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慈善投资资产管理人的信义责任
——美国的法律规则和挑战
2016-03-13SusanGary美国俄勒冈大学法学院美国尤金97403
Susan N. Gary(美国俄勒冈大学法学院,美国尤金 97403)
论慈善投资资产管理人的信义责任
——美国的法律规则和挑战
Susan N. Gary
(美国俄勒冈大学法学院,美国尤金 97403)
受托人或其董事管理和投资由慈善机构持有的资产必须符合两个重要的信义责任:忠实责任和谨慎或注意责任。本文阐述了这两种责任,重点在于论述有关谨慎投资者问题,探讨慈善信托是否可以或应该在进行投资决策时考虑该慈善组织的任务或目的的问题;在分析由受托人提供指导的投资方面的法律发展近况后,指出这些规则允许慈善机构作为谨慎的投资者考虑的众多因素中的一个,指出考虑环境、社会和治理因素也可能是谨慎的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应该做的一些事情。信托管理人也面对着涉及捐赠人限制捐赠物的问题,文章的第二部分探讨了当经过一段时间,周围情况发生了变化,限制捐赠物的用途是可以拓宽的问题。本文介绍了允许修改限制的法律规则,并指出通过在慈善机构和捐助者之间将灵活机制融入捐赠物协议的一些策略,从而可以保护捐赠人的意愿。
慈善;信义;谨慎;附条件捐赠物
美国众多慈善机构在履行他们的慈善目标时,还管理着大量的慈善资产。一部分资产作为现行运营需要,其他剩余的则作为捐赠。根据2014数据统计,哈佛大学所拥有的捐款多达239亿美金①See Maddy Berner,College Endowments,See Another Year of Growth,Chronicle of Higher Education (Feb. 10,2015).。威廉和梅林达•盖茨基金会管理的慈善基金则多达420亿美金②See http://www.gatesfoundation.org/Who-We-Are/General-Information/Foundation-Factsheet (last visited Feb. 12,2015).。持有大量的资金,对于基金会的管理人来说会产生众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