都指向一个创新问题。如何规避中等收入陷阱,化人口红利为人才红利,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实现创新型经济带来的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是中国政府不得不面对的问题,而不是沉醉于以“权贵资本主义”[20]“低人权优势”[21]为特征的所谓中国模式中踌躇满志。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新常态的中国从未如今日这样如此的需要以色列。而“一带一路”战略为中以创新合作带来历史性合作机遇,其“共商、共建、共享”机制本身也是中以创新合作的内在逻辑。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等五通也是两国合作的表现形式。内塔尼亚胡指出,以色列是中国的完美合作伙伴,中以合作将取得巨大成果,十年之内将“震惊世界”。②《中以创新合作联委会第二次会议在以举行》,光明日报,2016-03-31.http://news.gmw.cn/2016-03/31/content_19516186.htm习主席“唯创新者进,唯创新者强,唯创新者胜”③新华网数据新闻部《习近平“创新十述”》新华网,2015-10-09.http://news.xinhuanet.com/video/sjxw/2015-10/09/c_128299855.htm断言言犹在耳。相信秉承“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丝路精神的中以创新合作,必将目见这一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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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佟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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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4

史晓东(1985-),男,河南长垣人,河南大学犹太—以色列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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