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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神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现状与对策

2016-02-25刘海南李永红杜江丽姚超伟仵拨云

灾害学 2016年1期
关键词:神木县责任人办事处

刘海南,李永红,杜江丽,杨 渊,姚超伟,仵拨云,彭 捷

(陕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陕西 西安 710054)



陕西省神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现状与对策

刘海南,李永红,杜江丽,杨渊,姚超伟,仵拨云,彭捷

(陕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陕西 西安 710054)

摘要: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工作在神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神木县现阶段实行县、镇(办事处)、村、组四级群测群防体系,监测人和监测责任人均为村民和村组长。而神木县56.7%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公路部门、矿山企业等企事业单位引发,引发地质灾害的责任人并未真正承担其相应的监测责任。加之陕北境内气候差异较大,贯穿全年的人类工程活动持续扰动,县境内地质灾害已经由季节性演变成常年性灾害,随着地质灾害详细调查的深入进行,神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成倍增长,村民监测任务繁重,国土部门的防治压力持续增大。充分发挥县级各部门职责,有效地落实监测人和监测责任人,是完善和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基石。为此,在1:5万详细调查的基础上将224处群测群防点“化整为零”分解在县级各部门中,在国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联合起来群测群防,共同抵御神木县境内地质灾害的发生。

关键词: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现状与对策;神木县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是近年来我国广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摸索、总结出来的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地质灾害防治手段、措施和方法,是我国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同样,在完成1:10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后,神木县的地质灾害发育以地裂缝、地面塌陷等为主[2-3],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工作在逐年完善和动态更新中,该体系在陕西省神木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同时为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减少了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虽然该体系在陕西省神木县已普遍落实到位,但部分灾害点落实的合理性还有待商榷,各部门的主动防灾意识还有待加强,整个体系的建设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为此,我们在神木县1:5万详查的基础上,提出了神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完善对策,旨在为其他相似市(县)乃至全省群测群防体系的完善提供一定的参考。

1群测群防体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是指辖区内县、乡两级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区)的监测和预防(图1,实框线内的内容表示为现阶段神木县群测群防体系的构成,虚框线内的内容表示未纳入到群测群防体系中的部分)。

从图1中可以看出:本次详细调查前,神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仅由县、镇(办事处)、村、组四级监测网络和地质灾害隐患监测点组成,即体系的左半部分在运行,而县级的其他相关部门并未在体系中发挥其应有的责任,相当于群测群防体系在“一条腿”走路,这不利于地质灾害的防范。

我们在进行1:5万地质灾害详查调查中发现,引发神木县地质灾害点的人类工程活动主要是道路建设和煤矿开采,占全县总灾害点的56.7%。根据《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条例》[4],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对因采矿诱发的地质灾害矿山企业负全责。显然道路沿线灾害和地面塌陷灾害监测人和监测责任人应该落实到县级相关部门,如交通和矿山企业中,由其承担相应的监测任务,并实施相应的防治工程,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指导。而现阶段神木县一级监测网络中监测员均为村民,村民监测交通沿线灾害和采空区内地面塌陷起不到行之有效的监测预警效果,加之陕北境内气候差异较大,贯穿全年的人类工程活动持续扰动,县境内地质灾害已经由季节性演变成常年性灾害,灾害数量增多,监测与防治压力持续增大。一旦发生灾情,不仅造成生命财产损失,而且可能由于监测人和责任人落实不到位,责任主体不明,造成交通、矿山企业与国土部门的相互推卸责任等不应有现象。

图1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构成

为此,我们在进行1:5万地质灾害详查调查过程中,根据神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诱发因素和威胁对象的不同,重新建立和完善了现有的群测群防体系。

2群测群防隐患点基本情况

神木县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形地貌的变化及人类工程活动的强弱导致了地质灾害的区域性差异[3],就全县而言,地质灾害发育。在本次地质灾害详细调查中,调查各类地质灾害点264处,拟挂号消点40处,确认地质灾害隐患点224处,共威胁888户、3 709人、2 509间房、198.8 hm2耕地、54.36 km公路的安全,潜在经济损失16 119万元[5]。

本次详查确定的22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均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点[6]。

2.1 群测群防点地形分布规律

神木县位于陕北黄土高原沟壑区与毛乌素沙漠的过渡地区,西北高、东南低。按地貌形态特征及成因,可划分为河谷阶地区、丘陵区和沙漠滩地区。在地域上,由于地质地貌的差异,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程度不同,地质灾害在各地貌单元内发育情况不同[7]。丘陵区地形破碎,沟谷密度大,梁峁特别发育,水土流失严重,黄土节理发育,下伏砂泥岩差异分化强烈,人类农业、工业等生产生活活动强烈,建房切坡、修路挖方、矿山开采等对地质环境的破坏大,以上因素使得该地貌单元里地质灾害最为发育,共154处,占总灾害点数的68.75%;河谷阶地区基岩裸露,沟谷切割强烈,山高谷深,相对高差较大,该区地质灾害以沿河路边的岩质崩塌为主,修路多顺河道切坡而建,大量开挖坡体,形成高陡边坡,开挖时的振动、风化、卸荷等作用使坡面岩体节理裂隙发育,形成多个松散不稳定体,该区发育地质灾害69处,占总灾害点数的30.80%;沙漠滩地区地势平坦,地形开阔,该区仅发育崩塌灾害1处,但区内部分地区采矿活动较为强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容忽视。各地貌单元地质灾害发育情况见表1。

图2 各镇(办事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分布柱状图

图3 各镇(办事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密度分布柱状图

2.2 群测群防点地域分布规律

各镇(办事处)地质灾害分布极不均匀,从分布数量、类型、规模和危害程度等都有差异。从经济社会角度上看:地势陡峻、梁峁发育、人类工程活动强烈、人口密度高的镇(办事处)地质灾害分布相对较多;地势平坦、人口密度低、人类工程活动弱的镇(办事处)地质灾害分布较少,镇(办事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统计见图2。除锦界、大保当、尔林兔三镇地质灾害不发育外,其他18个镇(办事处)均有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其中,永兴办事处最多为30处,店塔镇次之,发育24处。

从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分布密度看:排列在前列的分别为永兴办事处、贺家川镇、西沟办事处。这些地区地质环境条件差、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尤其是采矿活动),因而地质灾害频发。各镇(办事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分布密度见图3。

从灾点类型看:崩塌广泛分布在各个镇(办事处),滑坡分布也较为广泛,主要集中在中南部各乡镇;地面塌陷集中分布于中北部煤矿采空区。

表1 神木县地质灾害在不同地貌单元的分布统计表

总体分布规律,神木南部以崩塌、滑坡为主,神木北部以地面塌陷为主,西部沙漠滩地区地质灾害不发育。

2.3 群测群防点诱发因素及威胁对象

神木县境内气候差异较大,贯穿全年的工程活动频繁,致使地质灾害点的诱因多样。根据本次对神木县境内224处隐患点的实地调查,可以得出诱发因素包括自然因素和人类工程因素,而人类工程因素又包括了削坡建房、道路建设、煤矿开采及水利建设。不同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数量见图4。

图4 不同因素引发地质灾害数量统计

从图4中可以看出,神木县92.9%地质灾害均为人类工程活动引发,而人类工程活动中又以道路建设为主。

不同的诱发因素导致了地质灾害点威胁的对象不同,具体统计情况如图5所示。

图5 224处地质灾害点威胁对象情况统计

从图5可以看出,神木县威胁人的地质灾害点仅占全县总灾点的46.9%。根据图4和图5,公路部门及矿山等企事业单位纳入到神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是十分必要,也是十分迫切的。

3群测群防体系完善对策

3.1 群测群防体系完善理念

地质灾害具有三重基本属性,即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资源属性,起源于地质环境变化,而地质环境变化是各种自然与人为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应当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构建政府、科技界、企业界、公众社会“四位一体”的减灾战略的“伙伴”关系,联合起来共同承担起地质灾害防治体系中相应的责任,从被动防治地质灾害转变主动开发利用地质环境,减轻或顺应地质环境变化,共同防范地质灾害的发生[8]。

3.2 群测群防体系完善对策

基于上述理念,根据外业调查成果的统计与分析,神木县56.7%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公路部门、矿山企业等企事业单位引发。依据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人为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企事业单位要主动接受当地政府和国土资源等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认真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各类矿山企业要重点做好矿区及其周边地区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工作,全面落实群测群防工作要求,对因采矿诱发的地质灾害负全责。在以上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诱发因素、不同的威胁对象并结合每个灾害点的实际情况(责任主体是否缺失)等条件,对神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完善情况如图6所示。

图6 神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情况图

3.3 群测群防体系监测人与责任人落实情况

3.3.1县、镇(办事处)、村、组四级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情况

在224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点中,105处威胁村民、单位等的实行县、镇(办事处)、村、组四级群测群防,其中100处威胁人,5处为煤矿(已闭坑)地面塌陷威胁耕地。

100处威胁人的隐患点中,其中97处为自然因素或人类削坡建房引发,3处为闭坑矿山(责任主体缺失)引发。5处威胁耕地的由闭坑矿山(责任主体缺失)所引发。上述105处地质灾害点由政府监测预警,实行县、镇(办事处)、村、组四级群测群防。

外业调查期间,落实了监测人和监测责任人。一级监测网络中监测员均为村组村民,监测责任人为组长;二级监测网络村级责任人为村干部(支书、主任、会计);三级监测网络责任人为主管镇长(办事处主任);四级监测网络责任人为县地环站站长,并且层层签订了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9]。

3.3.2公路部门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情况

在224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点中,10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公路。这些监测点由神木县交通局负责监测预警,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实施治理工程。外业调查期间,落实了监测人和监测责任人。神木县交通局相关主管领导为监测责任人,其下辖各事业单位选取相应工作人员为监测人,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工作。

3.3.3矿山企业部门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情况

在224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点中,15处地质灾害点由煤矿企业(正在开采)所引发,这些监测点由矿山企业负责监测预警,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实施治理工程。外业调查期间,落实了监测人和监测责任人。各煤矿矿权所有人为监测责任人,监测人为煤矿企业内部员工。

3.3.4水利部门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情况

在224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点中,乔岔滩办事处贺东沟水渠滑坡威胁其下灌溉渠200 m,由神木县水务局监测预警,为水利部门群测群防点,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实施治理工程。外业调查期间,落实了监测人和监测责任人。神木县水务局相关主管领导为监测责任人,选取相应工作人员为监测人,负责该点的监测工作。

4群测群防体系的管理与运行

神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立与完善后,如何保证该体系有条不紊的运行,也是一项关键工作[10],根据神木县实际情况及其他地区相关工作经验,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后的群测群防体系,由政府出面交底相关部门,承担起相应的监测预警任务和防治职能,国土系统监督、检查与指导,目前各部门正在履行其职责;

(2)层层签订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确定监测人与责任人,加强对监测人员的培训,并对监测人员实行奖惩制度;

(3)监测信息反馈与处理。各级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监测资料与反馈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到上一级主管部门,最终神木县地环站将全县监测资料与反馈信息,上报县政府同时上报到榆林市国土资源局;

(4)在监测有险情发生时,各级网络的相关人员在采取应急防灾减灾措施的同时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同时上级主管部门按相关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反映;

(5)按照相关的要求建立了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5结语

神木县地质灾害规模以小型为主,但在黄土沟壑区往往小型滑坡致大灾[11],因此,必须有完善的群测防体系。详细调查前,神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为“一条腿”走路,引发地质灾害的责任主体游离于体系之外,未承起相应的监测预警和防治的职能,没有树立正确的地质灾害防治理念。在本次详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个地质灾害点不同的诱发因素、不同的威胁对象并结合每个灾害点的实际情况(责任主体是否缺失)等条件,对神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进行了完善,而目前由神木县政府出面交底相关部门,使各部门各施其责,群测群防体系良好运行。

同样,全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也应当动员全社会力量,各级人民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众志成城,主动加强防灾意识,在国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联合起来群测群防,共御天灾与人祸,共同面对我省地质灾害点多面广的巨大压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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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范立民.榆神府区煤炭开采强度与地质灾害研究[J].中国煤炭,2014,40(5):52-55.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S].2003.

[5]李永红,刘海南,杜江丽,等.陕西省神木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报告[R].西安:陕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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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贺卫中,李永红,向茂西,等.汉中市汉台区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及分布规律研究[J]. 地下水,2014,36(2):121-125.

[8]刘传正.论地质环境变化与地质灾害减轻战略[J].地质通报,2005,24(7):597-602.

[9]向茂西,李永红,贺卫中,等.汉中市汉台区地质灾害防治对策研究[J]. 地质灾害与环境保护,2014,25(2):7-11.

[10]何启仕,梁春梅.县(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立与运行[J].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2004,15(Supp.1):128-132.

[11]范立民,李勇,宁奎斌,等.黄土沟壑区小型滑坡致大灾及其机理[J].灾害学,2015,30(3):60-70.

田贵良,林志宇.气象灾害对粮食生产的影响研究——以福建省为例[J].灾害学, 2016,31(1):148-152.[Tian Guiliang and Lin Zhiyu. Research on Impact of Meteorological Disasters on Food Production——Taking Fujian Province for Example[J].Journal of Catastrophology, 2016,31(1):148-152.]

Present Situation and Measures of Mass Monitoring and Preventing System of Geological Hazards of Shenmu in Shaanxi

Liu Hainan, Li Yonghong, Du Jiangli, Yang Yuan, Yao Chaowei, Wu Boyun and Peng Jie

(ShaanxiInstituteofGeo-EnvironmentMonitoring,Xian710054,China)

Abstract:Mass monitoring and preventing system of geological hazards occupies a pivotal position in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work of geological hazard in Shenmu. The system in Shenmu is formed by county, town (office), village and group. Surveillance and monitoring responsibilities both are villagers and village leader. But 56.7% of geological hazard triggered caused by the highway department, mines and other enterprises in Shenmu, they do not really meet its monitoring responsibilities. Coupled with the large climatic differences in the territory of northern Shaanxi, disturbance of engineering activities throughout the year, geological hazard has changed from seasonal to year-round, with the detailed investigation of geological hazard in depth, hidden geological hazards in Shenmu, multiplied villagers monitoring workload, control pressure is growing in the land department. Give full play to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departments at the county level,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of surveillance and monitoring responsibility is the base of improve and establish an effective of pooling all the brains and brawn for monitor and prevention of geological hazard. To this end, on the base of 1: 50,000 detailed investigations, breaks 224 geological hazard points down to departments at the county level, under the supervision and guidance of land departments, together to combat the occurrence of geological hazards in Shenmu. This article has certain significance about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ystem of pooling all the brains and brawn for monitor and prevention of geological hazard in Shaanxi province.

Key words:geological hazard; mass monitoring and preventing; present situation and measure; Shenmu

作者简介:刘海南(1987-),男,辽宁辽阳人,硕士,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E-mail:liuhn92@163.com

基金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九七三”计划(2013CB227901);《陕西省地质调查院关于下达2014年度地质灾害详调查任务的通知》(陕地调院发〔2014〕33号文)

收稿日期:2015-07-20修回日期:2015-09-14

中图分类号:TU4;X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11X(2016)01-0144-04

doi:10.3969/j.issn.1000-811X.2016.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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