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建设的政策建议
2016-03-08纪良纲米新丽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6期
关键词:建设
纪良纲 ,米新丽
(1.河北经贸大学 商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61;2.河北大学 经济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建设的政策建议
纪良纲1,米新丽2
(1.河北经贸大学 商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61;2.河北大学 经济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的主要环节和中心枢纽,承担着全国70%农产品集散任务,具有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供应、稳定价格等公益性职能。在分析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建设必然性的基础上,探析公益性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最后寻找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实现的有效路径。这对进一步完善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财政补贴;社会监督
农产品流通是我国市场流通体系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桥梁;同时农产品流通作为促进农业现代化、规模化发展、引导生产资源优化配置、保障农产品供给、食品安全监测等方面的有效抓手,其作用日益突出。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和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同步发展、扩张、壮大的,现阶段已经成为该体系的主要环节和中心枢纽,负担全国70%的农产品集散任务; 2015年全国规模以上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达到4 400多家,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流通顺畅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1]。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产品流通对批发市场的功能完善和拓展提出了新的要求: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要求农产品批发市场发挥渠道优势,对接滞销产地,减少农民损失[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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