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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愿见礼不纠结

2016-03-12小河

党的生活 2016年2期

□小河



但愿见礼不纠结

□小河

中国人自古讲究“礼尚往来”,相互间送点儿礼、收点儿礼,被视为基本的人际交往,并强调“来而不往非礼也”。

关于干部“收礼”问题,一直很令人纠结。那些巨额受贿者的“收礼”,毫无疑问触犯了党纪国法,不必多说。而有时面对一些没那么吓人的“礼尚往来”,若一味推让,又似乎从情理上有些“说不过去”,于是,“礼尚往来”也就常常演变为行贿、受贿的遮羞布。

之前,有些地方曾规定,接受一些土特产之类的“小礼物”不算“受贿”,而一些聪明的官场老手抓住礼物大小这一界限模糊的政策“空子”,将“大礼物”拆分为无数的“小礼物”,送礼、收礼现象依然以不同形式延续着,颇有些“山重水复疑无路”的感觉。

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公务人员在与公务有关的活动中如何处置礼品?前不久,河南省新安县出台了一个新办法,除了明确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礼金属于违纪行为,还规定了礼品、礼金的收缴和处理程序:第一步,公务活动中遇到送礼品礼金情况,原则上应坚决退还;第二步,如果送礼的太热情实在推不掉,交纪委登记;第三步,收的礼品礼金上交给纪委,纪委分类处理;第四步,土特产等容易坏的物品,捐给社会福利机构。

新安县的这个处理办法,使公务人员在工作中遇到“送礼”情况时不再“犯难”,让很多人有了“柳暗花明又一村”之感。

在规矩面前,公务人员对于可能影响正常公务的礼品,“拒收”或“退还”是最基本的要求。特别是对那些送礼就是为了违规“办事”的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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