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文考论
2016-02-27陈利娟
学术研究 2016年9期
关键词:小说
陈利娟
留文考论
陈利娟
通过系统考察宋元明清及近百年来学术界对“留文”的认识、解释和使用状况,本文辨析了留文的出现时代、性质和涵义。“留文”指的是传统通俗文艺中一种常见于不同文本,韵文互现、重复迭出的语言现象,是古人为了抵抗传统语言消失、便于记忆、利于唤起受众情感共鸣的语言使用方式。“留文”的产生与古代说唱艺术形成的集体性与传播的口头性息息相关,是集体消费型文化与创编者缺乏明确文体意识造成的必然结果。随着创作摆脱集体性,走向个人性,留文渐渐减少以至消失。
留文韵文词话杂剧引文
一、留文研究源起
民国之前,尚未有学者真正研究过“留文”,但说唱艺术研究者与剧作家已对“留文”有所留意。南宋罗烨在《醉翁谈录》论及小说家的本领云:“只凭三寸舌,褒贬是非,略咽万余言,讲论今古;说收拾寻常有百万套,谈话头动辄是数千回。”[1]虽未出现“留文”的确指,但后世学者认为其中的“说收拾寻常有百万套,谈话头动辄是数千回”即是留文。①元代关汉卿正式使用了“留文”这一概念,对杂剧中出现转录自词话的韵文进行描述。其自创的杂剧《赵盼儿风月救风尘》第三折《滚绣球》的《幺篇》中云:“那唱词话的有两句留文:‘咱也曾武陵溪畔曾相识,今日佯推不认人。’”[2]这些粗略论述显示,尽管古人对留文的内涵、外延及使用情况并未深入研究,但话本小说、元杂剧中采录他文、不加改变的语言使用状况已引起注意,使他们不自觉地记录了特定时期通俗文学的一些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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