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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适合的,才是有效的
——“为了明天——海南法治文艺进校园”学生观后感4则

2016-02-28

新教育 2016年19期
关键词:阿丽知法阿海

只有适合的,才是有效的
——“为了明天——海南法治文艺进校园”学生观后感4则

在青少年中开展法育,已不再是简单的法律咨询,不再是偶尔的印发宣传资料,不再是蜻蜓点水似的答疑解惑,而是变理念、变形式、变载体,多举措。只要法育结合青少年发展特点做得有针对性、适龄化、宜接受、吸引人,就会收效显著。让我们看看法育青少年受众怎么说。

“法”在我们身边——琼海嘉积中学·黎丽娟

青少年,是一个全新的阶段。有人说,青少年是青松,朝气蓬勃;是水莲,出淤泥而不染;是那灿烂的山丹丹花,纯净又自然。但青少年还处于未成年阶段,人生的各个方面阅历还不够,缺乏自我防范能力。近几年来,青少年中许多骇人听闻的恶性事件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呈上升趋势。面对社会上诸多不良的犯罪行为时,怎样做才能使青少年健康安全地学习生活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话题。

出于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视,学校组织我们观看了“法制进校园”的文艺汇演。同学们对此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和兴趣,演出以话剧的形式,生动反映出社会上存在的种种不良现象。而这些不良现象,件件都是同青少年这个特殊的群体有紧密联系的。一个个鲜明而真实的案例经由演员们精湛的演技演出,赢得现场的阵阵掌声,令我们在座的许多同学都低头沉思,手中的笔也在不停记录着观看表演的心得。期间和法制教育专家的亲密互动,使我们更深刻认识到社会上的种种黑暗和学习法制的必要性。

在这些题材鲜明的话剧中,我感触最深的就是《阿丽的生日》和《家访》。

《阿丽的生日》讲的是中学生阿丽在自己生日的时候用父母的钱大手笔地宴请朋友参加她的生日派对。如果父母没有按照她的意愿行事,她就大发雷霆,对自己的父母发脾气。也正是因为阿丽是独生女,父母都过分地溺爱她,她想要什么就给什么。后来阿丽家的公司破产,经济大不如前,给阿丽奢侈的生活带来巨大的冲击。可如今的阿丽已经养成了那种养尊处优的性格,不习惯现在的一贫如洗,为了有更多的钱花,不得已去实施抢劫,进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在一次抢劫中被公安机关抓获。戴上冰冷手铐的那一刻,阿丽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而《家访》则讲的是父母整天忙于自己的事业,对自己孩子的学习成绩、生活方面都一概不知,不闻不问,连自己孩子沾染上不良的社会风气都没有察觉。他的家长认为把孩子交给学校就完全是学校的责任和义务了。殊不知,孩子的教育不仅仅靠学校方面,父母一方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他父母之间还在互相推脱责任,自视事业比教孩子为人处事更重要。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孩子,怎能健康成长,快乐学习呢?这个同学的结局也是可想而知的。同以上事例一样,沾染社会的不良习气,把自己推向了犯罪的深渊,这一切都是用金钱换不回来的。溺爱不是真爱,爱孩子是一门艺术,也是一门学问,更是父母一生的事业。这么多鲜活的例子,多么值得深思啊!

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法律是一套权威性的审判和基础,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它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在法律面前都将受到制裁。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而一些青少年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和教育的缺失,而身陷囹圄。在这个美好又敏感的时期如果加以不断的法制观念教育,既可以减少犯罪,又能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青少年担负着祖国未来的希望,肩负着实现祖国的伟大复兴,作为希望的一代,我们必须全面意识到学习法制的必要性。

邓小平爷爷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我们只有知法,才能做到守法;只有知法,才能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只有知法,才能够健康成长!让我们行动起来吧!同社会不良行为勇敢进行斗争,对不良行为坚决说“不”!为祖国的和平腾飞贡献我们的力量!(指导老师:黄飞虹)

致明天的花——昌江中学·林兰燕

看完“为了明天”法治文艺演出之后,我深深地被演员们的精彩表演给打动了。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早恋》和《阿海的朋友》,其中的情节总是时时浮现在我的脑海,挥之不去。

在《早恋》中,一位好奇心非常强的妈妈偷看了女儿的日记,看到了一个惊天大秘密——女儿谈恋爱了。盛怒之下的她,对女儿的越轨行为采取了强硬的态度,而女儿也采取了硬碰硬的回应。青春期撞上了更年期,一场亲子大战如火如荼地上演着,双方毫无退让之意。最终,女儿在男友的鼓动下离家出走,离开了那个温暖的港湾,抛下了那两个深爱着她的人。这位母亲再次见到她的女儿是在一个看管所。

父母是世界上最爱我们的人,他们给了我们生命,我们没有理由不爱他们,不让他们开开心心过日子。但是,父母也不应用爱来“绑架”我们——他们亲爱的孩子。话剧中的母亲偷看了女儿的日记,侵犯了女儿的隐私权,事后还采取了极端的做法,最终导致了家庭悲剧的发生。而话剧中的女儿,对于母亲偷看日记一事得理不饶人,死死抓住母亲的错误,为母亲的错误包上十足的火药,再扔给母亲。他们的做法都是不对的。法律规定我们有隐私权,任何人都不能侵犯我们的权利,父母也不例外。而作为孩子的我们,在矛盾和冲突产生之时,应及时与父母沟通。我们做子女的,要走近父母,亲近父母,努力化解矛盾,与父母携手同行。不能拿自己的错误伤害父母,也不能拿父母的错误来伤害父母。

在《阿海的朋友》中,一个在学校受了欺负的中学生,为了出口气,也为了能得到长时间的保护,投靠了黑社会老大——黑爹。“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为了“报答”黑爹在“困难”时“给予”的“帮助”,他不得不为黑爹“做事”——参与黑社会团伙打架。阿海选择了一条不归路。最终,等待他的也只有一副冰冷的手铐和铁窗的生活。

朋友和友谊是永恒的话题,友谊带给我们快乐、支持和信心,也常常使我们陷入两难的境界。剧中的阿海对朋友提出的超越法律界限的行为没有采取坚决的态度,并为所谓的两肋插刀献上自己的后半生。我们与社会上的人交朋友,要交诤友,不交损友。古语云: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与之化矣。与不善人居,如入鲍鱼之室,久而不闻其臭,与之化矣。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所以,我们要慎交朋友。

看了这次的话剧表演,我受益匪浅。作为孩子,我们要孝顺父母,遇到困难、冲突时要及时与父母沟通,不采取极端的做法。对于朋友,我们要讲原则,不能为所谓的友谊去触碰法律和道德的底线,不要让明天的你过早地凋谢。

请不要溺爱孩子——定安中学·刘桑萍

前些日子,学校组织我们看了一场法制教育情景剧,精彩的表演,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这些似曾相识的情景剧中,让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情景剧《阿丽的生日》,它讲述了阿丽的亲人对独生女阿丽的溺爱,让我感触颇深。

当今社会,孩子多为独生子女,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百般宠爱,万般呵护。孩子在家庭中的地位高人一等,处处受特殊照顾,父母为孩子,不吝惜金钱,有求必应,养成了孩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坏习惯。

曾经看到这样一则消息:北京大学对40名学生进行调查,结果发现:生活基本不能自理或有自主自立意识,但不能付行动的有27人,生活基本能自理的仅有13人。

某大学某系的一个男生,因不会洗衣服,就把脏衣服寄回千里之外的兰州给母亲洗。

从中可以看出,大多数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不会生活,不能自理。正因为这样,日本教育界有人公开称道:“我们这一代孩子不如他们这一代孩子,不是他们这一代孩子的对手。”确实,中国的孩子在自立方面不如日本的孩子。所以,我们应该对此重视,不能让“祖国的花朵”在温室中成长。

中国家长溺爱子女不等于爱子女,其实溺爱子女等于害子女。过分的溺爱子女,轻者,会让孩子变得自私,没有同情心,不会关心他人,不珍惜物品,讲究物质生活享受,并且毫无忍耐和吃苦精神,生活懒散;重者,会使孩子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中国古时候,有一个从小被母亲溺爱娇惯的少年,因偷窃东西,被判死刑。临刑前,他要求再喝一口母亲的奶,他母亲解开衣襟喂他,这少年一口把母亲的乳头咬下。那少年对母亲说:“假如我初次偷邻居东西的时候,你能制止我,打我,那我何至于胆子越来越大,到最后被判了死刑!”

即使少年在临刑前幡然悔悟,也改变不了他的结局。世上没有后悔药可买,每一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错误承担责任。

对于今天的独生子女来说,过分的爱和过分的保护将会使孩子失去适应社会的能力。所以,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为了爹娘的心头肉充满希望,为了祖国的花朵充满美好的未来,请天下的父母收起这份溺爱,增加对孩子的磨炼和对孩子独立性的培养,让他们到大风大浪中去成长、锻炼。

法律与青春同行——海南经济技术学校·谭婆妹

大千世界,虽然纷繁复杂,却有相应的秩序。寒来暑往,春华秋实,绿灯行驶,红灯停车。人是有思想的动物,有自由说话和行动的能力。但是如果任自由意志支配,就好像没有缰绳的野马,看起来自由自在,其实什么也做不成,甚至危及生存。

“为了明天——海南省法治文艺进校园”活动走进我校,以一幕幕真实案例为原型的普法情景剧教育我们要知法、懂法、守法。

看完这7个情景剧,我感受颇深。十五六岁的青少年,正处于叛逆期,很多时候做事情比较任性,不懂得考虑后果,再加上缺乏父母的教育和关爱,在朋友的教唆下,容易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看着他们戴上冰冷的手铐,我的心也跟着冰凉起来。我万万没想到,跟我同龄的青少年,竟有那么多法律知识浅薄者,他们因一时的冲动、年少的叛逆、法律的无知而走上歧途。在如此美好的花样年华里,要在那高墙内的牢房度过,我真替他们感到惋惜。

普法情景剧之一《阿海的哥们》中的阿海,就是因为对法律无知,为了所谓的哥们义气,参与到一起打架斗殴当中,当派出所民警要逮捕他时,他还不认为自己已经违犯法,说自己只是在现场围观而已,并没有亲手打人。但这是一个法治社会,并不会因为你不懂法而宽恕你,阿海最后为自己对法律的无知付出了沉痛的代价。另外一个普法情景剧《阿丽的生日》中的阿丽,在家人毫无原则的宠爱下,形成了叛逆任性的性格。父母生意失败后,她不懂得体谅父母的难处,依然大手大脚花钱,后来竟因家人无法满足自己的消费要求而走上了盗窃的道路,踩中了法律的雷区。一朵美丽的青春之花就此失去了光泽,让人感到可惜。

青春是美好的,也是短暂茫然的。在这充满活力的青春年华,不要让某些东西,某些事情在我们的人生路上蒙上阴影。我们未来的道路应该是光明而不是黑暗的。同学们,为了我们美好的青春,我们要做知法、懂法、守法的青少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教训,让我深切地体会到学习法律的重要性,我们要运用法律知识选择正确的道路。

美好青春,拒绝犯罪,法律与青春同行,让我们增强法律意识,不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走好每一步人生路。

(指导老师:吴乾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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