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之于马克思意味着四重前提性澄明
2016-02-20陈雷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4期
陈 雷
(中国人民大学 哲学院,北京市 100872)
正义之于马克思意味着四重前提性澄明
陈雷
(中国人民大学 哲学院,北京市 100872)
摘要:马克思很少直接使用“正义”概念来谈论正义,即使偶尔为之,也是迫于被批判者使用而使用,那么其因由何在呢?当黑格尔的永恒正义意指历史在资本主义普世史中终结,被福山继续以之来为现代自由主义正义摇旗呐喊时,无疑需要召唤沉默的马克思正义思想出场来展开正义的对谈。那么马克思用以对谈的正义概念和正义原则又是什么呢?当马克思面对由康德的伦理正义和黑格尔的永恒正义合力形成的资本主义自由主义正义时,马克思对之予以批判的意旨又是什么呢?当马克思所寻求的共产主义人类正义,之所以不被视为乌托邦而是历史的必然,其根本性原因又何在呢?这些事关正义之于马克思意味着什么的不可回避的重大问题,并非是不证自明的先验性定在,而是需要加以澄明的前提性问题。
关键词:马克思正义思想;匿名的在场;历史的复写;前提的批判;现实的未来
正义作为政治哲学的理论内核和现实旨归,是聚焦政治哲学的聚焦点,可以聚焦政治哲学的各种聚讼,成为政治哲学语言所指的在场。正义之于马克思政治哲学亦然。正因如此,它被前见性地视为马克思本有的政治哲学内涵而不再是不证自明的定在,以至于错失了审察正义本身之于马克思意味着什么的问题。事实上,它是我们最应该搞清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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