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易中天学写字
2016-03-10邹德祥
国学 2016年3期
邹德祥
易中天先生曾在沈阳看望赵本山,赵本山当场写张字送给易中天,易中天则作诗一首,用毛笔抄录后送给赵本山。
赵本山、易中天都不是书法家,按照常理,名人赵本山送给名人易中天一张字,那是业余水平的应酬之作,谈不上什么“文化含量”,易中天随便写张字回赠赵本山,两位名人的“礼尚往来”也就完成一个回合。然而易中天不是这样,他不但要送给赵本山一张“字”,更要送给他一首诗,他要送给老赵一张“我笔书我诗”的“文化含量”比较高的“字”。这样的一张“字”,较之老赵的那一张信手涂鸦,是不是“文化”得多,可贵得多,也“值钱”得多?
易中天送给赵本山的那首诗是这样的:“君唱二人转,我讲三人行,走遍天涯皆芳草,满目艳阳春。漫道晨昏短,但问耕耘深,茄子黄瓜老玉米,泥土最清新。”这样一首浅显易懂、明白如话的好诗,发自文化名人胸臆,又得主人当场抄录,赵本山肯定会终生视为珍贵礼物。
易老师待朋友堪称慷慨。要知道,“诗”这个东西和好的书法作品一样,都因难得而宝贵,而“值钱”。
唐初欧阳询书法水平高,新罗国的商人就来中国买他的字拿回去牟利;稍后白居易诗名大盛,新罗商人又忙着倒卖白居易的新诗,据说从白居易手中搞到一首新诗,在新罗国那里可以卖到“万金”。到了清代,名人曾国藩请大书法家何绍基写张字,何绍基给人写字多是自己作诗、撰联然后书写,一时未得空闲,于是交差就慢了点。身居相位的曾国藩理解何的难处,只得屈尊纡贵,亲自作诗一首派人送给何绍基,顺便催一催“写字”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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