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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主义对我国社会行政改革的启示

2016-03-09马春英

人间 2016年2期

马春英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0)



社群主义对我国社会行政改革的启示

马春英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0)

摘要:在20世纪80年社群主义在同罗尔斯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论战中逐渐兴起,并在激烈的思想冲突与碰撞中日益发展成熟。从此,社群主义所坚持社群利益优先的理论价值体系不断发展壮大,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重要影响。社群主义强调公共利益的优先权,强调道德在社会建设中应扮演更为积极的角色,并鼓励公民积极参与社会行政。提倡以政府、社会与个人多方互动合作为特征的多元化协同善治之路,是未来社会行政的发展方向等。社群主义的观点与主张对当今我国社会行政改革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作用。

关键词:社群主义;社群利益优先;社会行政

一、社群主义概念的界定

学者俞可平将Communitarianism译为“社群主义”。对于“Communitarianism”的阐释存在着不同流派,其中桑德尔有过这样的表述:“80年代末,许多政治哲学家都曾讨论过这样一个问题:正义能否与善的考量分离开来?在阿拉斯戴尔﹒麦金太尔、查尔斯﹒泰勒、迈克﹒沃尔泽和我自己的著作中,对当代权利取向的自由主义提出了挑战,这种挑战有时被描述为‘共同体主义’对自由主义的批判。”[1]

我国学者俞可平在桑德尔对社群主义阐释的基础上从新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关系的角度对社群主义进行了新的阐释:“在批评新自由主义的过程中,各种新自由主义的反对观点在许多问题上逐渐形成了共识,而且这种共识是如此的广泛和具有系统性,以至于形成了一种新的政治哲学思潮,人们把这种系统地批评新自由主义的思潮称为政治社群主义。”[2]学者应奇也从对社群主义的主要观点中的概括中表达了自己对于社群主义的理解:“十分清楚,作为一种强调社区联系,环境和传统的积极价值以及共同利益,旨在揭示人格自足的形而上学的虚假性并遏制自由主义带来的个人主义的极度发展所产生的危害性的理论思潮的社群主义,正是在与形形色色的自由主义特别是其当代的表现形式即新自由主义的论战中发展起来的。”[3]由此可见,社群主义是一种更加注重社群共同利益在社会建设中作用的理论思潮。国内外学者对社群主义概念的界定虽然方法不同,但尚不存在明显分歧。因此,社群主义可以被理解为:上世纪80年代以来,在与新自由主义论战过程中兴起的一种强调社群、公共利益优先的新理论思潮。

二、社群主义主要观点

(一)社群利益优先。个人与社群的关系问题是每一个社群主义者都不能回避的问题,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体现着社群主义的基本观点。从社群主义的理论视角出发,社群利益应优先于个人利益,社群是社群主义者思考一切问题的出发点。 麦金太尔从历史的角度论述了社群对于个人的构成性地位。他指出,个人都是历史“叙事”中的人,只有通过考察个人在某种场景或历史“叙述”中的行为才能理解不同的个人,每个人的叙述与“其他人”的叙述都是同时发生的,因此每个个体也成为相互之间叙述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个人的“叙述”总是受着他所处的社群历史传统和文化背景的影响。因此,在社群主义看来,个人只有在社群中才能获得更为全面的自我认知,是社群的存在决定了个人的身份与属性,人们也只有通过社群才能真正理解个人。

沃尔泽则从社群成员资格的角度讨论了社群利益的优先地位。在他看来,社群参与者在自我分工的约定和交换中实现利益共享,在所有社群中参与者中最基础的分配利益即社群资格,成员资格是个人获得社群中最基本的利益。社群的成员资格决定着个人的职责和义务,也决定着个人所应得的权益。

在米勒看来国家、民族是最为常见的社群组织。在国家中“公民资格”就是所谓的社群“成员资格”。“公民资格”是个人在国家中改变世界的实际手段,只有拥有了这种成员资格,个人才能感觉到自身在决定国家前途中所能发挥的作用与肩负起的职责,以及不同个人对于其他成员与社群共同事业的意义。社群“资格”某种意义上决定了个人理想与价值目标。

在社群主义者看来,社群作为一个拥有共同价值目标和行为规范的群体组织,众多组织成员追求着共同的组织价值目标。虽然社群主义者们对“社群”概念的界定略有出入,但他们无疑都信奉着社群利益优先的理论共识。

(二)公益优先于正义。社群主义认为,权利连同界定权利的原则都必须建立在正义以及社群共同善的基础之上。所以,在社群主义者看来善即社群的公共利益优先于权利和正义。社群主义者信奉且认为社群之善与个人之善可以也应该是有机统一的,这种统一的善优先于自由的选择,同时扮演着评价社群个体行为标准的角色。在社群主义的思想体系里,个体权益从来不是抽象而是具体的,个体之于社群为个体,社群源于个体为社群,个体的选择成就了社群,同时社群又赋予了个体新的共同的价值与目标。在麦金太尔看来,个人之善与其它社群成员之善应是价值与目标的趋同者,不同成员追求的利益并不冲突。因为各个成员追求的善是社群之善,不为你或者我单独占有,而是共同享有。因此,站在社群构成性意义的高度,社群利益优先于个人的利益,但社群整体利益并不等同于个人利益的简单相加。在社群主义者们看来,评判社会正义的出发点不是个人权利,而应为公共权益。社群主义与新自由主义之间的争论也正是基于公益与正义之间的关系展开的。

(三)积极的国家作为。国家对于社群主义者来说无疑是最重要的政治社群,国家理所当然成为了社群主义者所关注的焦点,在他们看来:国家应肩负起整个社会道德建设的职责。由于美德与善行的形成需要优质的教育与向上的社会风气,因此,政府不应该“对各种相互竞争的善生活观念保持中立的理念”[5],而需要主动承担树立社会正确价值观的政府职责,使每位公民都能够拥有高尚的品质与典雅的行为,进而促进共同利益实现的社会前提与基础的形成。 在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问题上,社群主义者们同样反对国家中立,认为国家应提倡并积极鼓励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公民对国事务、政务的关心和参与是公民应有的责任与美德。丹尼尔·贝尔有言:国家都会有着自己的政治目的,并有要求公民服从其政治目的的权利,公民有义务去实现国家的政治目的,每个公民应该时刻关心国家的命运,在国家需要的时候,为了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利益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社群主义把政治权利界定为了个人参与政治决策的权利,公民广泛的政治参与成为了民主政治的基础。公民积极的政治参与是防止专制的有效途径,同样也是防止经济垄断和压迫的必要手段。

三、对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启示

从社群主义对罗尔斯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批判及其自身观点可以看出,社群主义是要通过唤醒人们的社群意识、公益意识来恢复每位社会成员的公共精神与社会责任感,从而使社会从沉沦自私的状态中解脱出来。社群主义倡导社会成员对社群与国家表达多一份关怀、奉献多一些爱心,使分裂的社会在公益的目标下,通过每个人的共同努力再次达成和谐、团结、美好的社会共识。在经济和社会地位日益分化的社会里,不同社群间人们的疏远,破坏了全体公民间的交融以及广大社会成员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社群意识,削弱了社会凝聚力。物质基础决定了上层建筑,这就要求必须缩小不同社群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限制不平等趋势的恶化,维护社会公平,从而实现由不同小社群向国家大社群的同一。最后,还要尽力扩展公民政治参与的范围及途径,只有国家、社会和公民间的良性互动、协同努力,才能保障个体的合法权益,实现美好的社群愿望。社群主义的公益观、公平观和国家观对于我国当前的社会行政的改革有着重要启示:

第一,公共利益最大化是社会行政的首要价值目标。政府是公权力的代表,社会行政是政府实现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也是维护社会正义、公平,赢取社会信任的必要条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开放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为私人利益的追求提供了平台与保障,为每个公民充分发挥自身潜力创造了机会。然而,社会主义的终极目标是共同富裕,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利益应为全体社会民众所共享,而不只是少数人的财富逐渐膨胀。因此,政府在为市场创造一个公平、法制的竞争环境同时,更需要考虑到社会公正与公益的实现。保护弱势群体免于贫困与边缘化的危险,统筹个人、社群与国家利益统一。政府在进行社会行政时应秉持社群主义的价值目标,注重社会行政作为中社会公益价值目标的实现,关注公共利益中弱势群体的权重,使社会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更加广泛的社群阶层。

第二,协调各方利益、维护社会公平。社会公平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更是发展中国特色是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与价值目标,公共部门应该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社会行政的首要实践理念。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经济呈现出了爆发式的增长,社会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提高,国家实力大为加强。但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也随之暴露出来,经济高速发展的成果未能及时惠及社会各个阶层,贫富差距扩大,基尼系数不断增长,社会阶层分化、甚至社会分裂问题开始显现。多元化的利益趋势日益凸显,各阶层各群体之间的矛盾此起彼伏。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们面对此情此景,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虽然这些社会现象在目前这一历史阶段实难避免,但是如果不通过及时有效的社会行政迅速化解,控制负面势态的发展,那么即使是这些发展中的问题无疑仍将会影响到我们社会的和谐与进步,长此以往终将成为我们国家长治久安、持续发展的桎梏。社群主义既注重发展,更注重发展的公益属性,注重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维护。

第三,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实现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实现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正,保持政府廉洁高效,政务公开透明,这就需要鼓励公民积关注政治,不断拓宽参政渠道、实现良性互动。政府应积极引导、扶持社群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社会行政中发挥作用,这势必可以提高社会行政的效率、效益。当然,这并非要削弱政府的职能,而是要求政府在社群、公民的互动过程中发挥更加主动的领导与主导作用。发挥好手中的公共权力,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与福利制度,履行好公共服务的职能是政府实现公民的权利、维护公共利益与社会公正的首要条件。

第四,加强公民道德素质教育和公务员政务素质建设。提高社会行政的效率与效益关键在人,即广大公务人员和社会公民。作为政府公务人员要具备较高政治觉悟和政务能力,有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改变过去高高在上的“官本位”思想。相关公务人员要积极关注并投身到社会行政的实践发展中去。作为公民要遵纪守法,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的政治生活,通过合法渠道与政府部门进行积极的互动、合作。社群主义提倡的道德重塑以及社群优先、公益优先为主要内容的美德教育,虽与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价值观教育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有着不同的理论出发点和社会背景,但其重要的启迪意义也不容忽视。

参考文献:

[1]何霜梅.正义与社群——社群主义对以罗尔斯为首的新自由主义的批判[M]人民出版社,2009

[2]俞可平:《社群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3]应奇:《社群主义》,扬智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版

[4]俞可平:《社群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5][美]迈克尔·桑德尔:《自由主义与正义的局限》,万俊人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

作者简介:马春英(1965-),女,河南许昌市人,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工程师,讲师,主要从事交通信号控制和电气工程方面的教学和研究工作,研究方向:电工技术和电源。

中图分类号:D90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1-007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