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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项目合同管理与索赔

2016-02-17何党辉中交瑞通路桥养护科技有限公司陕西西安710065朱克兆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武汉430010

中国房地产业 2016年11期
关键词:发包人承包人承包商

文/何党辉 中交瑞通路桥养护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西安 710065朱克兆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武汉 430010

浅谈项目合同管理与索赔

文/何党辉 中交瑞通路桥养护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西安 710065朱克兆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武汉 430010

随着公路市场的竞争愈发激烈,合同索赔的意识在行业中日益强烈。目前在国内, 合同管理与索赔还是一个薄弱环节,不仅影响着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还影响对外工程的开发与国际接轨。

索赔;合同管理;合同变更

一、索赔的概念和性质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自己的过错,而且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索赔分为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为索赔和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称为反索赔。

二、索赔分类

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类, 可分为合同中明示的索赔和合同中默示索赔。

( 一) 在合同中明示的索赔指的就是承包人的债权,在工程合同文件中的文本的基础上,承包商可以进行索赔,并获得经济补偿。这些工程合同文件中的条款文本中称为明示条款。

( 二) 合同中默示的索赔,即承包商的索赔要求,虽然在工程项目的合同条款中没有具体说明,但根据合同中某些条款的含义。可以推断,承包人有权要求索赔。并且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有权得到适当的经济补偿。这一条款具有经济补偿的含义,被称为“默示条款”或“隐含的条款”。

三、索赔的合同起因

( 一) 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要求造成索赔。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履行职责时,对发包人的违约责任主要有: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条件,约定的日期和相应的付款项目预付款等方面没有按照相应的合同标准提供,同时相应的工程款项也没有按合同约定执行,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或者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故意隐瞒工程的具体情况,和工程相关的具体图纸也没有具体详细的指明等,这些情况都给承包人带来的经济损失,都被视为发包人的违约责任。合同发包方不仅要赔偿损失,还应支付合同规定的违约金,为整个工程项目延长期限,将继续履行发包人的相应义务。而承包人的违约主要有施工质量标准、限期等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或因施工合同不当造成的其他损害等,则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是对发包人进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并采取积极有效的补救措施,在合同中的义务还要继续履行。

( 二) 合同本身的原因造成的索赔,是指合同本身的缺陷造成的不严格,甚至是矛盾的。如工程师应及时解释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如果造成成本增加并延长由用人单位和承担的责任和给予赔偿;当增加或减少合同金额超过15%,并在合同中没有充分考虑法律和法规的变化,价格变动对项目的影响也需要寻找损失。但合同双方即使没有违约,由于合同本身的缺陷造成的索赔也是存在的,如因为不可抗因素引起的索赔就是这方面的典型。

( 三) 合同变更造成索赔。施工合同变更的变更涉及业主、监理、设计人员和承包商的利益,特别是业主和承包商。在合同履行中,变更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合同变更,就会直接延长工期并且增加费用,势必引起索赔。合同变更和索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相互转化,变更工程量会导致索赔事件,在这些要求被接受,项目合同执行的范围内就有了这项索赔标准,就相应的改变了原来的合同。

四、合同与索赔的关系

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索赔直接关系着合同管理,整个索赔的过程就是履行合同义务的过程。索赔是合同法律效力的具体体现, 并由合同的性质决定。在我国的经济合同法中规定, 由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按照法律或当事人约定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从债权与合同的关系方面来说,索赔在很大程度上完善着合同缺陷,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可预见的因素多而复杂,不可避免的造成合同的缺陷,并在索赔过程中完善相关的变更以及补充条款,有助于实现合同的目标。

五、索赔存在的问题

( 一)法律意识淡漠,索赔意识不足。

( 二)企业经营的好坏与经营者和职工的切身利益联系不密切,缺乏成熟的激励和考核机制,难以调动经营者和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索赔工作被忽略,形同鸡肋,工作无法有效开展。

( 三)索赔管理作为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未被一些企业所重视。

六、索赔管理的措施

( 一) 加强合同管理的索赔意识。做到全方位的合同管理, 把索赔意识贯穿于工程项目的整个过程。加强合同风险管控,防止合同争议的出现。签订合同前做好风险评估,并做好风险防患预案, 尽可能采用局合同范本对外签订各类合同。在投标的过程中不要只为了中标却全然不顾某些潜在的合同中的风险。从企业利益出发,对合同条款加以认识,对隐含风险进行了解,加上索赔意识,在合同谈判的时候要求加入相应的款项。

( 二) 提升专职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施工合同管理知识的集中体现就是工程施工索赔,提高相应工作人员的素质是其中最重要的任务, 亟待解决。合同管理人员应熟悉工程技术、合同条款,工程造价及法律知识, 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掌握谈判技巧,具备一定的文字能力,能够拟写合同文件, 熟悉合同和工程索赔的基本管理程序。

( 三) 建立合同管理组织机构, 促进合同管理专业化。项目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配备满足合同管理要求的合同管理工程师,配置合同管理必需的硬件资源,分工明确,

认真记录合同的执行情况, 建立合同档案,确保合同管理工作有效和有序开展,为今后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

( 四) 做好合同索赔管理工作。索赔管理是项目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是某个部门短期就能完成的工作, 应由项目合同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工程技术、管理等部门配合实施,并重视项目二次经营。并且从工程投标、签订合同直到竣工结算都应做好索赔的管理。

[ 1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二公法发[2012]6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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