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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副省长出庭应诉点赞

2016-03-17

领导决策信息 2016年15期
关键词:行政级别行政诉讼法首例

为副省长出庭应诉点赞

舆情链接:

《副省长出庭应诉应成法治常态》

新华日报2016年4月13日

《“副省长出庭”带了个好头》

山东商报2016年4月12日

《“副省长出庭应诉”的最大价值在于普法》兰州晨报2016年4月12日

【舆情回放】 4月11日,在一起村民不服贵州省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诉讼案件庭审中,贵州省副省长陈鸣明出庭应诉,成为全国首例副省长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因“首例”所引发的巨大影响力,该案的审判进程可谓举国关注。继县长、市长出庭应诉从新闻成为常态后,关注《行政诉讼法》的人都好奇会不会有“更大的官”出庭应诉。

【主流声音】 自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后,“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落实情况成为社会各界的关注点。在这起案件中,被告是省政府,副省长作为省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符合法律规定。值得指出的是,受理这起“民告官”案件的是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传统观点看,其行政级别低于贵州省政府,主持审理该起案件的法官行政级别更是远低于副省长。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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