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我国图书馆职业资格制度刍议——兼与李国新先生商榷
2016-03-17郝朝军陈素青
高校图书馆工作 2016年5期
●郝朝军 陈素青
(山东建筑大学 济南 250101)
【事业·管理】
建立我国图书馆职业资格制度刍议
——兼与李国新先生商榷
●郝朝军 陈素青
(山东建筑大学 济南 250101)
文章分析了关于现阶段我国不建立图书馆职业准入制度观点的不足之处及产生的根源;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认为目前我国图书馆建立职业准入制度具有难得的历史机遇,同时提出了我国图书馆建立职业资格制度应选择的基本原则。参考文献51。
图书馆 图书馆事业 图书馆宏观管理体制 图书馆职业资格
国家建立统一的图书馆员职业资格制度是攸关图书馆事业全局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因为这“将从源头上净化和强化图书馆专业队伍,使图书馆人力资源管理逐步纳入法制轨道,以保证图书馆事业的可持续发展”[1]。建立图书馆员资格制度本来是面临着体制、政策、法律等几方面的问题,其中依法推进我国图书馆员资格制度的建立被认为是一个很好的路径[2-3]。因为“没有法律的保障,图书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将步履艰难”[4],可是,近期读到李国新先生的一个访谈:《李国新:忙趁春风赋华章》(刊载于《高校图书馆工作》2013年第1期)发现建立图书馆员职业资格制度面临的问题又多了起来,其中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图书馆立法是图书馆职业资格制度的保证”这个命题将要异化为一个前后倒置的问题,也就是说没有图书馆职业资格制度的建立,才会导致中国图书馆法没有步履蹒跚地向我们走来。……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