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法学教学方法的改革探索
——以刑事诉讼法教学改革为例
2016-03-01王晖
新教育时代电子杂志(教师版) 2016年23期
王 晖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湖南长沙 410131)
高校法学教学方法的改革探索
——以刑事诉讼法教学改革为例
王 晖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湖南长沙 410131)
当前,我国法学教育正处于由规模发展向内涵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不断改革教学方式方法,以提高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质量,已成为了各高校法学教育工作者所应承担的核心任务。笔者以高校法学教育中的刑事诉讼法课程为例,分析了其课程特点与培养目标,并着重探索了刑事诉讼法的教学改革策略,以期进一步提高高校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质量。
高校 法学 教学改革 刑事诉讼法
一、刑事诉讼法教学概述
刑事诉讼法学的人才培养目标是:使法学专业学生能较全面掌握刑事诉讼的程序、理论、概念等内容,熟悉相关法律条文,并培养学生实际分析与解决刑事诉讼问题的 能力,以便学生在毕业后能更好的适应刑事工作的需要。刑事诉讼法课程具有非常很强的实践性、应用性与可操作性,然而在长期以来的教学实践中,过于“重理论而轻实践”,不仅难以有效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而且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也难以得到有效的发展,无法适应社会对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学人才的需要。[1]
二、刑事诉讼法的教学改革策略
为满足高校刑事诉讼法学的人才培养目标,满足社会对应用型、复合型高素质法学人才的需求。笔者认为,在刑事诉讼法的教学中,应当在刑事诉讼法理论教育和实务能力教学方面取得一个平衡,两者均不得偏废。……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