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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理念和方式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

2016-03-01高飞

高 飞

(湖南文理学院 湖南常德 415000)



用法治理念和方式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

高 飞

(湖南文理学院 湖南常德 415000)

摘 要: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在中国有着坚实的法律根基,只要树立现代法治理念,切实约束公权,保障民权,法律赋予的高校办学自主权就会得到真正的落实。

关键词:办学自主权 法治 去行政化

1998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更明确的规定高等学校应“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指出,“落实和扩高校校办学自主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了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好《决定》要求,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依法治教,为教育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系统面临的一项重要使命。[1]

一、我国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法律基础及内涵

1985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首次提出“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概念并明确提出要扩大高校在招生、专业设置、人事任命、经费使用、对外合作方面的权力。教育方面的法律条文也多次明确规定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如《教育法》规定学校有权“自主管理”,1998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更明确的规定高等学校应“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并最终确立了高校的法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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