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避新闻报道中的媒介审判
2016-02-28贾玉韬
新闻研究导刊 2016年11期
贾玉韬
(新华网,北京 100038)
如何规避新闻报道中的媒介审判
贾玉韬
(新华网,北京100038)
摘要:媒介审判的出现由来己久,在媒体与司法进行力量博弈的同时,如何更好地协调两者的关系?一方面需要媒体自身的反思和约束,另一方面需要外界的制度和环境营造良好的氛围,其中引发了许多思考:如何培养受众的媒介素养,如何保持报道的客观性,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媒体功能,如何解决公正性与关注点的矛盾?鉴于此,本文试图通过分析中国媒介审判现象的环境,总结和深入分析媒介审判现象的表征和原因,我们可以考虑让媒体与受众明晰媒体所处的社会位置及职责,预防媒介审判。
关键词:中国化;媒介审判;司法公正
一、国内媒介审判现状
(一)使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词汇
对收集的30个刑事司法报道案例进行分析后发现,媒体在报道中经常使用一些不符合法律规范的词汇,“语言暴力”成为“媒介审判”的重要表征,举一些实例:
媒体在报道恶性案件时,往往使用“非杀不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灭绝人性,罪不容诛”等词汇。在东北某地幼女小兰受摧残案中,媒体用“灭绝人性”“罪不容诛”等词汇来形容嫌疑人,甚至引用辽宁省委书记的话,对审判机关施加压力,要求严惩犯罪分子。
在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的报道中,媒体无一例外地使用了“黑道霸主”“黑老大”一类具有定性作用的词汇。刘涌一案中,在法院对嫌疑人进行判决的一年多之前,就有媒体将“组织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头子”等词汇用到相关新闻报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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