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侦查措施运行状况实证研究
2016-03-16符方喆
环球市场 2016年23期
符方喆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我国刑事侦查措施运行状况实证研究
符方喆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修改后的刑诉法虽然将技术侦查措施纳入其中,使其具有了法律效应。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人们不难发现,侦查措施的相关规定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与漏洞。所以,在未来的工作中,人们要学会不断的吸收外国的先进立法技术,完善国家的法律制度,进而解决技术侦查措施中存在着的各类问题。
刑事侦查;运行;措施
1 、完善技侦证据制度
1)对技侦证据收集过程进行监督。一般证据要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故采用技侦措施收集的证据同样要更加符合这三个特点,对于采取技侦手段收集证据本身,可以由技侦部门的负责人或者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进行监督。公安机关对于某个具体案件要收集的证据要提前报告给技侦部门负责人或者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由其判断要收集的证据是否是客观存在的、 是否与案件具有关联性、收集到之后是否对查清案件事实有作用,如果技侦部门负责人或法制部门认为要收集的证据符合要求,可以同意报告给检察院批准。2)要增强技术侦查措施证据审查程度。检察机关和法院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应该判断获取的技侦证据材料是否是在侦查监督部门明确的范围内获取的;判断技侦证据材料的提取,保存,移转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判断所获取的材料是否具有完整性,与证明犯罪嫌疑人是否是有关联性, 对于非法证据应坚决予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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