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宪法“活”起来
2016-02-25
浙江人大 2016年2期
关键词:仪式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近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闭幕式上,新当选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9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抚按宪法,右手举拳,诵读上述誓词。这是我省人民代表大会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宪法宣誓,虽然仅有几十秒,短短70字,但庄严仪式,铮铮誓言,震撼心灵,激发全社会对宪法的尊崇,让宪法的权威和尊严得到彰显,让依宪治国的理念从文本走向现实。
古人云:民“以吏为师”。官员的一举一动,民众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尤其是国家倡导的公共仪式,更是受世人瞩目。从这个意义上讲,宪法宣誓是宪法无上权威和国家主权在民的仪式性表达,让“掌权者”清醒认识权力的来源和归属,让全社会感知宪法背后的“主人”所在。国家生活因此也有了价值之“根”,权力运行有了行为准绳。
“法之所行,自贵者始”。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如果法治的堤坝被冲破了,权力的滥用就会像洪水一样成灾”。由此观之,宣誓意味着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高官要员”和“关键少数”,必须“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带头扣好维护宪法权威的“第一粒扣子”,一旦出现违宪行为就要接受“违背誓言”的问责和追究,接受人民的评判。
当然,我们不能指望一项仪式就可以唤起整个国家的宪法信仰,宪法意识的培育和成长绝非一朝一夕就可大功告成,需要以润物无声的耐心将宪法宣传常态化,“经常讲、反复讲”,让宪法走出课本,走出庙堂,走进生活,让尊崇宪法的“火种”植入人民内心,燎原整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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