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会法学理论研究,为法治社会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2016-03-13方益权
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1期
关键词:理论
方益权
(温州大学组织部,浙江温州 325035)
特约栏目主持人语·Comments on Special Column from Initiator
加强社会法学理论研究,为法治社会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方益权
(温州大学组织部,浙江温州 325035)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定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法治国家是全方位的法治,不仅要全面推进党的法治,做到依法执政,还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政府法治,而且要推进社会法治,从而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位一体”建设。可见,法治社会是依法治国一个重要领域和重要一环。建设法治社会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社会”的法治,法治国家就无法推进;同时,法治社会建设可以为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政的全面推进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社会矛盾异常尖锐和突出。我国的改革是从最容易的地方开始的,历经从农村到城市,从经济领域,再到政治领域、文化领域、社会领域、生态文明领域以及党的建设等各个领域。目前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30多年的改革开放虽然也解决不少的发展中的问题和矛盾,但一些关键领域的矛盾和问题仍然没有获得根本突破,旧的矛盾和问题仍然存在,同时又累积了各种新矛盾。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解决这些问题要运用法治思维通过法治手段予以解决,由此才能从根本上予以解决,从而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以及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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