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小圈子”,这个不许有!
2016-03-11薛万博毕倩君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6年1期
薛万博+毕倩君
“不求同年同月生,但求同年同月死。”在一些影视剧里,这是兄弟结拜、焚香磕头之际最常见的经典台词。
近些年,在部分党员干部中盛行的“小圈子”,常常能看到“拜把子”的影子。即便没有“同年同月” 如何如何的誓言,但在日常生活中形成的利益共同体,就连外人也看得出来。从近期公布的一些案例来看,这样的“小圈子”往往是风光时一荣俱荣,案发后一损俱损。
2015年12月22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了这样一则案例。
福建省龙岩市纪委对市公安局冠豸山机场分局原局长、连城县公安局原政委林负功搞团团伙伙、违反政治纪律等问题进行了通报。因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收受礼金等问题,林负功被给予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道中颇为引人注目的是:在连城县,林负功、林家龙等党员干部结拜为“七兄弟”,曾担任县政协主席的林家龙是“大哥”,“七兄弟”定期聚会。林负功在公安局内部培植心腹,拉帮结派,搞“小圈子”和“一言堂”,县公安局甚至出现“政委说了算”的现象。“七兄弟”还积极帮助企业主“打通关节”,直接插手工程建设,在企业投资入股、官员升迁、工作调动上帮忙“协调”,从中收取好处费……
这“七兄弟”的“事迹”是不是看着很眼熟?不错,这样的“义结金兰”在很多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其表现形式也是五花八门。除上述报道的“拜把子”外,还有诸如“结亲家”、“认干亲”、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等。梳理“大老虎”周永康的发迹史,有这样一个细节——在石油系统和地方工作期间,与同僚或下属多以“兄弟” 相称,彼此之间关系很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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