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票销售代理合同纠纷类型及其司法认定
2016-03-13郝秀辉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3期
郝 秀 辉
(中国民航大学 法学院,天津 300300)
机票销售代理合同纠纷类型及其司法认定
郝 秀 辉
(中国民航大学 法学院,天津 300300)
摘要:在机票销售代理诉讼实践中,常见的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主要涉及合同关系、合同性质、合同效力和退改签费用等争议类型,不同纠纷的司法认定不同。合同传真件不能单独证明机票销售代理合同关系的成立,没有双方签字盖章的代理协议书,可根据双方行为、合同履行情况或其他证据确认机票销售代理关系的存在。机票销售代理合同在性质上应是一种服务合同而非买卖合同,销售代理资质被注销应导致代理合同无效而非合同解除,违反管理性强制规定的机票销售代理合同不能被认定为无效。退改签费用征收比例的规定对机票销售代理人同样有拘束力,超额收取退票费构成违约,应予以退回。
关键词:机票销售;代理合同;合同效力;合同责任;司法认定
一、机票销售代理合同关系的认定
机票销售代理合同关系的成立常体现为一种合同形式,合同形式作为当事人合意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载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在机票销售代理实践中,常因合同形式的认识不同,导致各种合同关系认定的纠纷。
(一)传真件对机票销售代理合同关系的证明效力
合同的书面形式可包括以下几种形式:双方当事人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并达成的书面协议,并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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