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个体到全体
——论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
2016-03-13袁君刚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6期
袁 君 刚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陕西 咸阳 712100)
从个体到全体
——论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
袁 君 刚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陕西 咸阳 712100)
社会工作之所以是“社会”的,在于其面对的问题是因“社会”出现而产生的。以权利意识、自保意识和财产意识为主要生存原则的现代人面临的最大问题在于如何与他人共同生存。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应该从传统的弱势群体转向全体现代社会成员,由此才能确立起社会工作真正的专业性。
社会工作;服务对象;个体;全体;权利意识
一、现代社会的产生及其基本特征
社会工作专业诞生于现代绝非偶然事件,任何问题只有在解决问题的条件成熟时才会被提出来——社会工作也不例外。要想确立社会工作的对象标准,甚至通过这一路径探寻其专业性的基础,只能回到现代社会本身,寻着一定的线索去梳理其一路走来的轨迹。
第一,基督教的再造。自从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以后,信仰它的民众逐渐获得了一种全新的世界观。任何人从出生起就首先生活在以血亲关系为中轴的家庭中以及随家庭的扩大和联合而形成的各类共同体当中,在这类共同体当中,人与人之间的等级关系是显而易见的,但这种等级关系又为获得确定的生活秩序提供了保障。基督教给予了信众一种全新的身份,在上帝面前任何人都是等价的,且个体的前世、今生与来世都已经被预定,个体只对上帝负责,人与人之间的血亲关系开始退居其次,平等的观念自此发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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