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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0彭宏涛姚波
河南教育·基教版 2016年1期
彭宏涛+姚波
自闭症亦称孤独症,是一种儿童发育障碍性疾病。2006年,我国将自闭症列入精神残疾,将自闭症患者纳入相关保障体系。当前,大多数自闭症儿童在民办康复机构接受治疗和培训。但民办培训机构大多受场地、设施、师资所限,培训费用不菲,而康复效果却不明显。为了保障自闭症儿童受教育的权利,2014年9月,洛阳市适龄自闭症儿童教育被纳入了义务教育体系。为此,洛阳市教育局在直属的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设立了“自闭症儿童试点班”。2014年秋,河南省首家义务教育自闭症试点班正式开班,洛阳市区自闭症适龄儿童和普通儿童一样享受到了义务教育。
目前试点班设置专任教师6名,其中4名均有特殊教育自闭症康复的专业背景,掌握专业的康教训练方法与实际操作技能,其他2名教师也从教多年,具有丰富的带班经验与教育专长。另外,每节课配置助教2名,确保秩序的稳定和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
试点班目前招收义务教育阶段的自闭症适龄儿童共20名。他们均存在社会交往障碍、兴趣狭窄和重复刻板行为的症状,并伴随智力发育滞后。具体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常规较好,能够听懂简单指令,问题行为较少,社会交往能力相对较强,能够主动与教师沟通,可积极配合教师参与课堂。第二层次,常规一般,认知和理解能力较差,有攻击性行为、自伤或情绪问题,注意力分散,无目光追视能力,上课需教师提示才能配合。第三层次,规则意识较差,无主动语言,生活自理能力较差,基本无目光对视能力,多动、自我刺激等行为较多,上课需家长或助教及时辅助方能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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