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现状及相关问题的建议
2016-03-13周宇翔卞华锋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2016年5期
周宇翔 卞华锋
(1.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南通 226006;2.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北京 100029)
南通市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现状及相关问题的建议
周宇翔1卞华锋2
(1.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南通226006;2.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北京100029)
本文对南通市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针对目前部分企业自行监测意识不强、自行监测能力有待提高、第三方监测机构能力参差不齐、信息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全面等问题,建议拓展培训的形式和内容、将企业自行监测融入到监察部门的日常监管、加强对第三方监测机构的管理、完善自行监测相关的办法、规范,探索多种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的途径。
国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建议
企业自行监测是了解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的重要手段,是监督性监测的有力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从不同层面对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提出了要求。从2014年开始,南通市开展了国控重点污染源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各国控企业通过在线监测、自行手工监测或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监测等多种方式,对自身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周边环境开展了监测,并在“江苏省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上公布自行监测信息。本文结合南通市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对自行监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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