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电视节目模板的知识产权保护困境及出路探讨
2016-03-01仝思佳
西部广播电视 2016年6期
仝思佳
(作者单位:南京理工大学公共事务学院)
我国对电视节目模板的知识产权保护困境及出路探讨
仝思佳
(作者单位:南京理工大学公共事务学院)
摘 要:我国目前在电视节目模板方面的法律保护机制还不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困境,笔者认为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或许可以提供解决途径。
关键词:电视节目模板;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法
1 电视节目模板知识产权的保护困境
学界对电视节目模板知识产权保护的讨论主要集中在著作权、商标法保护等领域,下面本文从知识产权几大分类出发详细论述该领域中节目模板保护存在的困境。
1.1 在著作权保护方面的困境
电视节目模板是节目整体的框架结构,具体表现形式又包括节目的构思、编排、流程、舞台灯光、背景音乐、技术指导及主持人等。可见电视综艺节目是综合了一系列元素的产物。简单地认为其受著作权法保护或不受著作权法保护都是不恰当的,而应当根据对其具体分析,但目前我国对节目样式流程等的著作权保护仍然不全面且存在困境。
1.2 在专利权保护方面的困境
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3种,而电视节目模板和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两项没有多大关联。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指出,发明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同时第二十五条又规定对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授予专利权。而电视节目模板归根结底属于抽象的智力活动规则,从而排除了专利法对其进行保护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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