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村干部职业化后顾之忧
2016-02-25陈渊
党员生活 2016年2期
陈渊
村干部是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的主体。近年来,房县结合实际,深入推进村干部职业化建设,让村干部更专注于农村发展、农民致富、联系服务群众。但也遇到不少的争议与困惑,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首先,提高村干部待遇加重了基层财政负担。以房县为例,2011年我们用于村干部工资的专项财政拨款300万,2012年达500万,2014年达1000万元。同时,办理村干部养老保险同步增长,对于县级财政是一个不小的负担。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不脱离生产,村干部脱离生产职业化与该条款以及农村传统有冲突。有群众质疑甚至担忧,村干部以前是为群众说话,职业化后变成了政府的干部,难免要为政府说话。再次,在探索村干部职业化管理中,虽然各地都建立了村干部选拔、任用、培训、管理、激励等制度,各具特色,但还没有形成一个规范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村干部职业化管理制度体系,这让村干部职业化不彻底,也不够规范。
加强村干部职业化管理要着眼于推动“三农”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丰富和发展。
选好“带头人”。按照职业化建设的要求选拔农村基层干部,关键在于不拘一格选人才。特别要关注回乡务工能人、退伍军人和应往届大学生等高素质的本土人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把符合条件的人选拔到村干部岗位。通过建立开放的职业化选拔体系,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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