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速递
2016-02-18
中国总会计师 2015年10期
10月20日,财政部印发《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行[2015]497号),通知明确,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综合考虑近两年全国各地区宾馆(饭店)住宿费价格变动、实际工作需要、淡旺季等因素,调整北京、上海等11个城市部级干部住宿费标准、7个城市司局级干部住宿费标准和33个城市处级及以下干部住宿费标准;拉萨、西宁、哈尔滨、海口、大连、青岛等6个受地理、气候等自然条件限制和季节性热点影响较大的城市试行差旅住宿费淡旺季标准。调整后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是上限标准,各类人员要根据职级对应的住宿费标准自行选择宾馆住宿(不分房型),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报销。新规自2016年1月1日起实行。
10月14日,《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发布,对以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形式设定的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审批事项进行清理,明确了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2015年底前全部取消。本次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共涉及18个部门,项目较多的有地方税务部门、卫生计生部门等。其中,取消了地方税务部门“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审批”等29项审批,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加快企业资金流动和缩短固定资产投资的审批周期,也有利于西部地区发展。
10月9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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