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土资源领域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体制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2016-02-18孙庆辉王东亚
资源导刊 2016年1期
◎孙庆辉 王东亚
河南省国土资源领域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体制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孙庆辉 王东亚
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深入发展和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强力推进,在土地征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引发了大量的矛盾纠纷, 并呈现出逐年增多趋势,已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和完善多元化的国土资源领域基层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迫在眉睫。为此,依据有关规定,2014年省国土资源厅督促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国土资源局建立健全并完善了国土资源领域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体制。日前,省厅信访工作处就国土资源领域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体制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现状分析
国土资源领域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体制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目标责任体系更加完善。各地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国土资源局领导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能把信访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实行领导包案制度,采取重点约谈、专题接访、带案下访、下基层接访等形式,解决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县级国土资源部门领导班子全部落实信访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将信访稳定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形成了“一把手”挂帅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门机构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拓展信访渠道,信访工作秩序更加规范。各地多方面拓展和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做好群众来信办理、热线来电受理、来访接待、网上投诉受理等工作,拓宽民意诉求表达渠道,为群众反映问题提供最大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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