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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如何在大保护下求发展?

2016-03-14长江科学院流域水环境研究所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科学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李青云曹慧群王振华

中国生态文明 2016年5期
关键词:经济带长江流域

□ 长江科学院流域水环境研究所 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科学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李青云 曹慧群 王振华

长江流域如何在大保护下求发展?

□ 长江科学院流域水环境研究所 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科学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李青云 曹慧群 王振华

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省份,面积205.8万平方公里,以大约全国1/5的面积承载着全国近1/2的人口,具有交通便捷、资源丰富、产业发达、城市密集等特点。随着长江经济带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产业转型升级、区域协同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综合运输通道建设等任务进一步加快推进,对生态和环境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关系到长江及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

近年来,由于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的影响,长江流域水生态系统面临巨大的压力,主要问题是水环境恶化、生境退化和过度开发利用等。尤其是随着长江流域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污水、农业面源污染和居民生活污水排放量的增加,长江处于“亚健康”状态,具体表现为:长江干流沿江城市排污量逐年增加、岸边污染带扩展,突发性水污染事故频繁发生,三峡库区库湾和汉江下游都出现过水华现象,中下游湖泊水库出现不同程度的富营养化等,这些现象和问题已危及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引起政府高层、流域管理机构、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就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问题指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在年初召开的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要求,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精神,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有关环保工作。并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定位,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编制加紧编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长江生态环境现状怎么样?长江经济带发展中的生态环境约束、绿色转型、公众参与、流域综合管理的相互关系如何?如何完善长江中下游生态环境保护中的水利技术支撑与公众参与机制?我们对这些问题进行了一些探讨。

长江经济带示意图

长江生态环境的现状和特点是什么?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总体保持良好状态,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气候变化影响加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等新问题日益突出。

流域水生态系统问题突出。一是流域开发利用对上游水生生物的影响:随着规划水电站的逐步实施,长江上游地区控制性水库调节库容将达到河川径流量的1/3左右,大量天然河流将转为人工控制的河道,生境条件的改变对水生生物的多样性、完整性构成威胁。

二是流域开发对中下游水生态系统的影响:上游来沙减少及水库蓄泄调度导致下泄水沙条件及其携带营养物质的变化,造成中下游河道冲刷,干流营养物质比例失衡,使水生生物生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特别是水库汛后蓄水期洞庭湖、鄱阳湖出流加快,出现枯水期提前、枯水历时延长、枯水位降低等水文情势变化,导致湖泊湿地萎缩、生境退化,影响了中下游地区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

流域水环境状况不容乐观。长江沿岸聚集了4万多家化工企业,已呈现“化工围江”的局面,一些企业污水直排、偷排等问题突出。长期以来,长江流域农村以粗放型的方式排放生活污水,农村企业随意排污现象严重,养殖废水未经达标处理排放问题突出,农业生产存在化肥施用量过高、流失严重,加剧了流域面源污染。此外,长江航运污染、旅游服务业污染同样使长江不堪重负。上述情况,导致陆域污染物减排目标与水域纳污能力未能有效衔接,局部地区排污布局与水域水环境承载能力极不匹配。目前流域水环境突出问题表现为:

一是干流污染未得到遏制。尽管干流总体水质尚好,由于节约用水和清洁生产措施不到位,水污染治理滞后,废污水排放总量逐年递增。目前,进入长江的污水排放量已超过330亿吨,城市江段的岸边污染带长度累计超过600 公里。与此同时,沿岸城市及附近地区用水越来越依赖长江干流水源,饮用水源地安全受到日益严重的威胁。

二是中下游湖库富营养化仍在发展。长期以来,由于排入湖库的氮、磷等营养物质不断增加,长江中下游湖泊和一些水库水质逐年下降,水体富营养化呈加重趋势。太湖、巢湖总体水质为劣Ⅴ类或Ⅴ类,均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都曾暴发过大面积蓝藻水华;鄱阳湖和洞庭湖整体水质基本良好,但局部污染仍比较严重。

三是三峡库区水环境保护压力增加。监测结果表明,虽然2003年三峡水库初次蓄水以来,库区干流各断面水质大多符合Ⅱ、Ⅲ类水质标准,但城市附近江段水质普遍较差,库湾及部分支流水质出现富营养化及水华现象,持续时间延长。入库主要支流水质下降趋势明显,Ⅱ类水质断面日趋减少,Ⅳ类水质断面明显增加,局部水域甚至出现Ⅴ类和劣Ⅴ类,库区正在建设大型化工企业和工业园区,水污染事故风险加大,库区水资源保护压力增加。

四是农村水环境污染严重。近年来一些污染企业转移到乡镇和农村地区,一些企业长期超标向农村湖库、塘堰排放废污水,再加上农业面源污染扩大和畜禽养殖业增加等,长江流域广大农村地区的河流、渠系和池塘等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日益严重,水环境状况不断恶化。

五是重大水污染事件频发。近些年来,由于流域经济发展较快,化工等高污染企业和危险物品运输量增加,长江沿线化工产量约占全国的46%,2014年长江干线港口危化品吞吐量已达1.7亿吨,生产和运输的危化品种类超过250种。沿江化工、危化品运输、尾矿库及矿山洗选等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污染环境、危害长江水资源和流域生态环境的事件时有发生。

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有哪些需求?

长江生态环境状况及其保护依赖于产业绿色转型发展、环境保护技术创新、流域综合管理与法规建设、公众参与等。

一是产业绿色转型发展需求。为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和改善长江生态环境,需要积极转变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新要求,优化长江经济带产业空间布局,创新驱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严格沿江产业准入,解决沿江工业、港口岸线无序发展问题,推动黄金水道建设,构建绿色生态廊道,推行农村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发展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业。

造成长江水质下降和环境污染的因素中,工业结构性污染最为突出。因此,在流域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和过程中,需要建立沿江开发产业项目“负面清单”制度,防止高排放、高污染产业向中上游转移,有效引导长江经济带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现容量总量控制。大力促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淘汰落后产能和关闭重污染企业。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先导作用,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坚持落实节水优先方针,推进建立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建设,重大项目布局规划、行业专项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均应进行水资源论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制定长江经济带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并建立长江流域国家水资源督察制度,使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

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是造成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压力大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因此,需要打好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小流域为单元,以水土环境治理为重点,推行农业农村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大力实施土地利用方式优化、农田节灌保土耕作、坡耕地养分优化管理、村镇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渔业养殖废水综合利用、生态沟渠建设、功能性湿地生态重建等清洁流域关键技术,推进长江经济带清洁小流域建设,有效控制农业农村面源污染。

二是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创新需求。长江生态环境的恢复直接依赖于水生态修复和水环境治理技术的创新。新形势下,长江经济带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长江生态环境只能优化、不能恶化。因此,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需要实施重点支流综合治理,加强重点支流河段生态流量管理,保障生态需水;针对长江流域总磷超标等突出环境问题,梳理排查总磷超标原因,加快重点江段总磷污染防治;加大对太湖、巢湖等湖库水环境综合治理,开展湖体水生态修复,有效减轻富营养化水平;强化洞庭湖和鄱阳湖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完善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调度;健全现代生态水网体系,因地制宜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提高长江生态环境容量;提高江河湖库水沙调控能力,保障长江泥沙与营养物质输移平衡;划定并落实湿地红线,实行湿地开发利用管制制度,实施长江经济带退耕还湿工程;建立长江沿线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信息平台,建立健全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与技术。

三是流域管理与法律法规建设需求。长江经济带的生态环境保护亟需流域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的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面临的一大问题在于行政区域间合作缺乏制度保障,协调机制尚未建立,上游地区环保积极性不高。因此,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流域综合管理,创新管理机制,改变九龙治水,各行其是的局面,建立纵横向一体化的流域管理机制。制定全流域分区、分类、分级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策略。需要统筹规划长江岸线资源,严格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严格限制建设项目占用自然岸线,集约利用好岸线资源。实施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完善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机制,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优化沿江取水口和排污口布局。推进长江危化品生产和运输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严格危化品生产企业环境准入条件,建立沿江企业安全生产预警体系,强化危化品港口、码头、水上运输安全监管,建立流域区域应急联动机制。

近几年来,长江经济带沿江省市加强地方立法,为经济带建设提供了一定制度保障。但由于条块分割尤其是水量与水质分离的管理体制机制,难以实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为促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依法治理,应尽快制定《长江法》(或《长江流域管理法》)《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流域性法律法规,建立高效、权威的流域综合管理机构,强化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一体化管理(水量与水质统一管理),确保流域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的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执法,为长江经济带区域合作和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支撑,规范长江经济带发展行为,实现长江经济带从行政约束向法律约束转变。

四是全社会公众参与需求。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保护中公众参与还存在很多不足,比如,公众的环保参与意识还不强,公众依法、有序、理性参与的能力有待增强。鉴于此,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过程中,需要积极鼓励公众参与,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扩大公众环境知情权。通过设置热线电话、公众信箱、环境信访等途径获得公众反馈信息,将群众关心水环境的热情转化为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的实际行动。

长江中下游十八索自然保护区

如何用科技支撑长江水环境、水生态保护和修复?

长江大保护的内涵丰富、涉及面广,我们仅就长江经济带水环境保护和治理、水生态保护和修复两个方面探讨急需的水利科技支撑问题。

长江经济带分区水环境承载力与生态需水评价技术。在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的新形势下,根据不同区域水生态环境背景及需求差别,在以供定需前提下,研究提出区域经济产业布局与水环境承载力最优匹配关系。在绿色发展的共识下,研究提出河湖水功能区划体系、分区技术方法;从生态安全角度,研究提出适合流域不同分区的生态需水计算方法和合理性评价体系,提出流域基本控制断面的基本生态需水过程、目标生态需水过程,为长江经济带产业规划和布局中的生态环境提供技术支撑。

水环境与水生态监控技术。长江承纳的废污水量越来越大,污染物种类越来越多,但许多污染物并未纳入长江的水环境监测体系,对排污口监测频次数也偏少。根据新形势下长江保护和发展的需求,应加快长江水资源保护监控体系建设完善水质监测站点布局,提高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的监测覆盖率,实现流域重要河流控制断面水质动态监控,开展省界和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水量监测,并提高突发水污染应急监测能力;重点突破多指标全自动监测分析技术、大型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监控、水污染风险源识别、污染物跟踪模拟与预警预报模拟技术,完善多源生物预警监测技术,为长江流域水生态安全提供监测技术保障。

湖库富营养化一体化防治技术。湖库水体富营养化主要是一个过量营养物质污染造成的生态受损问题,涉及污染底泥、水体与藻类等多个环境载体。针对湖库水华形成机理,应在外源截污背景下,采用合适的工艺方法控制底泥营养盐释放、原位削减水体氨氮、总磷和生化需氧量,在藻类生长关键期及时进行抑生和杀灭,进而重构并恢复受损生态系统,使富营养化湖泊整体得到净化并长效维持水生态健康。因此,需要打破传统湖泊水体富营养化治理思维定式,有效结合水生态系统中营养物质的输送循环机理与藻类水华形成机制,研究提出湖库富营养化治理的一体化技术,如采用生态毯对污染底泥进行覆盖、水体营养盐原位快速削减、水面藻类杀灭与底泥种藻抑制等措施,切断藻类水华的营养来源,破坏藻类水华的种藻,通过藻类的抑生杀灭和营养盐的逐步削减,使受污染湖库水环境质量和功能得以恢复和持续地维持,为湖泊、水库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水系连通的生态水文调控技术。在人类活动影响下,长江中下游河湖连通状况发生变化,入湖水沙和水质条件也在逐年变化,导致湖泊萎缩、水质自净能力下降、水生生物栖息环境改变。恢复长江中下游的河湖水系连通,是修复湖泊生境的有效措施。长江中下游水系连通工程规模和投资巨大,工程的水生态环境影响复杂,且存在污染转移、生物入侵等风险。为切实保证水系连通工程的水生态环境改善效果,保障湖泊的生态服务功能,亟需研发水系连通的生态水文调控技术。识别长江中下游现有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探索水系连通生态环境演化的水文过程响应机制,建立河湖水系连通效果评价指标体系,开发集水文-水环境-水生态于一体的生态水文数值模拟技术及调控平台,科学评价水系连通工程的生态环境、社会及经济影响,科学决策工程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制定水系连通工程的生态水文调控对策;结合自动在线监测和预警技术,研发风险预警和防控技术,规避或减缓水系连通后可能发生的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外来物种入侵等风险。

干流水沙与营养盐调控技术。长期以来长江干流连续输移水沙和营养盐,形成了健康和稳定的河流生态系统。近年来随着上游大型梯级水库的修建和运行,河流输运能力减弱,导致河流物质运移规律发生变化,大量泥沙及其携带的营养盐被拦截在库区,导致长江中下游清水冲刷、水体营养状况及初级生产力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而影响中下游及长江河口的生态环境稳定。针对长江上游梯级水库修建后中下游水沙变化的新形势,应构建干流水沙与营养盐调控技术,根据上游梯级水库运行调度条件下长江干流水沙和营养盐的通量变化及生态响应,以及河流生态系统稳定对水沙与营养盐调控的需求,提出集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于一体的水沙调控技术体系,实现水沙和营养盐的连续输移,以减轻长江中下游冲刷、保持营养物质平衡输移,从而逐步恢复生态系统稳定,使大型水电工程建设运行对长江中下游水生态环境的影响逐步减缓。

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警与处置技术。针对长江中下游沿江化工园区布局密集,突发性水污染事件风险很大的特点,构建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警与处置技术体系。根据长江中下游突发性污染事件源分布情况,构建风险防控图;建立基于无人机自动监测、跟踪采样和指示生物毒性技术,实现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快速综合监测和应急预警;提出不同类型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技术,涵盖源头堵截、扩散控制、就地快速处理处置、敏感目标保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措施,开发应急处置技术工具包,满足不同类型污染物、不同突发场景、不同污染阶段下的快速处理处置技术要求;集成“3S”技术、数据库技术、三位虚拟技术和网络通信等先进手段,开发污染物迁移转化数学模型与事件应急处置可视化系统,以科学快速地提出成套高效经济的应急处置预案,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性水污染事件造成的危害,为应急决策和响应提供依据和先进可靠的技术支持。

长江三峡

如何完善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

搞好长江保护工作,核心是开发与保护相结合,当前应抓紧制定和完善长江流域保护规划,建立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的协同管理机制,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同时要形成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综合防治体系。依据2015年9月1日施行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我们对完善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要明确公众参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事务的范围。明确公众(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参与制定政策法规、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处罚、监督违法行为、开展宣传教育等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公共事务的活动。

二是要畅通参与渠道,提升公众参与能力。通过公众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参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促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依法有序发展。坚持依法、有序、自愿、便利的公众参与原则,满足公众对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是要扩大公众参与途径与方式。政府及其环保、水行政等主管部门可通过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组织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活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向政府及其环保、水行政等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是建立和完善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举报和奖励制度。支持和鼓励公众对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公共事务进行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公众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举报热线、政府网站等途径,向政府及其环保、水行政等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设立有奖举报奖励基金,对举报属实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五是完善对妨碍公众参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行为的制裁。公众发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可向其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举报。对妨碍公众参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行为,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惩罚,比如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等处分。

六是注重发挥非政府组织在长江生态环境中的作用。支持环保社会组织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有关责任主体(如不达标排污的企业)承担停止破坏、消除危险、恢复原状等责任。同时,环保社会组织依法可对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公众参与过程中的行政不作为提起诉讼,要求有关行政机关履行有利于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行政管理职责,通过环境公益诉讼,促进有关行政机关和单位改进工作。

长江作为中国经济的动脉,其生态环境健康永续发展对中国经济社会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作用。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我国的一项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也是我国走绿色发展之路的重要示范。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对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现实针对性很强。长江流域的未来,只有在保护生态的条件下有序推进发展,才是一条真正可持续的绿色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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