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爱的阳光照耀每个孩子
2016-03-12辛华
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 2016年3期
辛华
国务院2月14日公布的《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意见》提出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
专家指出,不论是儿童保护还是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留守儿童都是我国难以回避的重点人群,《意见》明确并强化有关各方责任,力争让每个孩子生活在爱的阳光下。
父母
外出务工前
要对子女进行妥善安置
家庭监护是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基础制度,但当前农民工的频繁流动导致很多留守儿童处于缺乏父母关爱甚至有效监护的状态。
“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即使父母外出务工,也不能逃避这种法律责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说,父母外出务工前要对子女进行妥善安置。《意见》具体提出了三种方案:一是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二是一方留家照料;三是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同时,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意见》明确要求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不仅要提供吃穿住行保障孩子生存,还要承担管理、照顾、保护、教育等职责,所以《意见》要求,“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多见面,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更多亲情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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