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省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发改农经〔2015〕999号
2016-03-08
河南水利年鉴 2016年0期
关键词:工程
关于印发《河南省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发改农经〔2015〕999号
有关省辖市发展改革委、水利局(水务局),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水利局(水务局):
为做好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作,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印发的《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发改农经〔2014〕189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南省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水利厅
2015年8月28日
河南省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做好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作,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印发的《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发改农经〔2014〕189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河南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省经安全鉴定需要开展除险加固、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由我省负责组织实施的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其中,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结果应为三类坝;水闸安全鉴定结果应为三类闸或四类闸,并纳入《全国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总体方案》。
第三条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项目按病险水库水闸所属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由市县管理的大中型水库水闸,属于地方项目,其除险加固任务由市、县人民政府负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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