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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诚信天平”上加块“监督砝码”

2016-02-25

方圆 2016年3期
关键词:检察机关监督

2015年以来,山东省德州市检察院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紧盯案件中的蛛丝马迹,层层剥茧抽丝,精准发力,受理审查的5件虚假诉讼监督案件,经检察建议再审,全部改判,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准确定位,监督找到突破口。检察官在案件中总结出虚假诉讼的几个特点,即,案件类型集中为财产纠纷、主要发生于关系密切的当事人之间、调解方式快速结案居多等。围绕这几个特点,该院发现了多条虚假诉讼线索,并将被告对不利诉求自认的案件、双方当事人主动要求调解的案件、无明显抗辩的借贷纠纷案件、民事被告涉嫌诈骗罪等四类案件作为虚假诉讼监督的重点案件。以此作为突破点,一鼓作气办理了5件此类案件,涉案金额达到600余万元。

二是缜侦密查,监督把好证据关。虚假诉讼案的涉案双方多数是熟人或亲朋好友,而且在诉讼前就串通预谋已久,如何揭开他们的骗局,拿到当事人虚假诉讼的证据是办案检察官面临的最大难题。据介绍,虚假诉讼案件当事人之间一般关系特殊,而且提前建立了攻守联盟,仅靠书面审查很难查清案情。办案检察官从调查固定外围证据入手,从当事人银行账户中查找突破口,在当事人称现金交付的情况下,查明涉案款项的来源、去向等证据,询问时讲究方法策略,及时通过同步录音录像固定证据,确保了检察机关监督虚假诉讼案的证据充分。

三是凝聚共识,监督织成一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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