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河流“河长制”长效管理模式探讨
2016-03-13艾小榆梁海涛
广东水利水电 2016年5期
关键词:制度
艾小榆,梁海涛
(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广东 广州 510635)
中小河流“河长制”长效管理模式探讨
艾小榆,梁海涛
(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广东 广州 510635)
在分析“河长制”起源和内涵的基础上,结合广东省Q区中小河流治理“河长制”实施情况,探究了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在程序设计、组织设计和考核指标体系设计等方面对“河长制”进行完善,构建中小河流“河长制”长效管理模式。
中小河流;河长制;长效管理模式
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作为行洪通道、水资源载体及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河流水质水环境呈日益恶化的趋势,切实加强中小河流的管理与保护、探索中小河流长效管理机制已成为当前一项重要的现实课题。然而,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的中小河流管理普遍存在“多龙治水”、管理责任落实较差的情况。为破解这一问题,各地在河流管理方面都进行了许多探索,在此背景下,“河长制”应运而生[1-3]。
1 “河长制”的起源和内涵
一般认为[4],“河长制”最早是2007年由江苏省无锡市在应对太湖蓝藻爆发时推出的。当年,太湖蓝藻大爆发,造成供水危机,当地政府被迫探寻治水新路子,“河长制”应运而生。其主要做法是无锡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64条河流的“河长”,把河流水质达标责任具体落实到人。由于该制度推出后成效显著,成功控制并改善了太湖水环境质量,故此后全国各地(如江苏、云南、山东、浙江等)均对该模式进行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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