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水权水市场观澜
2016-03-13夏明郑国楠
河北水利 2016年1期
□夏明 郑国楠
国外水权水市场观澜
□夏明 郑国楠
1.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水权通过政府颁发水权许可进行确权,分为长期水权、临时水权、输水权、用水权4种类型。从1983年开始,澳大利亚开始水权交易实践,允许水权脱离土地所有权而独立存在和进行交易。随着水资源供需矛盾的不断激化,澳大利亚各州先后确定主要流域的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进而停止颁发新的取水许可,新的用水需求只能通过市场交易获得。澳大利亚水权市场的交易主要包括长期水权交易和临时水权交易。澳大利亚政府作为环境用水代言人,能够直接参与水权购买。因此,澳大利亚水权市场的交易量与交易价格不仅与年度降水量相关,还与当年政府购买量密切相关。
2.英国
英国取水许可分为3种,即一般取水许可、输水许可以及临时许可。取水许可由英国环境署颁发,根据英国取水许可制度,在申请新的取水许可证之前,必须首先参考拟取水河流的“流域取水管理战略”,仅当该流域尚有未分配完毕的可用水量时,环境署才考虑接受该取水许可申请,令其进入审批程序。各流域的“流域取水管理战略”根据“环境流指标”确定该流域各季节的可分配水量,进而通过控制取水许可证的颁发,控制该流域的用水总量。根据法律,英国取水许可可以进行交易,但交易限制较多,需要环境署审批。并且,由于目前英国相当多河流的取水许可总量尚未超出可分配水量,水权交易需求较低,水权市场并不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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