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时期国有企业监察职能定位的探讨
2016-03-13李希成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新疆克拉玛依833699
化工管理 2016年24期
李希成(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新疆 克拉玛依 833699)
关于新时期国有企业监察职能定位的探讨
李希成(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新疆 克拉玛依 833699)
本文通过分析现阶段多数国有企业监察机构基本定位和主要功能,以及影响其发挥职能的主要因素,探讨国有企业如何准确定位监察职能。
国有企业;监察;职能;定位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作出了一系列新的部署,提出了“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新要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遇到了诸多新的问题,直接妨碍着其职能作用的发挥。尤其是,如何明确监察部门职能定位,成为当前急需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拟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工作精神,结合近年来国有企业监察工作的实践,对国有企业监察职能定位问题进行一些粗浅的探讨。
1 大多数国有企业监察职能的基本定位
国有企业监察部门在总经理的授权和领导下,依据企业章程和制度行使监督职能,属于行政部门。
一般情况下,一些企业设立纪委监察部门,一些企业设立审计监察部门,行使纪检监察职能。在执行层面设置监察部门,主要是因为国有资产产权的“模糊属性”和国有企业管理要求所决定的。其中,国有资产缺乏产权主体,在多层委托代理授权经营者管理中,与经营者没有最原始的利益冲动,需要监督,维护政令畅通、贯彻部署决策。在企业管理中,为确保整个管理实现良性循环,不断促进管理提升,势必就要设置监督部门去督察经营行为的合法合规、惩处违纪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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