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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机制创新比较研究
——以广东揭阳和清远的探索为例

2016-03-13任中平张露露

五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1期

任中平,张露露

(西华师范大学 政治与行政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2)

村民自治机制创新比较研究

——以广东揭阳和清远的探索为例

任中平,张露露

(西华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四川南充637002)

摘要:采用个案研究法和比较研究法,将广东清远的村民理事会、自然村建制和揭阳的“一室两会”进行比较,发现它们的共性是动力机制趋同、治理资源相同、治理绩效类似,差异是制度设计不同、运行机制不同。村级理事会的问题是与原有组织体制之间的协调整合、村民参与积极性和可持续发展问题;自然村建制则是缺乏法律依据、缺乏村民认同感和违背了基层民主的发展趋势。政策建议是:基层创新要以维持乡村治理结构稳定为前提,要实现实践创新和理论指导的良性互动,要顺应基层民主的发展趋势,要建立社会性参与机构,要实现创新机制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从“为民作主”到“由民作主”的转变,推动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

关键词:广东;村民自治;机制创新;基层民主;治理现代化

村民自治是指依照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广大村民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一项政治制度,其核心是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自1980年第一个村委会诞生,到1982年村民自治被写入宪法,至今它已走过30多年的历程,取得了瞩目成就。然而随着城镇化的发展,村民自治逐渐陷入治理能力虚化、村民参与权缺失等治理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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