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党员的主体内涵与权利清单
2016-03-03程晋富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4期
程晋富
(信阳师范学院 政法学院,河南 信阳 464000)
新常态下党员的主体内涵与权利清单
程晋富
(信阳师范学院 政法学院,河南 信阳 464000)
摘要:全面从严治党,是党建的新常态。党内民主,从根源上说,应建立在党员主体地位基础之上、实现于党员主体作用发挥之中。党员主体地位是“权利主体”和“权力主体”的统一,重点涉及党员的知情权、选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关联着党内民主管理、选举、决策和监督。从理论层面看,党员主体地位蕴含着“四种主体”与“四项权利”。从实践展开来看,党员主体地位,则是“四种主体”与“四项权利”的对接与落实。
关键词:党内民主;党员主体地位;党员权利
执政党党内民主是一个老话题,也是一个新话题。习近平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全面”和“从严”,一个讲面,一个讲点;一个谈量,一个求质。“点”与“面”结合、“质”与“量”统一,是今后治党的新常态。
发展党内民主示范和带动人民民主,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实现政治文明,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发展思路。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是带动和示范的关系,也是相辅相成、互动互促的关系,而且两者都是群众路线在不同范围和领域的实践过程和结果。“在新的时代条件下,这些群众化的、生活化的话语表达,赋予党的群众路线浓厚而清晰的亲民惠民的时代特征”[1]17。因此,群众路线,既可以作为人民民主的手段,更可以作为党内民主的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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