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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全面开创档案事业跨越发展新局面
——在全省档案工作暨表彰先进会议上的讲话

2016-03-02黄凤平

云南档案 2016年2期
关键词:档案馆建设工作

■黄凤平

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全面开创档案事业跨越发展新局面
——在全省档案工作暨表彰先进会议上的讲话

(2016年2月23日)

■黄凤平

同志们:

经省政府同意,今天召开全省档案工作暨表彰先进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以及全国档案工作暨表彰先进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十二五”时期档案工作,审议《云南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部署2016年工作任务,表彰在新时期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刚才,省政府何金平秘书长对“十二五”时期全省档案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新时期我省档案事业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力抓好落实。

下面,我讲3个问题:

一、服务经济社会建设,全省档案事业取得显著成绩

“十二五”时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档案部门和广大档案工作者抢抓机遇,锐意创新,服务大局,多领域全覆盖的档案资源体系、全方位多层次的档案利用体系和科学安全精细的档案管护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档案工作服务能力和质量不断提高,各项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其中,县级档案馆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少数民族档案抢救保护等工作全国领先,工作经验在全国推广,相关工作多次得到中办及国家局领导的肯定和表扬,云南档案工作在全国的认知度和影响力不断提高,具有云南边疆民族特色的现代档案事业取得了历史性的跨越发展。

(一)档案工作外部环境显著改善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十二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就全省档案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并帮助解决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档案干部队伍建设以及省数字档案馆建设等重大事项。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也通过各种方式关心支持档案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制约档案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

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州市、大部分县和部分部门单位也相继出台了本地或本系统本部门的实施意见或贯彻文件,实施意见着力破解发展难题,为加强全省新时期档案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和政策保障。

领导机制、事业投入、机构级别等关键问题取得积极进展或历史性突破。许多地区基本形成了党委和政府各有一名档案工作分管领导的领导机制;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得到依法确认;绝大多数州市、县局成为一级机构或实行干部高配,并实行参公管理。省局增设3个正处级内设机构并增编14人;省馆、大部分州市馆和部分县馆档案馆运行维护经费被列入财政预算并得到足额保证,仅中央、省级和州市财政对县级馆建设的投资补助就分别达到5.2亿元、9760万元和4997万元。五年来,全省投入档案事业的经费已远超建国后60年的总和。

(二)档案依法管理能力得到持续提升

档案业务规范不断完善。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档案工作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趋势、新要求,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档案管理的相关规范和标准,指导并加强档案工作的规范科学管理,提高档案业务建设质量。省、州市和部分县党委政府分别印发了本级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细则,为开展档案依法接收,积累和丰富国家档案资源提供了政策保障;省局及各州市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移民、高校学籍、房地产、农村税费改革、民营企业等民生档案的管理规范,强化新领域、新行业、新门类档案特别是与民生有关的凭证类档案的管理;省局把握档案管理规律,紧跟时代步伐,研究制定《国家综合档案馆基础业务工作指南》和《档案室基础业务工作手册》,统一全省档案基础业务工作规范和要求。结合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村委会(社区)档案收集范围指南》,推动农业农村档案科学规范收集,促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定数字档案馆(室)建设规程、数码照片档案管理规范、机关文书数字化规范等一系列标准和规范,指导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五年来,仅省局就制定近百个业务规范或管理办法。

档案规范化管理不断加强。省局根据新时期档案工作实际,制定了综合档案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认定办法,建立了示范认定工作机制,组建了示范认定专家库,着力从完善工作制度、整合档案资源、加强安全管理、加快信息化步伐、强化工作责任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等方面引导各单位规范开展档案工作。在各级档案部门的大力推动下,“十二五”时期,全省共有3021个综合档案馆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通过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认定,分别有4个、41个和5个档案馆通过一级、二级和三级国家档案馆测评,有力促进了全省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强化了档案特别是凭证类档案的制度化管理。

档案行政管理不断强化。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不断融合、完善常态化业务指导和制度化审核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机制,通过工作指导、业务培训、审核备案、示范认定、年度检查、目标考核等形式,深入开展档案行政管理和依法监管。五年中,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分别审批了所辖立档单位的机关文书材料和企业管理类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分别审定了下一级综合档案馆的收集档案范围细则;省局审核备案了16个州市数字档案馆建设规划,联合省保密局审定备案了7家档案数字化服务机构;曲靖市局审核批准成立了一批乡镇档案馆。

(三)档案资源建设得到有效夯实

“十二五”期间,各级档案部门和各立档单位贯彻国家局第8、9、10号令,落实《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细则》,加强互动和沟通,不断推动档案的依法移交和接收,档案资源数量急剧增加,全省各级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总量从600余万卷增长到1104万卷。仅2015年就增加63万卷,其中省馆增加7.2万卷。在强化依法接收的同时,各级档案部门着力加强特色档案收集工作,电子、照片、音像等非纸质档案,与民生有关凭证类档案以及反映民族文化、重大活动、重要历史事件、社会名人等方面档案的收集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馆藏档案种类不断丰富、结构不断改善,各级综合档案馆馆藏特色档案总量达到69万余卷。截至目前,省馆已完成对14个云南特有少数民族和99位社会名人档案的征集工作,拥有照片档案3.9万张,音像档案7.1万分钟。具有云南特色的多领域全覆盖档案资源体系初具规模,全省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团结奋斗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真实记忆得以积累、丰富和较好保存。

(四)档案服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十二五”期间,各级档案部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经济建设以及改善和保障民生,积极提供档案服务。通过制定规范、指导业务、开展培训等方式,有序推动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四群”教育、创先争优活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地震灾区恢复重建、新农村建设、中国–南亚博览会以及社会保障、公路建设、司法公证、公积金管理、移民、高校学籍管理等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档案的规范管理,处置规范了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中档案的归属和流向,详细提供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所需的档案信息基础数据;通过编辑档案信息参阅,为我省三个战略定位建设、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提供了大量的资政信息;通过举办展览、编纂图书、公布史料、开设专栏、印制画册等方式,纪念建党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等重大活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服务国家战略和宣传大局;通过主动服务、全程参与、同步指导,帮助实现了项目建设与项目档案的同步管理和项目档案的准确、系统、完整和规范,确保了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100%规范验收,指导工业经济园区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档案管理网络和工作机制,促进民营企业健全了档案管理制度。同时,整合、优化查阅工作,打造便民服务平台,推行来电来函查询和“一站式”服务,积极提供社会公众急需的凭证信息,服务人民群众。

“十二五”时期,全省各级档案部门共跟踪服务175个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组织验收昆明长水机场工程、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昆明绕城高速公路等92个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开发1000余种档案文化产品;接待展览参观人员24万人次;接待档案及政务信息查阅120余万人次,出具档案证明材料或复制档案材料10余万份。其中,省馆编辑档案信息参阅17期,开发档案文化产品20余种。

(五)档案基础设施得到极大加强

“十二五”期间,各级档案部门抢抓机遇,大力推进档案基础设施建设。共有88个县级馆开工建设,建设规模43.1万平方米,其中,52个县级馆通过功能验收并投入使用;普洱市新馆建成投入使用,昭通市馆建成即将搬迁,怒江州、迪庆州馆开工建设,曲靖、玉溪市馆建设列入本级基本建设项目规划;省重要档案和电子档案备份库开工建设并即将投入使用。各级档案部门和单位根据自身实际,购置消防、监控、温湿度控制、消毒杀虫等安全设备,配备保安人员进行24小时值守。全省档案安全危急形势得到有效遏制,档案安全管理能力实现质的历史性飞跃,档案馆作为地方发展记忆的收集保存中心、公共信息查询利用中心、正能量展示中心的公共服务功能得到日趋显现。

(六)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创新跨越

“十二五”期间,各级档案部门紧紧抓住档案数字化这一战略方向,全力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省馆完成数字档案馆一期建设并启动二期建设,实现省直机关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和及时接收的全覆盖,并形成体系完善、管理严密的规范标准体系、档案数字化工作流程和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楚雄州数字档案馆建设有序推进,西双版纳、临沧、德宏、红河、昭通等州市数字档案馆建设经费获得专项支持。截至目前,全省各级档案馆已累计拥有数字化档案1.8亿页,目录数据5900万条,其中,省馆拥有档案数据6757万页,目录数据669万条。各级数字档案馆已逐步成为各地重要的信息资源库,为政府建设“大数据”中心提供了重要支撑。

(七)档案干部队伍得到不断强化

“十二五”期间,各级档案部门以岗位资格培训为基础、以继续教育为重点、以专题培训为补充,着力加强档案基础知识普及性培训和业务工作提升性培训,五年共举办各种培训班2159期,培训人员7.8万人次。

省局创新培训模式,组织团组分别赴新加坡、美国接受培训,赴台湾开展交流,学习借鉴有益的工作理念和管理经验,分享国(境)外档案研究新成果和新理论,五年共组织团组7批次,培训人员96人次;成功承办由国家档案局、新加坡国家档案馆主办,美国国家档案馆提供部分展品的“飞虎·驼峰纪事档案图片展”。申请成为国际档案理事会C类会员和城市处会员,申请加入东南亚太平洋地区音像档案协会,分别组团赴冰岛和日本、蒙古参加国际档案理事会及其东亚地区分会研讨会和年会,深化云南档案工作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密切与世界及东亚国家和地区的档案联系,掌握国际档案工作最新动态与最新研究成果;选派21名档案领导干部到中央党校和浦东干部学院学习;派员参加国家档案局组织的中青年档案工作者培训团组,赴美、赴英接受档案管理培训;组织完成9项国家档案局科研立项课题和1项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研究工作;公开遴选26名年轻同志调入省局工作。各州市、县局也通过组织学习考察、专题培训、人员考试、开展竞争上岗、选派党校学习等方式,提高人员履职能力,提升队伍素质。

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大力支持下,全省档案系统每五年一次的表彰先进工作今天圆满完成。按照面向基层、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审核的原则,经基层评选推荐、审核、公示、预审、复审等程序,推选3个集体、1名个人为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50个集体、100名个人为全省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这些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表现出了高度的政治觉悟、过硬的业务能力、扎实的工作作风,集中展示了当代档案工作者忠诚事业、恪尽职守,积极投身档案事业的高尚情操;勇于开拓、顽强拼搏,全力推动档案工作创新发展的进取精神;勤于耕耘、甘于奉献,把全部智慧和力量献给档案事业的价值追求,是全省档案部门和档案工作者学习的榜样和典范。

实践证明,“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档案事业实现历史性跨越发展的五年,是云南档案事业发展史上浓墨重彩的五年。五年来,云南档案事业发展成绩显著,亮点频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各级档案部门不断深化认识、掌握档案事业发展规律的结果,是全省档案工作者开拓创新、务实奋进的结果。我谨代表省档案局,向关心支持档案工作的各级党委政府、各级领导、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向奋战在档案事业各个岗位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同时,也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示热烈的祝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新形势下云南档案工作仍然与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的需求不相适应,与全国档案工作先进水平存在一定差距,档案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社会档案意识、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档案资源数量结构、档案服务能力和质量、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档案干部队伍素质等方面都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对此,我们一定要解放思想、务实创新,排除万难、敢于担当,推动全省档案事业跨越发展。

二、科学统筹制定规划,推进全省档案事业转型升级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今后五年的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十三五”时期将是档案事业发展的重大机遇期和关键发展期,各级档案部门既要积极争取,加大投入,夯实发展基础,又要树立服务为先的理念,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发挥档案的凭证作用和对现实工作的服务作用,加快推进档案工作转型升级,走出一条具有云南特色的档案事业跨越发展新路。《云南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是未来五年我省档案工作的重要遵循,我就提交此次会议征求意见的《规划》(讨论稿)做几点说明。

(一)关于《云南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起草过程

2015年初,省局即成立《规划》编制领导机构,组建文稿起草小组,明确工作步骤和要求,在全国率先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强化学习、广泛调研。省局将贯彻落实“四个全面”要求及两个指导文件作为《规划》文稿起草的基本要求,多次组织专题理论学习,领会精神内涵,力求将党和国家的理论、政策全面、准确落实到位,指导和推动我省档案事业科学发展。为确保《规划》既立足云南实际,又顺应档案事业发展趋势,组成5个调研组,分别赴山东、湖北、福建、广西等10个省区开展考察,学习掌握各地近年来探索形成的新经验、新做法,同时对全省16个州市开展调研,全面掌握各地工作基础和现实条件。在此基础上,召开局务会,汇总分析调研考察情况,把握方向,理清思路。

反复研究,逐步完善。先后2次召开局务会深入研究文稿,先后2次组织16个州市及相关县级局主要领导对《规划》文稿进行讨论,广泛听取和吸纳意见建议。同时,及时将省政府分管领导调研省局时的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到《规划》文稿中。本次会议提交的文稿是第3次征求意见,希望大家既着眼全局,又立足实际,认真审查文稿,再次提出修改意见,为《规划》尽早出台奠定坚实基础。

(二)关于《云南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任务

当前,我省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国家对云南的战略定位给档案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互联网+、云平台、大数据等电子政务建设,正深刻影响档案的特性和档案工作的边界;我省改革发展、精准扶贫等中心工作的快速推进,给档案工作带来了广阔发展空间。在这种背景下,各级档案部门要以转变观念、变革管理、转型技术、创新服务来适应党委政府工作新要求,适应云南各族人民群众的新期待,适应信息技术发展的新趋势,推进档案工作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推动云南档案事业科学发展再上新台阶。

“十三五”时期我省档案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2003年视察浙江省档案馆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两个指导文件精神,以“四个全面”引领档案工作,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努力推动全省档案事业实现跨越发展。

“十三五”时期我省档案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构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三个体系”,夯实发展基础;完善档案法规体系,深入实施档案规范化管理,推进档案管理法制化进程;实施数字化战略,发挥档案智库和凭证作用,为构建诚信社会夯实基础,为实施国家战略和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提供支撑,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凝聚力量。

“十三五”时期,云南档案工作有六项主要任务: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档;二是注重抓好档案信息开发利用;三是全力推进档案资源建设;四是突出抓好档案基础设施建设;五是加快实施档案大数据建设;六是着力强化档案干部队伍建设。

(三)关于《云南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特点

科学编制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考虑发展趋势,又要考虑现实条件,既要着眼大局,又要注重可操作性。这次的《规划》有三个特点:

一是目标任务具体明确。我们借鉴专业化规划编制方法,将具有代表性、引领性的工作任务提取出来,归纳为4个部分、22个指标,制成《发展主要指标表》,每一项指标都简洁明了,便于掌握,便于检查考核,完成好这些任务,就能从总体上完成《规划》,促进档案事业跨越发展。

二是任务设定注重操作性。《规划》充分考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及档案工作基础的不平衡性,对任务性质进行区别,划分约束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利于《规划》实施时,把握工作重点、要点及寻找创新点。同时文稿中各项任务内容阐述具体,要求明确,特别是对新领域工作和关键任务,不但阐述详细,而且还对实现的方法路径进行了具体描述,力求达到“干什么?怎么干?”清晰、具体、详实。

三是任务设定便于转为项目实施。《规划》中有很多任务能够争取国家和省级项目经费支持,如档案目录制作、数字化、展览、文化产品开发及县级馆建设等。有的任务则可以转化为项目争取本级政府支持,如数字档案馆建设、档案基础设施建设等,为各级档案部门争取政策支持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有的任务需要档案部门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共同推动,便于档案部门延伸工作领域,扩大社会影响力,如档案资源建设、档案法制建设等。《云南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是省级专项规划,下一步,省局将力争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形式下发。

“十三五”是我省档案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级档案部门要全力抓好“十三五”规划的编制与落实。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积极协调,全方位争取支持,全面贯彻落实;要以五大发展理念引领档案事业发展,敢于担当,破除思维定式,用创新协调发展破解难题;要建立“问题清单”“负面清单”,以问题为导向,倒逼档案事业改革,依靠改革创新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用高质量、讲效益、可持续的成果营造发展环境。

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推动全省档案工作跨越发展

2016年是实施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起步之年,做好2016年各项工作,对于促进“十三五”时期全省档案事业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全省档案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五中全会及省委十二次全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深化落实两个指导文件,科学研判形势,勇于应对挑战,抓住历史机遇,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谱写云南档案事业发展新篇章。

(一)聚力发展动力,提高治理档案事务能力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和我省的《实施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在新形势下深化档案工作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指导文件,是我们破解档案事业发展瓶颈,推动新时期档案事业发展的重要遵循和动力之源。当前,各州市和大部分县都已出台相应的实施意见,特别是部分地区的实施意见还在争取支持、破解难题、保障条件、推动发展等方面作出了突破性的规定。各地要围绕档案工作领导机制、档案管理日常维护经费足额保障、专项经费得到支持落实等关键问题,力争在明确党委、政府各有一名分管领导,完善档案事业经费保障机制,科学合理核定档案管理日常维护经费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落实馆舍建设资金,配备档案基础设施设备,探索建立民生档案管理机制,拓展档案事务管理领域,扩大档案收集范围等重大事项方面实现创新突破;要顺应社会事业改革趋势,注重把握档案产生的新方式和新途径,拓展档案收集范围,拓宽档案收集渠道,探索创新有效管理新行业、新领域、新门类、新载体档案的方法和模式,加强对电子档案、音像档案、重大活动档案和涉及民生的凭证类档案的有效管理,努力使档案馆成为当地社会记忆的收集保存中心、保管和利用民生档案的基础平台、公共信息查询利用的主要渠道、人民群众维权的凭证信息基地、正能量展示的重要场所,推动档案工作的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和全面发展。

省局要争取以省长令形式制定出台《云南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弥补我省档案政府规章空白,完善我省档案法规体系。要力争把破解档案馆发展难题、推动档案馆工作的有力措施体现其中,为实现档案科学精细管护,指导国家档案馆规范建设、科学管理和高效运行,确保国家档案资源安全完整和国家档案馆公共服务职能有效发挥,促进档案馆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要配合国家局做好《档案法》的修改论证工作,并着手修订《云南省档案条例》的前期准备工作,使修订后的《条例》体现时代要求、契合发展趋势;要全面贯彻实施权责清单,按照权责清单规定的行使主体、职权名称、职权类型、设定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监督方式和救济途径依法履行法定职权,依法承担法定责任,规范档案行政管理公共权力;要联合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省法制办继续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对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档案法律法规和两个指导文件,以及完善档案工作领导机制、建立档案投入保障机制、开展档案行政管理和业务建设等方面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档案违法案件,确保档案安全万无一失;要继续以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认定为抓手,强化档案行政管理和依法监管,实现依法监管的常态化、制度化和高效化。根据档案管理示范认定办法,档案馆和机关、社会团体示范认定期满三年须复查,今年起要对认定已满三年的相关单位进行认定复查。

各州市、县局要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根据工作和业务需要,及时制定或完善规范性文件,适时更新工作规范,补充完善区域内档案规章制度体系,不断夯实依法治档的制度保障;要精准掌握档案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义务和执法边界,梳理相关执法依据,理清自身职能定位和法定职责,依照各地部署,加强同机构编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科学研究制定各自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在此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档案行政执法权力得到依法固化,档案行政管理职权得到依法保障,档案行政管理边界得到依法明确,档案行政管理责任得到依法确定,全力构筑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匹配的档案法治工作体系;要继续全面开展示范认定工作,推进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再上台阶,同时,要全面梳理先期示范认定情况,认定到期的应重新进行认定复查。州市、县局制定权责清单情况要及时向省局报告。

年内,省局要对8个州市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全省要完成500家单位的规范化管理示范认定或复查,其中,省局要完成60家单位的复查或认定。

(二)破解短板难题,夯实档案工作发展基础

要积累丰富国家档案资源。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局8、9、10号令,确保各类档案资源应归尽归、应收尽收。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指导各立档单位及时确定或调整档案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确保各单位将本机构档案,特别是照片、音像、电子、重大活动等档案和新型档案纳入归档范围,实现新领域、新行业、新门类档案资源的有效覆盖,从源头上筑牢国家档案资源基础。要指导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及时制定《企业管理类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有效监督、指导有关企业履行档案资源管理义务,实现档案的齐全归档和规范管理;已经制定出台收集档案范围细则的档案馆要依照收集范围和种类,加大依法接收力度,确保到期应进馆档案及时接收进馆;尚未制定收集档案范围细则的档案馆要充分认识制定细则对积累、丰富国家档案资源的重要性,明确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抓紧编制和报审。编制细则时,要突出档案收集的全覆盖,注重档案的凭证属性和民族特色,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产生的各种新型档案和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档案纳入收集范围,同时要考虑针对性和操作性,在档案收集范围方面预留拓展空间;各立档单位在确保文书档案规范管理的同时,要强化对电子、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特殊载体档案的管理,严格执行档案依法归档和移交的规定,确保档案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和移交及时。

要抓好档案文化产品开发。要围绕“四个全面”和云南“三个战略定位”建设,紧贴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运用档案记录、记忆的基本内涵和传世、传承的基本功能,发挥档案真实、公正、权威的优势,瞄准社会热点难点,科学选题,开发党委政府急需的针对性强、佐证价值高的信息参考;要充分运用档案及档案文化特有的元素和魅力,引智借脑,吸引、借助社会资源共同参与开发,打造有助于弘扬正确历史观、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档案文化精品;要充分挖掘云南丰富深厚的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生态文化、宗教文化和现代时尚文化等档案资源,继续着力打造以少数民族档案和茶文化档案为代表的云南民族档案文化品牌,围绕自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民族传统文化、历史文化名城、特色产业、地方方言等,不断推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体现馆藏资源特点,凸现文化积淀感,彰显历史凝重感的文化产品,集中体现一个城市、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文化特色,发挥档案文化教育作用,传播档案育人正能量;要围绕纪念建党9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通过举办档案展览、出版图书等形式,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年内省局将编辑4期档案信息参阅,开发2种以上档案文化产品,并对现有档案展览“扩容增效”,提升展览品质。

要加强档案安全保管能力。要牢牢抓住国家继续支持中西部地区县级馆建设的历史机遇,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在建县级馆要科学、规范建设,积极落实配套资金,规范项目管理,强化工程管理,严把工程质量,抓好建设进度,确保项目高质量如期完成;拟开建县级馆要做好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有效衔接国家投资计划,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并完成年度投资任务。在此特别重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文件精神,目前在建以及拟于当年和未来三年开工,拟申请安排中央投资的建设项目,需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未纳入项目储备库的县级馆建设项目,将不能享受中央的投资补助政策。已建、在建和拟开工建设新馆的县级局要主动与当地发展改革部门联系,做好新馆建设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的工作。尚未落实建馆用地的县级馆要加强汇报协调,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储备。各级档案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如因工作不力,未及时将县级馆建设项目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导致中央补助资金丧失的,要承担历史性责任。年内,要力争新开工建设20个以上县级馆,完成20个以上在建县级馆的功能验收,完成省重要档案和电子档案备份库建设并投入使用。各级档案部门要积极争取落实内部设施设备经费,统筹配置安全管理设备,提高科学管护水平。要按照国家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的有关精神,不断完善消防、温湿度控制、消毒杀虫、视频监控、门禁、周界防护等设施设备,确保档案安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设立专用的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等安全管理设备;乡镇原则上要设有档案用房,村委会(社区)要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档案装具和消防设备,确保安全管理。

(三)把牢战略方向,持续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

省馆要在巩固和充分运用一期建设成果的前提下,继续实施省数字档案馆后续建设,完善业务规范和技术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后续建设质量,同时,要阶段性总结数字档案馆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更好地为全省全面深入实施数字档案馆建设提供智力和经验支撑;各州市馆要根据省局审核备案的数字档案馆建设规划,合理确定阶段任务目标,准确掌握档案状况和形成趋势,精准定位功能需求,推动数字档案馆建设规划的有效、顺利实施。同时,各州市局要精心指导辖区内各县级馆科学制定数字档案馆建设规划,帮助其精确掌握档案资源现状、经费和技术支撑条件,科学制定长期目标和阶段任务,统筹合理安排和使用财力、人力、物力,协调行动,确保规划的科学、合理和可行;要学习借鉴楚雄、曲靖等州市的经验做法,将建设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保障数字档案馆建设,地方财力较为困难的也要积极争取专项经费,尽快建成馆藏档案目录数据库,为方便查询利用和深化建设奠定基础。实施过程中,要特别注重解决资金合理分配、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和增量电子档案管理机制等问题,确保数字档案馆建设安全、科学、有序开展,避免失误、浪费和低水平建设,确保完成国家局提出的“用15年左右时间,县以上各级国家档案馆基本建成数字档案馆”的目标任务。

年内,省局要完成1500万页以上档案数字化,200万画幅数字档案转换缩微胶片,300万页数字化档案开放鉴定,100万条民国档案目录制作,并建成2个专题数据库;要完成馆藏所有TIFF格式数字档案在省重要档案和电子档案备份库的集中统一备份。州市、县局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年度档案数字化工作任务目标,并着手本区域内重要档案数据在省重要档案和电子档案备份库的备份管理。

(四)抓好国家专项,保护开发国家重点档案

“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实施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专项,这是夯实档案工作基础,实现档案事业跨越发展的又一历史机遇,是新常态下促进档案工作持续发展的重大政策保障。

各级档案部门要立足云南边疆和民族特点,深刻领会国家重点档案的内涵,厘清国家重点档案的范围,将所有有关国家利益和安全、民族团结进步、边疆安宁稳定、濒危社会记忆、民族文化传承等方面的档案纳入国家重点档案范畴。要组织清查馆藏,摸清家底,清点、统计馆藏明清档案、民国档案和革命历史档案总量,筛查、登记涉及主权边界、边疆建设和民族宗教等问题的档案。要着力推进国家重点档案目录基础体系建设,实现国家重点档案目录资源的共享。要广泛征集、统筹开发涉及国家利益安全、濒危社会记忆等方面的档案,面向世界特别是东南亚、南亚地区广泛征集影像资料、图书报刊、日记信件、实物等档案。要结合我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和地处边疆、民族众多的实际,有序开展涉及国家主权边界、重要历史问题、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等重大专题档案的基础性编研和深层次研究,打造一批既对维护国家利益和边疆稳定、民族团结具有重大意义,又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编研精品。要利用我省民国档案、少数民族档案资源丰富的优势,开展“世界记忆遗产项目”的基础性研究和资料准备,争取“十三五”期间在申报记忆遗产项目方面取得新进展。

年内,省局要完成哈尼族以及10个以上名人档案的征集工作;要组织完成国家重点档案保护开发项目的申报工作;要争取组团赴台湾征集与云南有关的档案;要继续推进《抗战时期南洋华侨机工支援抗战运输档案文献》申报世界记忆遗产项目的相关工作。

(五)秉持共享理念,提高档案服务民生能力

省局要以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为指导,准确、科学界定各行业和部门形成的民生档案种类,加强与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的配合,共同研究建立和完善涉及民生档案管理的业务规范,出台指导意见,提出管理标准,统一管理规范,明确工作要求,切实将各类民生档案的管理纳入到档案基础业务建设范畴。州市、县局要利用制发《云南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和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细则的契机,积极改革和调整民生档案的归属和流向,逐步推动民生档案从现有的多头、分散管理向档案馆特别是县级馆的集中、统一管理;要进一步做好民生档案的调查摸底和登记工作,本着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开展到哪里,民生档案工作就延伸到哪里的原则,积极指导建立民生档案,把所有涉及普通人、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档案列入归档范围,并确保民生档案收集齐全,科学管理。同时,要积极探索民生档案资源建设新模式,通过设立分馆、对外设置专用库房和查阅场所等方式,推动本区域内民生档案特别是凭证类档案的科学整合、优化配置和集中管理;要充分运用数字档案馆建设成果,运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等手段,逐步实现民生档案目录信息和部分全文信息在政务网、互联网上的网络查询,增强服务效果,提高服务质量;要结合我省全面推进精准扶贫攻坚的需求,在规范整合涉农档案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利用各种网络平台和其他现有资源,把贴近农民实际需求的农村政策文件、政府公开信息、涉民档案资料送到农村或社区,推进农村档案信息的广泛共享;要通过汇编党和政府改善民生方面的措施、编制各种民生档案的专题目录、汇编民生档案信息手册、利用新闻媒体和档案网站宣传介绍馆藏民生档案信息等方式,准确提供社会公众急需的民生信息和历史经验。

年内,省局要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6个以上民生凭证类档案的管理规范,建立复转军人档案专题数据库。州市、县局要加强与农业部门的协助、联系,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的工作内容和业务流程,在坚持档案工作与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同步进行的基础上,确保确权档案的真实、完整、系统和准确。

(六)突出理想信念,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

要确保对党忠诚。档案是国家上层建筑和核心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国家安全和利益,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它的政治属性特点决定了档案人员必须忠诚于党、忠诚于祖国,这是做好档案工作的生命线和根本点,是对档案人员特别是档案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的根本政治要求。档案人员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把牢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分清大是大非,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做到“身处故纸堆,心中有宗旨”,把政治上的忠诚融入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始终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于自己的本职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政治责任做好档案工作。

要加强能力建设。要通过业务培训、外派学习、出国(境)培训、联合开发、跟班学习、课题研究、对外交流等方式,搭建培养、锻炼干部人员的平台,不断更新档案人员的知识结构,增强档案人员的履职能力。年内,省局要举办14期以上各类培训班,培训人员3500人次以上;要争取加入东南亚太平洋地区音像档案协会,分别组团赴韩国参加国际档案理事会及其东亚地区分会年会,开展国际档案业务交流;要继续选派部分州市局领导到中央党校和浦东干部学院学习;要继续组织人员赴台湾开展档案征集和学术交流;各级档案部门也要继续采用各种形式培训干部,提高队伍素质。

要加强作风建设。各级档案部门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的成果,着力解决档案人员“庸懒散”现象突出、创新不足、担当不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档案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进取精神,提高工作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转变档案部门和档案人员老气横秋、工作拖沓、自命清高、不敢担当的工作作风,形成并固化把服务民生作为贯彻落实群众路线具体实践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落实到各项档案工作中。

同志们!档案部门和档案工作者肩负着守护历史的光荣使命,承载着传承文明的历史责任。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创新开拓,务实进取,奋力赶超,努力开创档案事业跨越发展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作出新的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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