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建设低碳环保城市的对策与探讨
2016-03-13张振华王月娇鹤岗市环境保护局黑龙江鹤岗154101
黑龙江环境通报 2016年4期
肖 迪 张振华 王月娇(鹤岗市环境保护局 黑龙江 鹤岗 154101)
鹤岗市建设低碳环保城市的对策与探讨
肖 迪 张振华 王月娇(鹤岗市环境保护局 黑龙江 鹤岗 154101)
以我国大气气候变化的严峻形势为出发点,分析了低碳减排工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认为减少对大气碳排放是减缓气候变化的一项重要措施,从鹤岗市城市实际情况出发,提出通过采取发展低碳技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工业节能减排减碳、健全碳管理法律法规等一系列的低碳环保措施,以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
低碳;城市;对策
温室气体带来的全球气候变化已被确认为不争的事实,在全球气候变化造成灾难性的恶果屡屡警示人类的情况下,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可持续发展的发展方式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低碳”的目的就是向大气排放较低(更低)的温室气体(二氧化碳(CO2)、氧化亚氮(N2O)、甲烷 (CH4)、氢氟氯碳化物类(CFCs,HFCs,HC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等),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生活方式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在生产、生活全过程中努力实现污染物减排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1972年,在瑞典斯德哥尔摩签署的《环境宣言》第一条就明确指出:“人类有权在一种能够有尊严和福利的生活的环境中,享受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并且负有保护和改善这一代和将来的世世代代的环境的庄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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